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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推行干部任职承诺制

时间:2024-04-23

张震

近年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和完善任命干部的任前、任中、任后全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宪法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据介绍,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努力推行任职承诺制,采取任前承诺、任后承诺和多层次公开的方式进行监督。其中任前承诺,是指被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履行好拟任职务提出“施政纲领”;任后承诺则是让已任命干部于每年初就本单位年度工作作出公开承诺;多层次公开就是把干部的任前承诺和任后承诺在《今日龙泉》等新闻媒体和龙泉市人大网站公开,使被任命干部自觉接受常委会和广大群眾的监督。

干部任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年内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对任命干部的履职履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要求所有人大任命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结合平时监督联系的情况,对被任命干部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认真综合分析梳理后,再对被任命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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