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阮孟全
摘要:政府决定的颁发,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于包括大学教育在内的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主张,为胜利实现越共十一大决议与国家至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越南;大学教育;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G5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08-0071-02
越南政府颁发了关于《越南大学教育2006年至2020年基本与全面的革新》的第14/2005/NQ-CP号决议;政府总理签发了第711/Q -TTg号决定,批准了《2011年至2020年教育发展战略》。这两项政策对越南大学教育在新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总体目标
决议认为,“大学教育基本与全面的革新,将产生质量、效益与规模等方面的基本转变,旨在满足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要求,满足国家融入国际社会与全球经济的要求,满足人民的学习需求。越南大学教育力争达到区域的先进水平,并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具备高度的竞争能力,能够适应越南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全国范围内的大学教育机构网络,划清各教育机构的培养职能与任务,确保水平、专业与地区等三方面结构的合理性,符合国家教育社会化倡议,符合全国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朝着研究型、应用型的定向发展大学教育的各专业,保证各专业之间的互通无阻;制定与完善大学教育的质量保障措施和评估体系;建立一定数量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学。
3.扩大招生规模,将2010年每一万人口中拥有200名大学生的比例提高到2020年的450名,其中大学生总人数的70%—80%攻读应用型专业,约40%就读于私立大学。
4.建立人数充足、道德品质与职业良心兼具、专业水平高、教学与管理方法先进的大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保证大学教育体系的学生与教师间的比例不超过20%。
5.提高大学在科学技术研发方面的规模与效益。重点大学要起到带头作用,成为全国典范的科研基地;源于科技、生产与服务等业务的收入在大学教育机构总收入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15%提高到2020年的25%以上。
6.完善大学教育发展政策,确保大学教育机构的自主权与社会责任,确保国家对大学教育机构的管理,确保社会对大学教育机构的监督与评估作用。
三、革新的任务与措施
(一)改革培养模式,完善大学教育机构网络
1.优先扩大应用型专业培养的规模,采用互通无阻、灵活的培养模式,结合传统模式与多阶段模式,以增加就学机会,分层人力水平。
2.根据政府颁发的《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与体育体操等各项活动的社会化力度》决议,落实好公立大学的体制转换;将半公立大学与一些公立大学转换成私立大学;鼓励在集团公司或企业名下新建大学。研究组织模型,有具体计划对大学与科研机构进行合并,有机地、密切地将培养与科研、生产、经营结合起来。
3.集中投资,召集国内外专家,并出台有效政策措施建立一些国际级大学。
(二)改革培养的内容、方法与流程
1.重组培养框架,确保各级学习阶段之间的联通性;处理好基础课、专业课的知识量与上课时间的关系,提升各个课程的教学效果;更新培养内容,密切联系科研实践、工艺发展与社会行业,服务各行各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
2.按照如下三个方面开展培养方法改革活动: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方法、发挥学习者的主动性、将通讯与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上;有效利用开放型教育资料与网络资源;借鉴与选用世界各国先进的培养计划与教材。
3.制定与如期落实学分制培养的转制工作,旨在方便学习者积累知识、转换专业、攻读国内外的更高学位。
4.改革招生名额调配机制,以确保培养质量、人力资源使用需求、大众求学需求,同时加强各大学的自主权。
5.改进招生制度,扩大招生对象,为困难学习者创造就学机会,确保招生工作中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三)改革教师与管理干部的规划、培训与聘用工作
1.朝着客观、公正、竞争的方向改革聘用方式,完善与实施长期合同制度,确保无限期劳动合同与有限期劳动合同下的教师之间的平等,同时确保公立与非公立教育机构的教师之间的平等。
2.对大学教师制定与颁发新政策,包括教师的专业标准、工作量定额、工作条件、科研任务、以学术交流为由的长期公假制度以及工作结果的客观评价机制,同时颁发教学兼职的相关政策制度。
3.改革教授与副教授职称任免制度,逐渐将该项工作转交给大学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或条件执行。定期进行评价,以期重新任命或罢免教授、副教授等职称。精简講师、主讲师等职称评定的相关行政手续。
(四)改革科研活动的开展组织工作
1.国家大力投资,扩建或新建大学的主要研究基地,目前把投资集中在重点大学。鼓励在大学成立研究机构或科技企业,同时鼓励科技组织、企业公司投资与发展大学的研究基地。
2.强力推进教育科研工作,落实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3.具体规定大学教师的科研任务,将教师培养研究生与开展科研项目两项工作联系起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或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任务。
4.按《科学与工艺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每年将国家预算的1%拨给大学,使其实行科研任务。
(五)改革大学的财务机制
1.国家加强大学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集中投资新建公共设施,如国家数据中心、数字图书馆系统、重点试验室、大学生宿舍与文化体育场所等。各个地方对所做规划进行调整,将其土地让出一部分,并在这些土地上新建达到国际和地区水平的先进大学。
2.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协助与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向大学教育领域进行投资,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大学主动从下列方面多样化其收入来源,如培训合同、研发合同、工艺转交合同或其他服务、生产、经营活动。
4.在确定国家、学者与社会之间大学教育费用分享原则的基础上,重审大学生学费、奖学金与贷款等政策。国家对于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的人群、贫困人群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帮助,并将其直接拨给受助者。
5.改革财政政策,提高国家预算对于大学教育的投资效益,有效利用其他来源对于大学教育的投资,不断组织对大学教育的经济效益开展评价工作。
6.实行对公立大学的收支核算制度,为大学具有更多的收支自主权创造便利条件,确保这些机构的所有收入能够抵补各项合理支出后,使用必要的积累用于发展校内物质基础。补充、完善非公立大学在财政方面的相关规定。
(六)改革管理机制
1.对公立大学进行转制,这些机构在转制成功后将按照自主原则运行,同时拥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具有对学校的培养、研究、组织、人事与财务等工作的决定权,并依法对上述事项承担责任。
2.取消教育部担任主管部门的机制,建立公立大学的国家所有代表机制。发挥社团、群众组织的监督、检查作用,尤其是发挥公会对大学教育质量的监督作用。
3.补充、完善现有的《大学教育法》。
(七)融入国际社会
1.制定融入国际社会的战略,提高越南大学教育的合作能力与竞争力,严格履行各项国际协定与承诺。
2.逐渐开展使用外语(目前是英语)进行教与学,提高能够吸引对外国学生的培养与研究项目的质量;有选择性地接收世界先进培养课程;推进越南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教学,交换教师或专家;鼓励驻外的越南教師参加在越的教学;增加在越南的外国学生人数;出台咨询与管理措施,协助越南留学生出国留学时正确选择就读学校与专业;等等。
3.创造便利条件允许拥有声誉的外国投资者或国外大学教育机构在越南开校办学或与越南大学合作教学。
越南大学教育的革新事业目前还在进行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各所大学的全体师生同心协力、努力奋斗,力争到2020年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参考文献:
[1]关于《越南大学教育2006年至2020年基本与全面的革新》的第14/2005/NQ-CP号决议[Z].2005-11-02.
[2]关于《2011年至2020年教育发展战略》的第711/Q -TTg号决定[Z].2012-06-13.
[3]大学教育法及其实施指导文件[M].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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