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5
王茹+崔丹
摘要:回顾了我国11批学术学位授权审核的发展过程,梳理了授权审核从集中审核到逐步放权的变化,分析了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
关键词:学术学位;授权审核;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2-0036-02
自1978年,我国恢复高等教育以来,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也随之逐渐发展起来。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从1981年到2016年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十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平台2017年3月25日的数据,我国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11751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称博一点)299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简称博士点)5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623个(简称硕一点),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602个(简称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审核从1980年开始,经历了初创期、稳定发展与改革初探期、积极发展与深化改革期、科学发展与机制创新期,现已进入质量为先、自主自律、规范发展的阶段。
一、学位授權审核的初创期(1980—1989)
1.首次学位授权审核。198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首次召开会议并评审了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0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名单,随后报国务院批准;11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我国首批博士硕士授权点及授权单位名单,包含博士点812个、硕士点3185个以及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5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8个。
2.第二次学位授权审核。1983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批博士和硕士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名单,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审核后,我国博士点数量为1151个,硕士点为4254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数量为196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为425个。
3.第三次学位授权审核。1986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名单,该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直接批准,不需报国务院审批。第三次审核后,我国有博士点1830个,硕士点6407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38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545个。
4.初创期的特点。前三批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由于是初期探索,处于规章办法的制定和试点期,因此坚持审核批准和保证审核质量就是首要要求。同时,各类审核,包括学位点和学位授权单位的审核,基本都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权力集中在中央,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权单位均没有审核权力。
二、学位授权审核的稳定发展与改革初探期(1990—1998)
1.第四次学位授权审核。1990年10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第四批授予单位及学科点名单。经过四次审核后,我国博士点数量达到了2107个,硕士点为7534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长到27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长到586个。
2.第五次学位授权审核。第五批学位授权审核结果于1993年12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同时,开始了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批硕士点的试点工作。第五次审核后,我国博士点数量达到2398个,硕士点达到846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27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586个。
3.第六次学位授权审核。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第六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名单;同意数学等5个学科共26个学科点试行按一级学科行使博士学位授予权。我国博士点数量在第六次审核后增长到2604个,硕士点增长到9799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277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633个。
4.第七次学位授权审核。1997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新版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并按照新的目录开展了第七次审核工作。1998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批了新增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点名单。经过第七次审核,同时调整对应学科目录后,我国博一点数量为388个,博士点为1769个,硕士点为8361个;同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为303个,硕士单位为655个。
5.稳定发展与改革初探期的特点。在第四至七批审核中,严格控制了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数量;提出了“按需授权的原则”、“分层次办学的原则”、“学位授予单位以高校为主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这一时期,积极发展了我国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又在保证质量、调整点的布局、分层次办学等方面进行了部分改革;同时,扩大了学位授权的口径,开始试行按一级学科行使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学位授权审核的积极发展与深化改革期(1999—2006)
1.第八次学位授权审批。2000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批通过了第八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在第八次审核中,博一点数量增加了310个,博士点增加了442个,硕士点增加了2598个。
2.第九次学位授权审核。第九批学位授权审核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于200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九次审核后,我国博一点数量增长到了974个,博士点为1707个,硕士点为12590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增长到341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增长到775个。
3.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在2006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本次批准增列了博一点390个,博士点678个;批准增列了硕一点2163个,硕士点4099个;批准增加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2个。从本次审核开始,对博士一级授权和硕士一级授权分开审核。
4.积极发展与深化改革期的特点。这一时期,遵循“积极发展、深化改革、坚持标准、公正合理”的指导思想,继续“按需授权”、“结构优化”、“质量保证”,深化了学位授权审核体制改革,主要是加强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本地区的统筹,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并且,将学位授权与国家阶段性发展战略相结合,力争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国家安全的需要等。
四、学位授权审核的科学发展与机制创新期(2007—)
1.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2008年1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在该《方案》中,进一步加强了省级政府在本地区优化学位授予单位布局等方面的统筹规划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权,同时试点委托部分单位开展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但增列数量实行限额控制;进一步拓宽了学位授权审核的口径,一般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2011年2月,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名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通过博一点1004个,硕一点3806个。
2.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2016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共有25个省份的175所高校撤销576个学位点,其中博一点28个,博士点23个;硕一点201个,硕士点2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4个。共有178所高校增列了365个学位点,其中博一点32个,硕一点1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4个。
3.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为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作为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一部分,2014年起开展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2014、2015年,共有2282个学位授权点参加了专项评估,有4个博一点评估不合格被撤销授权。2016年对16个学位授权点进行了专项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4.科学发展与机制创新期的特点。在这一时期内,学位授权审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需求、质量导向,加强省级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加大省级统筹和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大对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加强质量保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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