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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有效性探析

时间:2024-05-05

李静茹+胡玉才

摘要:本文从高校管理者视角出发,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分析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从高校遴选、联合培养单位支持、政府积极作为等方面提出提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有效性的建议。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2-0049-03

自2009年我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已成为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并行的一种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二者共同构成当前我国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服务于不同的社会需求。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的教学科研培养目标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更加注重实践能力、职业素养,而较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则更加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为此,教育部要求“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并于2015年5月,进一步推出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对各培养单位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实施成效涉及多方利益,本文针对目前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的基地建设情况,分析现有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从高校遴选、联合培养单位支持、政府积极作为等方面提出提高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有效性的建议。

一、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目标

1.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对高校而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既是落实教育部精神的积极行动,也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开展供给侧改革的主动变革。开展联合培养,应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二是研究生就业竞争力加强、就业素质提高;三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吸引优秀生源。

2.联合培养单位企业竞争力增强。对于联合培养单位而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既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培养社会人才的奉献,也是紧抓机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良机。对于联合培养单位而言,开展联合培养,有以下三方面作用:一是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二是激发在岗职工的创新能力;三是后备职工培养。

3.社会经济增长。高校和企业开展的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是有积极作用的:一方面,企业创新,提升经济增长的内涵;另一方面,创造和谐社会,高校输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形成良性循环。

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研究现状

自2009年我国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来,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便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并积极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胡立在《英国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主要特点及经验借鉴》中,介绍了英国“知识转移合作伙伴计划”的基本情况,指出了该计划对我国推进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的启迪和借鉴之处。傅利平在《哈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及其启示》中,以哈佛大学的MBA/MPA-ID联合培养计划为例,对哈佛大学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提出了建议。陈小平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治理机制探析—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中,构建了联合培养基地相关者结构关系,通过分析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提出了构建外部治理机制与内部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供参考。同时,不少学者从实践现状出发,介绍本单位联合培养的经验,探索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校企互利共赢的运作模式。在理论探讨与研究的同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联合培养。目前联合培養基地基本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学校或学院主导,与友好合作企业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一是研究生导师与企业在项目上有往来或合作关系,在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时候导师把研究生送到相关的企业;还有一种就是,虽然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比如文科类、经管类,但是只是作为实践基地,开展参观等活动较多,研究生没有深入基地进行实践。

三、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如前所述,各高校在理论探讨、经验交流层面比较充分,基本上形成了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联合培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逻辑,但是在实践层面,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的开展却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为:(1)联合培养基地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求。近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不断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对联合培养基地的数量和规模都有更高的要求。原有的联合培养基地数量不能满足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需要,同时,在质量上,部分联合培养基地建立不完善,校企合作不紧密,研究生去联合培养基地参与实践和培养的机会较少,妨碍了研究生质量的提升。(2)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少,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升不明显。根据现有的联合培养方式,对于由学校或学院主导,与友好合作企业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基本能够保障实践要求,但由于这些联合培养单位多为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本身有较为完备的科研团队,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更多的是从事管理或业务流程类工作,参与项目研究的机会相对较少,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升不明显;对于因导师个人关系而开展专业实践以及文科类实践基地,研究生更加难以参与项目,真正开展专业实践,根本谈不上实践创新能力提升。(3)校外指导教师与研究生的关系不紧密,联合培养的效果不明显。在对部分高校的了解和部分教师的访谈中了解到,目前,仅有少量研究生能够真正参与校外导师的项目,在实践中得到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大部分校外指导教师与其指导的研究生联系不够紧密,未能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给予研究生实际意义的指导,在联合培养中的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或未起到应有的作用。(4)联合培养基地评价机制缺失。部分高校尚缺乏有效评价联合培养基地的制度,且没有联合培养基地退出机制,导致联合培养基地越来越多,且出现了联合培养协议尚在、已经不继续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僵尸基地。

2.原因分析。(1)高校在寻求合适的联合培养企业方面存在困难。联合培养的开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区,联合培养开展的效果差异比较明显。如广东等地区,小企业发展较快,由于竞争激烈,企业生存压力大,各企业对高校提供的智力和人力资源支持比较欢迎,愿意与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希望成为高校的联合培养基地,反观其他地区,或央企较多,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或企业经济活力不够,无法为参与实践的研究生提供专业的研究项目,均达不到联合培养的要求。(2)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联合培养双方相对独立,各自追求的目标不一致,高校注重的是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社会需求度,而企业更为注重的是经济效益,目标与需求的错位导致联合培养达不到很好的效果。高校和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构,同时部分高校的联合培养制度不够完善,联合培养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不健全,不能保证联合培养的顺利开展。(3)缺乏有效的政府参与。地方政府有效支持、积极作为,可促进联合培养的开展。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政府开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发挥作用,大部分地区仍然是高校和企业的松散联合,联合培养效果不理想。

四、有效的联合培养基地的标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否能够达到联合培养的预期效果,是衡量联合培养基地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在预期效果的指引下,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和建设。

1.涉及学科与高校相契合。高校应从专业实际出发,遴选联合培养基地与本校、本专业相契合,最好是涉及本校的多个学科领域,使开展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习到跨专业知识,培养跨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研究项目作为联合培养的依托。遴选的联合培养基地有科研需求,能够吸纳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以项目为驱动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进而带动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3.有导师热情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联合培养基地具有高级职称(职务)人员有能力担任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过程是一个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相结合的过程。在科研实践中导师指导研究生完成科研实践,指导的是科研方法,而思维方法、治学精神、工作态度等则是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带给学生的,而且往往隐形教育的力量更强大。因此,在研究生校外指导遴选方面应加强把关,

4.有一定承载规模和成熟的联合条件。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进行联合培养和专业实践,且联合培养基地的相关设施与场所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生活、学习所需的基本条件,能够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以保证实践基地日常运行。

5.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联合基地制定有完善的实践管理制度,如企业导师的管理制度、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的管理制度等,能够长期稳定地规范、有效运作,保障专业实践培养质量。建有安全管理机制,具有劳动保护和卫生保障条件,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五、提高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有效性的建议

1.高校方面。(1)树立合作与服务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协同创新,应树立合作与服务意识,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智力资源,為企业效益服务,实现共赢。建立工程专业教师到企业服务和锻炼机制,协同企业开展项目研究与创新,为企业革新服务,同时促进专业教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涵养人才的实践能力,提高校内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科学遴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擦亮眼睛,不盲目,真正从需求出发,认真遴选联合培养基地。除具有良好很作关系的国有大型企业,可适当增加发展动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中小型企业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小型企业有市场发展需求,能够提出项目研究计划,对人才的需求相对更为迫切,研究生进驻这样的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得到更好的锻炼。(3)加强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出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相关政策,建立规范的校内研究生联合培养制度,提高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规范化。应从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建设、条件保障、签订流程等方面加以规范,对校外指导教师、联合培养项目等加以明确,合理确定联合培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与企业协商,建立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制度规范,保障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安全、权益与收益,使研究生能够安全、安心的开展专业实践,并取得预期效果。(4)加强对联合培养基地的监督与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联合培养督查办公室,建立联合培养基地的评估与评价机制,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和研究生培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研究生联合培养不走过场,实实在在通过联合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实施联合培养基地退出机制,筛除联合培养效果不明显或者不继续开展联合培养的基地,避免僵尸基地的留存。

2.企业方面。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而利润的创造是由人来完成的,人才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强弱、创造利润的高低。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对高校人才培养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高校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之际,企业无论从社会责任担当还是与高校的良好合作关系出发,均应予以支持。企业可以发挥自身的实践优势,协同高校培养人才,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高校的智力、人力资源,提升本单位的竞争实力。

3.政府方面。(1)从实质上推动联合培养的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是要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有效开展,政府应从政策引导、制度规范、搭建平台、激励推动、购买服务等多个方面对高校和企业加强指导和帮扶。可成立由政府主办的校企合作中心作为校企合作的第三方媒介,通过开展联合培养项目的方式成为企业和高校之间的桥梁。校企合作中心可提供相应数量的立项资金,鼓励企业提出研究项目,高校教师和研究生参与企业的项目研究。校企合作中心一方面审核企业的联合培养研究项目,为企业寻找合适的高校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另一方面,为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合作企业的选择。同时,成立联合培养的监管部门,科学设计联合培养评价体系,聘请专家和企业相关人士,成立校企合作的社会评价机构,监督校企合作的项目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2)鼓励联合培养基地依托企业参与联合培养。政府可通过提供项目研发资金、减免税收政策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到研究生联合培养中来,保障联合培养在合法、高效的范围内运作,激发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活力。从长远看,对于提高企业活力、科技竞争力、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就业水平非常有利。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Z].教研[2013]3号.

[2]杨忠孝,缪志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的路径选择[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4,(0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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