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时间:2024-05-05

阎江洪,杨 竹,于 超

(重庆医科大学 生命科学研究院,重庆 400000)

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阎江洪,杨 竹,于 超

(重庆医科大学 生命科学研究院,重庆 400000)

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对国家富强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此环节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本文以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为例,对现行的中期考核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中期考核;研究生;培养质量

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中心“中国研究生教育与学科专业评价”研究表明:2012年,我国有30多所高校每年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和在校生规模都在不断扩大,部分已超过本科生。然而,近年来,研究生就业率却连续下降[1]。因此,我们急需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201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作为国民教育顶端的研究生教育,在我国的教育现代化、社会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研究生教育担负着“创新升级”、“人才升级”的双重使命,是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重要保障;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招生、选拔、培养和评价等均具有示范作用。刘延东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论述了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地位和历史使命,鲜明地提出了加快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对加快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2]。目前,我校主要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学位答辩三个关键环节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监控。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积累了一定研究成绩后,进入论文写作前的时间节点上进行的“重要把关”,是研究生研究进程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专家组对其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号脉”,以保证其尽量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中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因此,对此环节的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为例,谈谈现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的做法、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现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

重庆医科大学最新一版研究生中期考核文件从2006年9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中期考核办法也不断调整,更加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可操作性更强。

1.考核时间及内容。每届博士研究生在培养的中期阶段(第四学期初)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为:(1)思想品德、科学作风,研究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研究生应认真进行自我小结,总结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及课题工作情况。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出鉴定意见,填入考核表内。研究生在实验室(科研平台)的表现应作为重要参考。(2)课程考试成绩复核,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3)课题研究进展报告,主要检查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学生应以PPT形式向专家组进行汇报。注: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的考核,除参加第一学期的鉴定外,以在本科室的现实表现为主;课程学习的考核不再另行组织考试,以研究生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和总平均成绩为依据;初步科研能力,若为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着重考核其临床能力。

2.考核结果及处理。(1)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2)暂缓通过者半年后重新参加考核,延迟半年毕业;未通过者在一年后重新考核,延迟一年毕业;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参加下一年考核,延迟一年毕业。

3.考核方式。(1)方式:考核采取书面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以口试为主。(2)步骤、要求:各院系组织导师、教研室对考核内容的第1、2项进行考核和确认,同时院系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组织专家对考核内容的第3项进行统一的答辩考核。专家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各院系汇总三项考核内容并提出该研究生是否通过中期考核,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专家小组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和主管校长批准。“考核表”随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一并送研究生院归入本人学习档案。

在上述考核的基础上,对少数思想品质、学习成绩、科研实践上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以及表现差的学生应再次全面考查。组织导师、同专业教师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考查后做出具体建议,并由复审小组组长签字。考核及复审的各类资料均应经院系复核后上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交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批准后执行。

二、现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1.零淘汰率使中期考核制度丧失筛选、淘汰功能。根据2013年和2014年的中期考核数据,在被考核人员中,除了一名学生因课题完全无进展主动提出缓考,另一名学生因提供的材料不全而未参加考核外,所有参加考核的学生全部通过,淘汰率为零。零淘汰率的现象也存在于其他的高校中[4],可以说是全国研究生教育中的通病。

2.考核结果中无“优”,中期考核制度无激励功能。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只有惩罚而无奖励。中期考核制度的作用不仅是“劣汰”,还应有“奖优”的功能。

3.讲座学分管理流于形式。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拓研究生学术视野,提升我校研究生综合素质与科学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术讲座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规范研究生学术讲座管理,学校特制定了《关于研究生讲座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积累4学分的讲座分数,根据讲座的级别,对各种讲座赋予不同的分值。最终考核时,检查研究生的培养手册上是否有相关的签字或盖章。由于考核方式简单,因此研究生通常相互代盖章,或者仅仅是为了盖章而去听讲座,并未真正学到东西,使得讲座学分的规定流于形式。

4.课程学习考核方法不够科学。课程学习以研究生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和总平均成绩为依据,不能全面反映研究生综合素质,更重要的是,研究生教育应该更加注重科研能和学术能力。课程成绩只能代表学生在系统专业知识的学习效果,如何将学习的效果转换成个人具有的能力和素质,则需要通过实验操作设计、课题申请参与、学术论文撰写等研究活动体现,这应该是中期考核需要强调的部分。

5.对英语水平的考核不够。科学研究是国际化的,我们需要和全世界的科学家进行学术交流,在这个过程中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不言而喻。我们参加国际会议,需要能听懂学术报告;发表论文需要能写出高水平的英语论文;平时做实验,需要阅读英文原版资料,这些要求我们具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的能力。因此,我们的研究生需要掌握一定的英语技能,这在我们的中期考核制度中并未得到体现。

三、完善建议

1.制定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国家教育部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5],该文件提出: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又出台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6],要求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希望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我们应将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相结合,制定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淘汰机制,严格执行中期考核制度并充分发挥其淘汰功能。笔者建议在延期考核人员中,如果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就直接被淘汰。

2.考核结果中增“优”。针对我们现行考核结果中只有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使得中期考核制度丧失“奖优”功能,笔者建议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四类。对获得优秀的学生,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比如,可以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还可以将国家奖学金颁发给中期考核优秀的学生。

3.改变学术讲座考核方式。对研究生听讲座的考核方式,可以通过写听后感的方式来考核。在听后感中,需要写出听讲座的目的,讲座的内容,学到了什么,所学的东西与自己的课题研究有何关联,以及如何将所学的东西运用到自己的课题研究中。还可以通过写讲座相关内容的综述来考核其是否认真听讲座和真正学到知识。

4.课程学习考核方式可多样化。课程学习中必修课可以采用课程考试成绩和总平均成绩,在选修课方面,学生可以通过写作实验操作设计、参与导师课题申请或撰写学术论文的方式来获得学分。我们甚至可以鼓励学生以非考试的方式来获得学分,对参与课题申请和撰写论文的研究生给与额外的学分奖励和经济奖励。

5.增加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中期考核中加入英语能力测试。在英语能力测试手段上,我们不用单一的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标准,可以将口试和笔试相结合。比如用英文讲中期考核报告,在中期考核中增加英语笔试。英语笔试考核内容可以是英译汉、汉译英以及英语论文摘要的撰写。

总之,研究生中期考核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研究生素质要求的进一步提高,中期考核也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使中期考核工作的筛选、激励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功能得到真正发挥。

[1]《2011—2012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EB/OL].http://kaoyan.eol.cn/html/ky/paihang/2011.shtml.

[2]黄宝印,徐维清,张艳,等.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 [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3):1-9.

[3]刘翠琼,常新华.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10):29-30.

[4]杨艳琼.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探析[J].广西教育,2010,(2):81-8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342/201301/xxgk_146673.html,2012年3月16日.

[6]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22_zcwj/201307/154118.html,2013-03-29.

G643

A

1674-9324(2014)43-0216-03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YJG110319)

阎江洪(1981-),女,博士,助理研究员,重庆医科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于超。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