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孙志刚
日前出台的高考跨省生源计划调控方案决定,将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升学压力相对较小的上海、江苏、湖北、福建等12省市的16万生源计划调剂到中西部10个省区,其中仅湖北、江苏两省,今年就将分别减少4万和3.8万生源计划。此规定一出,在考生家长中引起轩然大波,湖北、江苏等地的大量家长聚集陈情,表达他们的意见诉求。当地教育部门则回应称,生源调剂后高考录取率并未降低,家长不必过分担心。
制定生源调控方案的初衷是为了体现教育公平的理念。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初,除1977年和1978年各省自行命题外,我国主要实行全国统一高考,使用统一命制的试题,采用大致统一的录取标准。这里所遵循的就是所谓“程序性公正原则”,是教育公平的基本理念之一。2000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和上海试行分省市单独命题改革,2004年扩大到14个省市,2006年为16个省市, “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格局基本形成。高考分省命题有利于减少因地域差异带来的考试偏向。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文化的差异,带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分省命题对于打破全国一张卷子、单一的考试方式是一种改进,体现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新课程改革思路,也适合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这种做法体现了所谓的“补偿性公正原则”,是教育公平的另一基本理念。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论述了“无知之幕”的概念,他指出,在制定公正的规则和制度之前,要摆脱现时现刻的各种感觉和知识,在现实社会面前拉上一道大幕,纯粹从零点开始思考正义的原则。无人知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自然能力、理智和力量,也无人知晓他关于善的观念,他的合理生活计划和心理特征,不知道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因为每个人的社会地位、条件或个人气质均会影响其对正义原则的判断,必须用无知之幕将它们全部隔开。在此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两个公正性原则,即前述的程序性公正原则和补偿性公正原则。
可以看出,我国高考从全国统一考试,强调程序性公正原则,到“统一考试,分省命题”,努力兼顾各地的不同状况,逐渐运用补偿性公正原则。总的来看,是一种进步,值得肯定。但正如罗尔斯所说,这两个原则制定和使用的前提是将人们用“无知之幕”隔开,回到原点去思考问题。令人遗憾的是,高考配额政策被人广为诟病的原因,就是在使用“补偿性公正原则”时出了问题。将高考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沿海地区的生源计划调剂出一部分,照顾和补偿中西部经济和教育欠发达的地区,本来是很好的举措,但由于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人没有“回到原点”思考问题,致使其结果大为走样,甚至适得其反。高考资源最为丰富,升学率最高的北京等地继续维持了特权地位;湖北、江苏等高考升学率不高,压力较大的地区反而减少了配额;至于甘肃这样地处西北、经济落后、资源贫乏的省份,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配额。对于甘肃的学生来说,要考入普通本科院校,比相邻青海省的学生至少要多70多分,与北京市的学生相比,则至少要多考100多分。要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名校,所要花费的力气就更大了。
对“补偿性公正原则”的滥用,在实践中是极其有害的,它会引发和激化一系列社会矛盾,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此外,每年高招中都要花大力气严厉打击的“高考移民”现象,从根本上说,也是由于这种高考政策中的失误和不公平现象所导致的恶果之一。最后,高考作弊行为和围绕各种考试所产生的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背后隐藏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不能不说与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不公正因素有关。
其实,在我国历史上,科举制度也是从全国一张考卷开始,起初只考虑了程序性公正原则,长期实施过程中造成舞弊。后来朱元璋首开南北榜制,兼顾了补偿性公正原则,为后世所效法。当前形势下,高考制度为全国范围内选拔人才,实现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提供了有效渠道,几十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就,但仍有不足之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个人层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实际工作中,只有更加努力地学习、调查、研究,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才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更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更好促进中国梦的实现。
编辑:谢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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