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鲜若涵
你是我的文艺复兴,是宇宙送给我的行星。
——题记
不同于B-612小行星上小王子独一无二的那朵玫瑰,我是庭院里再寻常不过的一朵玫瑰花,在夏季的微风之中舒展花瓣。
与小王子不同的是,我有一只夜莺。
夜莺去过许多地方,他的歌声清脆动人。他在拂晓时落在花圃漆得素白的栏杆上,树叶上的露水滴落在他的羽毛,随着一声欢快的清鸣,夜莺带来他的故事。
夜莺到过成都,他说那是座历史悠久的城市,除了耳熟能详的熊猫与火锅,在人来人往、热火朝天的外表之下,是上千年的文化积淀。这里空气湿润,小雨淅淅沥沥。他轻轻扇动双翼,飞过那片湛蓝色的天空,停在小巷里密匝匝交缠着的电线上。雨滴顺着屋檐上的瓦脊向下淌,落在水泥地上,在凹陷的地方汇成小水洼。巷口传来孩童的嬉笑声,自行车车轮碾过地面,溅起水花。
成都的清晨满是人间烟火气。茶馆外面支着雨篷,老爷子们三五围坐着,桌上的大玻璃杯里,茶叶在热水中翻腾,杯口升起乳白色的热气,缓缓地。隔壁的早餐店里,包子刚出笼,柔软绵白的外皮像天上飘着的白云。夜莺的羽翼被沾湿,却濡染了平凡生活的温暖与柔情。这里的人操着四川方言,眸子如水般澄澈,却又性情火辣、好客热情,如一把小米辣,一口下去辣得人泪光闪亮,让人欲罢不能。
细雨绵绵,夜莺俯身穿过云层。他说,被称为“天府之国”的成都有着独特的风光,好比一位天姿玉质的美丽少女,只消一眼,就叫人无法忘记,并永远记住她的青涩、秀美。
我说,我也想去看看,想落在古城里生根发芽,为千年的古韵带去色彩与浪漫。
于是,夜莺携着我这朵玫瑰,越过高耸的群山、碧蓝的湖泊,再次来到这座美丽的城市。我到的时候正值日落黄昏,地平线与天际交接之处,血红的落日眷恋着如诗的成都,迟迟不肯离开。远方的月已悄然升起,夜,开始了。
夜市的霓虹灯闪烁起来,另一种模样的成都苏醒了。白日里的成都古朴素雅、端庄温润,又不乏些许历史的厚重感;夜晚的成都则显得更为年轻,充满现代元素。饭馆里,火锅“咕嘟咕嘟”沸腾着,食材沉下去,又漂起来,围坐的好友举杯饮酒,嘈杂一片,每个人的双颊是辣椒染上的红。
街头表演者的绝活一个赛一个精彩,这边是川剧变脸,那边是喷火;这边是变戏法,那边是唱念做打。人们目不暇接,一个劲儿地拍手叫好,热情到令人手足无措。夜莺带我从高处飞过,底下人头攒动,吆喝声、叫卖声、嬉笑声此起彼伏,全然没了白天的静谧祥和,素以“火辣”著称的四川风情,在这里有了最好的诠释。
我落在一位卖花的小姑娘手里,和其他玫瑰一起被彩纸精心地包裝好,期待着被谁看中,买去,再赠予心爱之人。
在成都,在这个名为“天府之国”的美地,有历史遗留的气息,庄严肃穆;也有古老的静美与现代高科技的碰撞;还有这里从不缺乏的淳朴、热忱,细腻如水的温柔与浪漫。
夜莺,我知道你为什么会爱上成都了。
她是玉立的少女,是宇宙遗忘在地球的一颗行星,是我的文艺复兴。
评语 此文的独特在于两个视角的并存。夜莺的视角在昼,玫瑰的视角在夜,分别展示出成都白天与夜晚不一样的魅力。夜莺的故事,关于成都的细雨与清晨。前者以电线的交缠、雨滴的滴落、孩童的嬉笑、自行车溅起的水花等细节突出细雨中的恬静之感;后者以茶客杯口升腾的热气、刚出笼的软白肉包、爽气火辣的方言呈现清晨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成都的夜,是“我”亲见,并挑选了火锅与街头表演艺术来彰显成都之夜的与众不同。至此,成都的美才是立体的、完整的,二者缺一不可。这构思上的新颖拓展了描写层次,丰富了文字内容。且小作者描绘精准,画面活现,情绪到位,韵味悠长。
文中杂糅三个人称。通篇以玫瑰的视角行文,第一人称“我”是玫瑰,夜莺则用了第三人称“他”,成都是第三人称“她”。明明是夜莺带给“我”关于“他”的故事,却给人一种“我”在转述的错觉,感觉“我”身边还有一个在侧耳倾听的人,诉说感很强。文章最后变夜莺的第三人称为第二人称“你”,与夜莺直接对话,揭示夜莺对于成都之爱。但仔细品读此句,仿佛又是“我”的喃喃自语,有恍然大悟之意。三个人称转换自如,不显杂乱,游刃有余,是此文又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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