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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课程本质的把握与发展

时间:2024-05-07

李艺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发布,是我国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该标准不仅会影响到普通高中的信息技术课程,也会影响到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甚至会对职业技术教育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影响下,更由于国家对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视,在下一轮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修订中,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之相关政策文本,或许会以某种妥善的方式被推出。无论如何,信息技术课程在不断发展中,不断在基础教育课程序列中重新为自己定位,我们对此必须保持信心。

以上所谓课程的发展,是从形式开始谈的,而作为信息技术课程研究者,我更关心的课程的实质,即课程的本质是如何被认识并具体确认的。理论上说,关注本质和关注形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互相映衬,相得益彰。但实际上,本质和形式往往并不简单同步,从根子上说,本质和形式的发展,并不直接相关。形式的进步不见得是本质的进步,本质的进步也不见得带来形式的进步。具体地说,我们要不断询问:当前新版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发布是形式上的进步吗?伴随有本质的进步吗?形式的进步和本质的进步在当下的相互关系如何?每个人的思考过程可能不同,所得結论可能不同,但无论如何,只要有思考且会思考,就是可以肯定的或者说是有价值的。课程的本质是什么?如何把握课程的本质?课程是服务教育的工具,教育诉求决定着课程的本质。而教育诉求,即是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的内在品质的发展,即为了全体学生的素质发展,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此次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全面修订,是在新的素质教育口号的激励下进行的,这个口号就是“核心素养”。关于核心素养的理解众说纷纭,此处短短文字也无法展开讨论。无论如何,“素质(或素养)教育”是其本质。素养教育,在操作层面上应该如何描述?说到底是教育目标或教学目标的描述思路问题。我们需要一个能够站在全人发展立场上,并能直接刻画人的内在品质发展的教育目标描述方式。众所周知,布鲁姆教育目标描述体系无法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有诸多严重缺憾,如切割人性、无内涵刻画、无发展过程刻画、不能很好衔接学习论与教学论等。而新课改所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新三维目标,虽然在向“过程”方向做出了努力,但因根本上还是布鲁姆体系的变种,不仅“过程”牵强,而且根本无法摆脱布鲁姆体系的不足。

我们的研究团队所提出的“学科知识、问题解决、学科思维”三层结构,源自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哲学关于知识“发生”的那个当下的认识,符合“全人发展”与“内在品质发展”刻画的基本要求,且既有理论源出,又有很好的可操作性。该主题下的研究正在继续进行中,近期将有成批的研究成果推出,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更希望我们的研究工作能够为信息技术课程的发展,特别是其本质意义上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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