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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时间:2024-04-24

顾海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刚刚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对共同富裕作出新的阐释:“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进一步揭示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深刻蕴含,彰显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境界和思想智慧。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新时代的赓续和拓新

社会主义本质,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回答中作出的重要概括。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这一概括完整地阐释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凸显了这一本质规定中逻辑紧密、学理相衔的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强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任务;二是突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方向;三是明确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标。

***总书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的阐释。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总书记就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是从社会主义本质的整体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归根结底”意义的“本质要求”。***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整体上,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根本手段,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根本前提,凸显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二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和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双重意义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奋斗目标”意义的“本质要求”。***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合中,共同富裕由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内涵,跃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赋予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生相随,不仅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上的根本要求。在对社会主义生產关系和分配关系的阐释中,***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坚持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又强调指出“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而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社会对生产条件的分配,根本的就是对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了人们在分配中的地位;而社会既定的分配方式,又反作用于生产,决定社会成员在生产中的地位。***总书记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分配的“制度安排”问题,这就是:“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总体上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两极分化”的必然趋势正相对立。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有可能相对合理地处置体制层面上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的,但它不可能解决制度层面上的“两极分化”问题,“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规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要恰当地处置好体制层面上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还要进一步解决好制度层面上的共同富裕本质要求问题。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上看,不能把共同富裕的制度性规定等同于“公平”和“效率”的体制性关系问题;也不能把体制性的“公平”和“效率”关系,同制度性的共同富裕要求对立起来,因为前者是后者的体制性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制度性跃升。在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的历史性时刻,***总书记再次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强调的就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紧扣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具有的制度性、体制性的“本质要求”,从“本质要求”上对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和方略性问题作出新的阐释和新的部署。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要矛盾在新发展阶段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对新发展阶段根本目标的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愈加明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目标性规定也更为明显。以“十四五”时期为开端的新发展阶段,一方面使得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其中包括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在不断增长,愈加成为秉持人民至上,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作为社会“需求”,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供给”的。与“需求”的不断增长相比较,“供给”能力和水平上的不平衡不充分,明显地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的分析中,***总书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除了“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这两个突出问题外,其他四个突出问题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解决好这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也是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总书记提到的后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直接涉及“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主要方面。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成为新发展阶段处理和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路向和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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