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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考古发掘工作中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及对策

时间:2024-05-07

[ 作者简介 ]

薛紫琪,女,河南南阳人,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助理馆员,本科,研究方向:文物考古。

[ 摘要 ]

关于考古发掘工作,其主要目的不仅是发现文物还有对文物及时施以保护,由此作为基础进一步发掘文物多方面价值。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拥有着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基于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逐渐提高了文物保护意识。可是考古发掘并不简单,如果操作不当,就很容易伤害文物,从而削弱文物所具备的文化价值。对此,本文结合考古发掘工作的经验,简要分析考古发掘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迹保护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

[ 关键词 ]

历史遗迹;考古发掘;保护措施;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K85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2.04.055

针对历史遗迹的预防性保护而言,主要是指对城墙、遗址等与古代人生活密切相连且很难移动的相关遗物开展严格监控与管理。以此,防止受外界因素影响而损伤,一方面能为文物遗迹提供良好的保存条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科学研究与文物展览。

1 价值分析

第一,彰显民族文化特征,丰富世界文化宝库。多样性的文化能为文化发展提供推进力,一方面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另一方面为个体与群体带来智慧启迪,从而引导其形成强大的民族自信与高尚的道德修养。中国悠久的文明史已经成为国民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动力。可从当前文化发展情况来看,古老文化正在遭受现代文化的冲击,很多历史遗迹逐渐被遗忘,因此,唯有将历史遗迹予以科学的保护,才能让传统文化万古流芳,在世界上绽放中华文化的炫彩华光。

第二,妥善保留先哲所创的物质文明。所谓文物,简单来讲是数千年发展中留存至今的人类社会遗迹和古物,以上均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在历史、社会及文化等领域的研究发挥尤为关键的作用。对此,针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尤为重要,古代民居留存下来的雕花木床、纺织机等,都是先哲在顺应及改造自然建中留存的重要物质文化遗产,从中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轨迹。对文物古迹施加保护,不仅是对祖先的一种敬畏,更是对中华文明的尊重。

第三,促进经济发展,增进文化交流。进行历史遗迹的观览,能提升人们理解以及认知地区文化的水平,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把各类文化融入当地。开放性属于历史遗迹较为突出的特征之一,加之人民群众也应该有义务及权利进行学习、开展保护。那么,遗迹旅游有助于促进游客进一步提升文化修养、实现视野的拓展。拥有历史遗迹的地区借助旅游事业,把部分收入放置于保护遗迹工作中,给历史遗迹管理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人们需要意识到,旅游产业虽然能带来较为可观的经济收益,可也会为遗迹带来伤害,有关部门应认清旅游开发与保护历史遗迹的关系。

第四,保护开发历史遗迹,丰富民众生活。人们应清楚地认识到保护历史遗迹与发展旅游之间的关系,唯有将这种关系处理好才会推动双方更好地发展。虽然历史遗迹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支撑点,可是前提基础为掌握经济增长与遗迹保护关系,也就是开发历史遗迹要基于优质保护,因此历史遗迹的有关管理工作应做到长期有效。

第五,提升历史遗迹形象,提高文化品位。刨除历史遗迹知名度的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在当地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提高。不仅在未来能吸引投资,还能增进与外部的文化交流。

第六,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强化民族自信。悠长的华夏文明,先辈们用自己的汗水智慧创造丰富优质的中华文化。关于历史遗迹的发扬及保护,是国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历史遗迹属于文化内涵深厚的宝贵财富,所以要保护好这些遗产,作为中华儿女均需在保护历史遗迹、文化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2 问题分析

考古工作者虽然尤为重视保护考古现场的文物,可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与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资金、时间、人手和配合等方面。

第一,不足的经费投入降低保护历史遗迹力度。从当前考古发掘的基本情况来看,考古缺乏充足的资金投入保障,大部分考古资金投入到了田野开发,在保护历史遗迹方面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即便考古发掘时能清楚掌握整体的历史遗迹布局,知晓其存在的巨大价值,可由于资金投入不充分,极易影响历史遗迹保护的实效性,单纯进行简易的保护工作,如果面对雨雪极端恶劣天气,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遭受破坏的程度。

第二,因为外界环境因素造成的文物破损。正式发掘历史遗迹很容易导致环境发生变化,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历史遗迹会出现开裂、褪色以及沙化等问题,这是由于历史遗迹激增的含氧量不仅会降解其中的有机物,还会导致纤维出现硬化、断裂、粉化等,进一步提高无机物的腐蚀速度。怎样确保发掘历史遗迹之后没有受损,避免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是急需处理的历史遗迹保护问题。

第三,未能建立完善的考古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考古挖掘工作时,在整个队伍中考古领队是绝对的权威,而且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作为领队应该拥有扎实的考古知识、深厚的考古经验,在进行考古挖掘过程中对保护文物方式和文物蕴藏的价值均应做到了如指掌。针对考古挖掘工作而言,其主要目标是获得优质丰富的文化历史资料,进而将历史文物合理发掘。可是在具体进行考古活动时,很多领队的表现相对随意,没有对遗址形成一个正确的保护意识,对自然的保护也很难做到位。尤其是近些年,考古現场多数为抢救发掘与基建项目,这样和考古初衷相违背,加之受到商业化发展影响,导致一些文物资料存在永久性消失的风险。

第四,保护历史遗迹没有强大的技术支撑与理论支持。基于当前保护历史遗迹的情况分析,我国考古界的学者虽然获得一定成就,但是依然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体系,对这项工作的概念仍旧是模棱两可,尤其在土遗址病害方面未能全面掌握各类概念。与此同时,设置、施工与监管等环节的规定仍需完善,缺少具体应对环境影响的措施,上述内容均有待深度研究以及强化配置。

3 预防性保护要点

第一,预测研究。对于可能显露的事物和发展变化展开预测以及研究,从而为预防保护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考古领队自身的综合素质关乎着考古发掘中历史遗迹的留存,至于预测研究则体现出领队的素质能力。如果考古发掘脱离预测研究,很容易引发难以弥补的损失。

第二,监察测量。借助监测,能够获得影响文物遗迹的主要原因及其变化趋势,这是对控制环节进行评价与判断的依据。这种监测应具备动态性且应进行实时监测,由此判定实施环境标准的具体情况,构建科学的监测系统,在此基础上明确保护历史遗迹的办法。与此同时,监测应实现经验、智能、网络相结合。

第三,控制。从某种角度来讲,管理发掘现场的历史遗迹便是一个控制过程,所以控制不仅属于遗迹管理的核心职能,还会体现在历史遗迹管理的整个过程。利用预测研究、检查测量及控制环节,明确保护历史遗迹的方法与主体,避免人为因素与环境因素造成的危害,为遗迹提供安全环境,避免历史遗迹由于化学、物理属性的变化而导致劣化。

4 保护对策

第一,制订科学的发掘计划。应该将前期调查的结果作为计划制订的基础,通过与相关学者专家进行通力协作,针对其中的威胁与潜藏问题等进行密切交流讨论,汇聚各方智慧建立有针对性的文物保护方案,在这一基础上依据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挑选和设置相关器材与设施。

第二,重视前期的调查论证。实际上,前期调查主要是指在勘探与调查期间,相关工作者要针对历史资料、周围环境、埋藏环境等要点进行深度探索和研究。例如分析埋藏土样品,如果所处环境是酸性,具有较高含水量且于土层中出现青铜锈蚀,就说明地下存在着青铜文物,可是因为酸碱性和含水量带来的影响,很难妥善保存青铜文物;基于此,在进行考古发掘工作时需重点保护保存情况不佳的青铜文物,同时用技术提取、加固等方法确保文物的顺利挖掘。

第三,建立临时性的实验机构。在发掘历史遗迹的初期,通常现场保护遗迹的数量较多,但这不意味着在此阶段便能有所怠慢。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应在发掘现场附近设置临时办公室,在办公室对出土后的文物进行精细处理和细致保护。如果发掘现场和工作站距离较近,则有必要在此处建立工作站,一方面进行资源调配与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出土文物会拥有安全的安置场域和保存条件。除此之外,针对现场提取而言,在开展考古发掘工作时不仅能将历史遗迹原本面貌显露出来,还会出土更多文物,由此可见现场提取保护的重要性。关于现场提取保护,便是在出土位置借助正规手段实施文物保护,在不具备完整的处理设施、处理条件简陋的情况下,加之现场环境相对复杂,必须把文物运输到相应的保管场所科学安置。

第四,积极培养文物保护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强化和科技部门之间的横向关联。由于考古发掘中历史遗迹保护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要想提高保护技术及研究文物价值的水平,就有必要在保护工作中引入现代化理念、思想及方法,从而培养出拥有国际视野、先进理念、现代技术的优质人才,依托无损分析、环境以及材料科学的研究,重点处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性问题,这也是文物保护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关键工作任务。引入关于培养文物保护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具备巨大的现实意义。

关于专业型文物保护人才,主要指的是在某门专业知识相对突出,具备一定的独立创新能力,专门负责技术工作的高端人才;至于复合型文物保护人才,主要指的是应用本领和才能多样化的人才。从某种角度来讲,预防性保护属于新型文物保护的方式,同样这份创新也需依靠复合、专业型人才,从而在文物系统中建立创新性的管理机制、工作视野以及文化氛围。应该形成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相互交融的风气,构建与完善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的技术转换。专业人员不只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懂得如何开展科学管理工作。认真对待人员配置与项目定位,不仅能降低发生风险的概率,还能防止业务受到影响。应保障技术实施的稳定性,提高技术研究与推广水平。站在技术层面来讲,应清楚解决问题方法,是否具有实用性等。了解文物科技最新的研究成果,通过高新技术将传统技术适当改进,做好技术攻关工作,在现场保护上运用推廣价值较高的技术,将智能事先预警、动态实时监测以及辅助决策视作核心,用时利用将无线传感、空间遥感以及通信手段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发挥相关制度机制、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在提高考古工作人员思想水平的同时使其形成自觉行为,从而对历史遗迹实施最佳保护。

第五,在考古发掘过程中要加大监察管理力度。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出色的国家地区,特别是一些欧美国家已经由实验室转移到考古工地,同相关考古人员进行协作,一起保护历史遗迹。现阶段,我国虽然已清楚认识到考古现场需要保护人员介入的必要性,可实际上大部分发掘项目未有保护人员的积极参与,考古工作者也会因此难以处理应该在第一时间实施保护的历史遗迹,也有极个别考古工作者由于无法保护重要遗迹而将其挖掉了事。基于此,考古工作现场如果缺少相应的监察人员,特别是缺少拥有较高责任心、技术技能熟练的监察人员,就难以对发掘工作中的遗迹、遗址形成多维度的保护认识意识,无法及时运用针对性的手段进行遗迹保护。以往国内进行的田野考古发掘,部分考古工地由于领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激进性,致使遗迹被挖掉与挖坏,其中的历史信息同样会受到损失。面对这种现象,考古工地应该发挥保护监察的重要作用,提醒或是限制在发掘进程中出现的激进做法。主要的保护监察任务应针对领队给出的发掘方案、挖掘计划实施检查、监督。针对保护监察工作者而言,应熟练掌握相应的职业技术,掌握考古发掘的全部流程与技术要求,联合领队共同对文化遗迹加以分类、界定,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有效的应急措施,将岗位责任落实,在思想上也需拥有较高的道德规范标准,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5 结束语

现阶段,考古发掘工作中保护历史遗迹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新课题,对造成损毁破坏的有关因素加以控制,消除或者是降低建筑遗产的破坏及损毁,具备一定的持续性与经济性。针对考古发掘工作中的历史遗迹预防性保护现状,相关学者仍需提高关注度。产生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在发掘工作中考古领队的随意性与监督力度不足,前期缺失必要的规划及方案,即未能做到预防性保护。虽然我国现行的考古发掘制度能对地下文物发挥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所不足。发掘地下文物可能随机遇到重要遗迹,因此制定的规划很难保证具体全面。基于此,立足宏观层面,国家应为保护予以必要的法律保证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立足微观层面,监察工作者要以丰富的经验与知识,合理预测历史遗迹出现的重要性与其具备的研究、展示价值,同时对遗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总之,应通过宏观及微观的保护对策,真正做到对历史遗迹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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