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王鹏飞
【摘 要】法律基础课始终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丰富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律认知的重要基础,在整个素质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都是无可替代的。因此,本文以高职院校的建设为切入点,从法律基础课的设计出发,分析高职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价值,探讨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列举出具体的方法和措施,希望能够给相关教学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参考和帮助,凸显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和优势,构建更加生动的现代化课堂。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律基础课程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09.061
在素质化教育和新型课程改革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在宏观上对学校教育的要求相较于以往而言,有了更加明显的调整和转变,不再以简单的文化知识背诵为本位,而是更加强调意识和言行的引导,这种变化也给教师的创新提供了更加鲜明的思路。法律基础课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课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受到更加高度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要尤为强调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的优化改革。
一、分析高职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价值
首先,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能够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大学生可以在这一课程的引导下,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从理论上分析民主和法治之间的关系,明确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需要,提高自身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懂得遵纪守法,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用法律武器同社会上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使大学生可以较好地完成学业,成为社会主义真正的接班人,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其次,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能够让学生正确理解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经之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项任务的完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需要集合全国人民的力量。大学生作为支撑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也需要通过法律基础课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了解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明确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特色和基本规律,积极地投身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法律基础课的开设,能够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让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大学生本身就是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必须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素养,应当实现学科的交叉渗透,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是人才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在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引导下,大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框架,构建更加完善的体系,真正成长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的人才,树立坚定的理想,坚守道德底线,自我约束纪律和言行,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
二、分析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一)基本问题突出
当下,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并沒有充分认识到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价值,教师仍旧把自己当作课堂的掌控者和支配者,没有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仍旧以“满堂灌”的形式压迫学生的思想,学生的学习状态十分被动,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而且,教师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背诵和传授,并没有引导学生展开多元化的实践,这就无法让学生把知识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解决实际的问题。同时,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过于单一老套,缺乏趣味性和灵活性,学生在机械性的训练中也会产生极大的审美疲劳。除此之外,教师在设计课堂内容的时候,没有突出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不突出,并不能真正引导学生把知识和专业联系到一起,甚至也出现了法律教学和专业发展相脱节的情况。
(二)国家和市场的推动
近些年,国家和市场已经逐步提高对高职院校的重视,在这一态势的引导下,高职高专的招生规模也有了明显的延伸和拓展,人数已经接近高校在校生的一半。但在多种原因的限制下,高职院校的学生在素质上仍旧存在明显的欠缺,与本科院校的学生依旧有一定的差距。部分高职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自身修养都存在问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十分有限。而高职院校作为培育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在新时期也必然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要明确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征,承担起社会责任,运用多种手段,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让学生认真参与各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由此来锻炼自己的基本素养,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考核方式单一
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都采用书面考核的形式去检验学生的学习水平,重点是以书本的基础理论知识为主。这也就意味着,大多数学生都通过死记硬背和生搬硬套的形式来提高笔试成绩,他们并不能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而教师也无法用其他途径去分析学生的实践水平,无法探究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分析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教学模式改革的方法
(一)凸显法律基础课程的相对独立性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学校都把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结合到一起,这一做法也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主要模式,并且法制教育也通常从属于德育教育,缺乏自身的独立地位。从本质上来看,虽然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社会价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培育更高素质的公民[1]。但是,道德教育更加强调对个体内心世界的净化和思维的熏陶,法制教育更加注重规范人的外在行为。然而,许多学校都会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混同,这就使得许多法制教育的教师都是由思政老师来担任的,而部分思政教师从未了解法律知识,也无法真正开展各类教育工作,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必须要凸显法律基础课程的独立性,把这一课程作为独立的一门学科,分配合理的课时,安排专业化的教师,推动各项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出现价值观念的混同。
(二)构建现代化教学队伍
法制教育涉及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具有十分明显的政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特征,所以课程的设计必须要拥有明确的目标,要明确内容的界限和范围,学校应当创设更加稳定的教育渠道,要构建更加现代化的法律教师队伍,保证教师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法律教师必须要分析高职院校的发展规律,认真探究基本学情,充实自身的法律学科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学生传递更加正向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以身作则,引导学生的言行。而且,高职院校也应当推动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要与司法部门展开合作和沟通,定期聘请法官或者是检察官到学校召开讲座,展开一系列的法律报告,法官和检察官在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所以高校也可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聘请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到学校担任指导教师,定期辅佐师生的学习,参与教材编写或者是实现计划的设计[2]。
(三)推动课程与学校特色的结合
当下,即便是不同类型的高职院校,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时候都是整齐划一的,会套用相同的模板和结构,而且开设的课时相对较少,内容庞杂繁多,以合班课为主,教学人数多。在以上这些条件的限制下,教师只能简单地为学生罗列出基本的知识点,让学生通过背诵来掌握理论概念,这显然与法制教育的初衷相违背。高职教育本身就是以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为依托的,所以法律基础课的设计也需要凸显自身的办学特色,要在满足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学生日后的行业发展。在设计教学流程的时候,不仅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应当强调学生的职业素养。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除了开设刑法、宪法和民法等基础课程之外,还可以开设经济法、物流法、旅游法等等,让法制教育能够更加深入学生的生活实际,满足学生的内在性需求,帮助学生迅速与未来的工作岗位相对接。此外,教师也需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运用不同类型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具体来讲,教师可以利用讨论法,向学生提出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让学生展开交流和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教师也可以使用案例教学法,为学生选择社会上经典的法律事件,让学生懂得点评和总结,实现举一反三,懂得知识的迁移运用。
四、结束语
持续性推动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是合理且必要的,这是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应有之策,也是锻炼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有效措施。本文通过学科独立性、师资队伍的壮大、特色的分析这几个角度,论述了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措施,充分结合了高职院校办学的特点,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实践上的可行性,能够作为教师的参考依据。在未来,教师也应当运用实践教学法,引导学生在自主探究中积累更多的经验,获得价值判断。
参考文献
[1]吴晓翠.高職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改革探究——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陕西教育(高教),2020(11).
[2]张衍丽.高职院校思政课“学思践悟”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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