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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生产思想的历史唯物主义意蕴

时间:2024-05-07

陈永盛

一般来说,马克思生产思想往往被界定为是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构成,忽视其哲学价值。事实上,马克思的生产思想并非专属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其同样内含着丰厚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意蕴。在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初步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以下称《形态》) 中,马克思就通过对生产进行剖析从而实现了对劳动分工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矛盾等历史唯物主义重要原理的揭示。正是基于此,与大多数研究者研究马克思生产思想的进路不同,本文立足于《形态》,试图深入到哲学的根源处去寻找马克思生产思想的哲学价值,或者说寻找其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建构的哲学贡献。

一、“生产”作为逻辑起点

通过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以下称《提纲》)和《形态》进行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在相隔只有几个月的《提纲》和《形态》中存在着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在《提纲》中,马克思论说的对象是“实践”,借以进行批判的武器是“实践”,突出的核心也是“实践”;而在《形态》中,论说的对象则是“生产”,借以进行批判的武器是“生产”,突出的核心还是“生产”。一言以蔽之,“生产”在《形态》中成为逻辑起点并贯穿于整个文本。对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认为,这是马克思思想断裂使然,是其范式转换的体现。在阿尔都塞看来,这种思想断裂或范式转换就是由《形态》之前的“意识形态”转向《形态》之后(包括《形态》)的“科学时期”①。日本学者广松涉同样认为《形态》是马克思思想断裂的节点②。在广松涉看来,从《形态》开始,马克思已经放弃了那种基于主客关系模式的旧哲学信仰,转而使用分工、生产、所有制、交往、市民社会等物象性科学范畴。那么,这个“不争的事实”真是思想断裂或范式转换吗?笔者承认这个“事实”,但坚决不同意思想断裂一说。在笔者看来,“实践”和“生产”并不是两个不同质的范畴,它们所对应的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思想也并非是绝然相反的思想。同样,开始于《形态》的思想不是对《形态》之前的思想的颠覆,而是马克思思想的推进,即生产是实践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在《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实践范畴的运用是基于社会生活领域的,它是社会生活的本质概括。而“社会生活”本质上无非就是由现实的个人、现实的感性世界和真实存在的社会关系等通过与生产相结合而构成。由此出发,马克思在《形态》中以“生产”作为逻辑起点,要求深入到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中,揭示社会生活的历史唯物主义规律,这无疑是《提纲》的推进和深入。事实上,《提纲》之所以以哲学话语来表达有关“实践”的思想,这与从哲学话语来批判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并非不无关系,况且这是一个思想的纲要,它更要求能够起到统领、概观的作用。其实,早在《神圣家族》时,马克思就表达了有关物质生产与历史的关系,并阐发了人们在物质生产中构成社会的真实关系等具体的生产理论思想。因此,《形态》以生产为逻辑起点代替之前的实践概念,这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虽然从实践到生产的理论逻辑转换是合理和必要的,但以生产为逻辑起点何以可能还需要澄明。在《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他们所开启的科学是真正的实证科学而非思辨哲学。而在马克思那里,真正的实证科学必然是面向现实的,也就是说是以现实的个人、现实的生产活动和现实的感性世界为前提的。但所有的这些现实的存在只能从具体的社会物质生产中派生出来,因为无论是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还是人类得以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社会关系都是由生产所创造的,甚至连人自身的繁殖与发展也是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由此可见,生产就是历史的起点和发源地。

对此,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这两个方面进行说明。马克思指出,物质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生活资料生产就是吃、喝、住、穿等生活所必需的资料的生产。这些是属于前提性的生产,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这种生产,现在、以前和将来都是这样③。再生产则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得到满足后引起的再生产。从这两种生产的目的、手段和对象不难发现,物质生产主要是人作用于自然的改造活动,也就是生产的自然关系,即人们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中与自然界发生的相互关系,其主要方面表现为人类通过生产活动改造自然界,并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和能量。也就是“人凭借工具的媒介、通过自身的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有目的、有计划地把自然物质变为能适合人类需要的劳动产物”④。结合马克思把物质生产当作一切历史的前提,生产的自然关系因此也就自然地被当作人类活动所发生的第一层关系。而第二层关系则是社会关系生产。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最初只是单纯以共同活动这种形式来呈现自己,而与呈现自己的共同活动本身的属性不相关。但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关系也就变得越来越复杂,超出了单纯的共同活动,形成分工和交换等复杂关系,并在最后成了主导的社会关系。

以上是马克思从构成现实历史的物质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这两个方面来说明生产是逻辑起点的分析。但作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的生产,其价值不仅局限于此。从马克思的哲学旨趣来看,这种逻辑起点的价值还体现为其是批判资本主义的切入点。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物的生产的批判中得到清晰的认识。物的生产本来是人的生产和发展的前提,是人类历史的前提。但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物的生产变成了主导的力量并控制着人的生产,不是物的生产由人的生产所决定,而是人的生产受物的生产所支配。然而,这种现象并没有被德国的哲学家们所发现,他们甚至还反对马克思所提出的要对这种现象进行革命的观点。在《形态》中,马克思对这种物的生产支配人的生产的批判主要隐藏在对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分析中,也就是隐藏在马克思对社会劳动分工及其后果的分析中。正是社会劳动分工的加剧和私有制关系的完成,社会活动才出现“异化”,阶级和利益的矛盾也才会激化。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旗帜鲜明地坚决走与“德国的批判”所不同的道路,即不是寄希望于通过宗教观念、意识形态的改变而实现对现存的改变,而是要求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事物的现状。

二、分工的演变及其后果

生产既是马克思所开启的“实证科学”的逻辑起点,又是贯穿他的新唯物主义哲学观的逻辑线索。在马克思那里,生产一方面是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社会的发展动力,另一方面又是映射社会历史发展本质的棱镜。可以说,生产在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又暴露了资本主义的丑恶本质。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以下称《手稿》)中通过“异化”来批判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不同,马克思在《形态》中把“异化”退还给了哲学家,返回到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来对生产的实证形态,即分工进行剖析,从而揭露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揭露主要体现在他对分工的演变及其后果的分析中。

通过透析《形态》不难发现,马克思对生产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解释首先体现在他对分工的演变与社会历史的演变之关系的剖析中。在马克思看来,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除了取决于起主要作用的生产力和交往这两者的发展程度之外,还由劳动分工的发展程度所决定。事实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需要通过劳动分工的发展程度来得到表现,而交往则是由生产力所决定。与此同时,劳动分工自身却又是通过生产的发展才得以发展起来的,它并不是一开始就以现代的劳动分工姿态呈现于世的。马克思认为,分工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真正的劳动分工,它的最初形式是自然分工,只是到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才慢慢地要求把原先合在一起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开,从而才出现真正的分工,也就是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

在《形态》中,马克思并没有就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如何分离,真正分工如何形成等问题进行考证,而是直接分析这种真正分工的演变。通过透视马克思的文本不难发现,马克思把这种真正分工的演变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随着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而形成的。在这个分离过程中,乡村本来的宁静被打破,这种打破一方面是被动的,因为城市的生产方式和生产需要会主动去开辟农村这块处女地;另一方面,农村成为城市附属又有主动的一面,因为它们不甘于自己的落后和被欺凌的存在,要求主动去改变——虽然说这里存在着主动的求变,但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这种分离都真实地折射了生产的本质,因为这种变迁不仅仅局限于农村,对于每个人来说,他们都会要么成为“城市动物”,要么成为“乡村动物”。“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⑤马克思指出,“在这里,劳动仍然是最主要的,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力量;只要这种力量还存在,私有制也就必然会存在下去”⑥。这是说,这种分工所折射的生产是“异化”了的人的劳动,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力量,而不是人自己控制的力量。

真正分工的第二个演变属于劳动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它冲破了地域的局限性,在不同城市之间形成分工,并表现为商业同工业的分离以及交往和生产的分离。马克思指出,这种分离意味着相邻地区的贸易联系成了可能,并随着交通工具的情况、沿途社会治安状况和交往地区由交往程度所决定的需求状况等得到改善而成为现实。此后,“随着商人所促成的同城市近郊以外地区的通商的扩大,……城市彼此建立了联系,新的劳动工具从一个城市运往另一个城市,……最初的地域局限性开始逐渐消失”⑦。马克思认为,城市间分工的形成促使了工场手工业的兴起,它要求消除行会的限制。在开始之初,通过瓦解封建制度,改变工人和雇主的关系、开展各国之间的竞争和新航线的发现使得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得到显著的发展。但在这个时期又开征了各种捐税和实施了各种禁令,在某种意义上,这又阻碍了工业的发展和劳动分工的发展。随后,工场手工业在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慢慢变成次要的角色,被商业和航运的发展所取代。一方面因为工场手工业一直采用种种保护的办法,另一方面因为工场手工业急需扩大交往市场来销售自己的产品。但正因为世界市场的出现,工场手工业的落后工业生产力也就日益满足不了世界市场对这种工场手工业产品的需求。因此,最广泛的劳动分工就成了历史的需求,并自然而然地发展了起来。

这种最广泛的劳动分工就是马克思所介绍的真正分工的第三个演变,它通过大工业来表现自己。这种最广泛的劳动分工通过大工业的生产在世界范围内带来了六大革命性的变化。其一,大工业促使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竞争普遍化、市场世界化和贸易自由化。其二,大工业所形成的强大竞争压力使得人们无暇顾及精神世界的发展,而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如何确保自己在竞争中有利。其三,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大工业使商品渗透到世界各地,这种渗透已不是单纯的产品渗透,而是全方位的渗透,它要求打破那些原先封闭的状况,使世界趋向一体化。其四,“它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并使分工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⑧。其五,大工业建立了现代的大型工业城市,使城市战胜了乡村。其六,大工业创造了世界性的无产阶级。大工业推进的最广泛分工要求更多的工人,那些原先还是农民、农奴的人现在变成了无产阶级,并且由于大工业的世界性,无产阶级也因此成了世界性的无产阶级。不可否认,随着劳动分工的继续发展,伴随大工业而形成的私有制必然会成为桎梏,进而大工业也会由劳动分工的其他形式所代替,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通过上述对真正分工的三个演变所进行的分析,一方面疏通了劳动分工的发展脉络,另一方面折射了生产在劳动分工中的本质。城乡对立、工人与雇主对立、世界市场的瓜分、有产与无产的对立等都是生产在劳动分工的演变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丑恶一面。不仅如此,马克思在《形态》的誊清稿中又集中讨论了劳动分工的后果。这些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产生所有制。所有制的产生是因为由于分工所带来的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就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是所有制的萌芽和最初形式,但这种所有制只是以家庭中自然产生的劳动分工为基础的。严格来说,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制。真正意义上的所有制是超出家庭那种自然出现的劳动分工的私有制。由此,按照劳动分工在其演变过程中所体现的不同类型,所有制也就相应地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类型。最初的存在形式是部落所有制。与这种所有制所对应的劳动分工已经超出了家庭中的那种自然分工。在这种所有制中,虽然生产还是以狩猎、捕鱼、畜牧、耕作为主,但却出现了文明社会的战争和贸易交易。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的社会和国家所有制。在这种所有制中出现了各种对立,如城乡之间的对立、国家之间的对立和工业与海洋贸易之间的对立。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形成阶级关系,出现了不同等级的对立。第三种所有制的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首先从乡村发展起来,以土地占有的封建结构为标志。在这种形式中,劳动分工主要表现为贵族掌握支配农奴的权力和农奴从事劳动。而在城市中,这种所有制则以行会所有制为主要形式,与此对立的劳动分工则是在单个行会内部是帮工和学徒与师傅的对立,在行会之间则是各种手工艺的分工。资产阶级所有制是第四种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形态》中对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分析主要体现在上面提到的对真正分工的三种演变进行的分析中,即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所对应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行会制度;进一步的劳动分工对应的商业同工业的分离、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工场手工业;最广泛的劳动分工对应的大工业。

第二,劳动分工的第二个后果是产生利益冲突,也就是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冲突。这种利益冲突实质上并不是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利益冲突,因为在这里,国家和集体并不是真正代表人们的共同利益的共同体,而是代表统治阶级自己,因此这种利益冲突并不是真正的个人与共同利益的冲突,而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三,分工的第三种后果是产生异己的物质力量。马克思指出:“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⑨这种力量之所以在个人看来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之外的权力,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原因在于产生这种力量的共同活动不是自愿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并且这种力量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与此同时,马克思指出,只要活动的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这种力量就不会消失,并一直压迫着人。

以上是马克思对劳动分工的后果的分析。仔细考察不难发现,包括前面对分工的演变的分析,马克思都是以否定的态度来对待劳动分工的,这与他在《手稿》中以“异化”这种否定性态度对待劳动是一样的。事实上,马克思在此虽然几乎没有肯定劳动分工,但他并没有说进入共产主义就必须要消灭劳动分工,他只强调了只要劳动的分工不是自愿形成就会出现“异化”。由此,笔者认为,马克思并不是要消灭劳动分工,而是要消灭那种不是自愿形成的分工。

三、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是生产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对生产的分析,除了通过分析分工的演变和后果来披露生产的丑恶本质之外,还通过揭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来披露生产的丑恶本质。对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的解读是多样的,或是经济发展规律的解读,或是社会发展规律的解读,或是人的异化论解读,但无论哪一种解读都存在着对生产的恶的一面的批判。搁置这些不同的解读视域,那么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原像又是如何的呢?

正如日本学者渡边宪正所言,关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概念直到现在依然无法充分地探讨,只能暂时将实现个人的生活,尤其是物质生活的各种力量、资本(财富)和劳动总括为“生产力”,将人们与之发生联系的形式、各种关系规定为“交往形式”。不难发现,“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任何一方都是人的生命和生活生产的基本条件”⑩。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见解,生产力和交往形式间的矛盾具有“先天”必然性,因为生产力自身的发展具有超前性而交往形式的发展却带有滞后性。当交往形式的发展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时,它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矛盾油然而生。那么,怎样去理解这种矛盾呢?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意味着什么呢?对此,渡边宪正指出要从两个方面来把握:“第一,对于生产力的发展而言,私人所有这种交往形式是桎梏。在这里,它首先意味着生产力被强制为片面的发展。第二,生产力‘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竟成了破坏力量’。破坏力量主要是指货币和机器,正是它们作为破坏力量否定了人类个体的生活和生命。”⑪这就是说,特定的交往形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让生产力充分展现自身,不让生产力实现自我;从而造成对象化的生产力不能与个体性相结合,否定人的生命和生活。由此可见,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不仅表现为个人与他们的生活条件间的矛盾,而且表现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章中把它们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社会革命基础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我们知道,“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革命是实现社会形态变更的决定性环节。那么,革命来源于哪里?显然,阶级斗争是革命爆发的直接原因或导火线,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革命的根源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如果说此时的马克思对作为社会革命基础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的分析还只是单纯地指出了它会发生,还没有就其何以是这样进行分析,那么,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则对此进行了科学的解释,他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⑫

第二,生产力和交往形式间的矛盾表现为个人与他们的生活条件间的矛盾。在最初的时期,个人与他们的生活条件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因为这些生活条件本身就能满足个人的需求,它们并没有成为个人发展的障碍,同时,生产力本身也还没有得到实质的突破,这些条件对它来说也没有形成桎梏。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先还是与个人需要和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活条件开始形成了桎梏,它需要出现新的交往形式来满足自己。尽管马克思做出了如此的分析,但不难发现,马克思此时所形成的认识还没有真正深入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中,只是知道旧的交往形式会被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而还没有达到后来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达到的高度。在那里,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形态与生产关系的更替是取决于生产力条件的发展程度和它的物质存在条件的成熟程度的。总的来说,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反映在个人身上就是个人与他们的生活条件间的矛盾。

第三,在大工业和自由竞争条件下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的矛盾表现为“劳动”和私有制的对立。在大工业和自由竞争条件下的私有制中,货币的出现和发展使交往对于人来说发生了变异,即交往只是在一定条件下的个人交往而不是作为个人的个人交往。与此同时,个人又从属于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决定了对个人的支配,个人是处在一种异化了的状态下劳作的,个人劳动与积累的劳动无关,积累的劳动属于私有制。由此我们发现人的现实的劳动与“积累的劳动”(私有制)是对立的,本来是只有自己支配和拥有劳动时劳动才是人的自主活动,现在劳动却变成了私有制的从属,“只能在这种分裂的前提下存在”⑬。以此,马克思认为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主活动和保证自己的生存。

综上,马克思的生产思想并非专属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其同样内含着丰厚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意蕴。这不仅体现在其突出了生产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这一重要哲学特质上,而且体现在其通过对生产的剖析实现了对劳动分工与社会历史发展关系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间矛盾等历史唯物主义重要原理的揭示。由此可见,对马克思思想进行解读必须基于其思想的整体性,即哲学—经济学的一体性,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到马克思思想的精神实质。

注释:

① [法]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6页。

② [日]广松涉:《物象化论的构图》,彭曦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60页。

③⑥⑦⑧⑨⑬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1、556—557、559、566、537、579页。

④ 张一兵主编:《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8页。

⑤⑩⑪ [日]岩佐茂、小林一穗、渡边宪正编著:《〈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世界》,梁海峰、王广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56、37、38页。

⑫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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