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老子“虚静”思想及其对当代官德建设之价值

时间:2024-05-07

彭绪铭 左志德

摘要:“虚”内蕴着宽厚包容、藏而不露、处下不争等特性,“静”则内蕴着清静无为的特性,因而“虚静”是一种空明清静的自然心灵,而唯有达到“极”、“笃”的程度方能完全恢复符合道的自然心灵。当然,人类要复归于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是人法自然之规律的必然要求,而损“知”损“欲”的基本方法则是返归于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的不二法门。当前,这一“虚静”思想对当代官德建设特别是对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忠诚等道德品质的培育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老子;致虚守静;人法自然;官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4-0073-07

一、“虚静”思想之意蕴

按照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运行规律,世间万事万物都将最终回归其根本,这个根本就是老子所说的“道”。“道”的状态是虚静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庄子把这种虚静状态称之为“心斋”,只有虚静的心境才能认识大道,“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虚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道德追求和心灵向往,对此,老子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婴儿”来表述。他说: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在老子看来,虚静的境界就是如婴儿般的状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婴儿元气淳朴、自然率真、无知无欲,一切都因自然之性而发,率性而动。具体而言,婴儿能做到“专气致柔”。所谓“专气致柔”就是结聚精气到最柔和的境地,达于心境极其虚静的状态,即所谓“心平气和”的状态。心平气和则内无杂念,外无欲求,按王弼的说法就是“任自然之气,致至柔之和,婴儿之无欲乎?”修身的有道之人有着浑厚的内在修为,已不为外物所伤、所诱,他们抱朴归真,无丝毫矫揉造作。全然一副婴儿般的纯真自然的状态。因而他在《道德经》第25章继续描述了这种境界: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

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

若无所归。

对于老子而言,一切奢侈、欲求之人总是终日追求一种如同过着要参加丰盛的宴席的日子,他们兴高采烈、尽情享受,而致虚守静的人却独自保持着一份澹泊宁静的心情,对一切无动于衷,就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无欲无求、无喜无怒甚至连嬉笑都不知的婴儿。

老子哲学追求的是“道不远人”的境界,他的哲学思想始终是与社会人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他的“虚静”思想有着更为具体的处世修身的内涵。为道者以道为法,而道之状态是“虚”体的。对此,老子将这个虚体之道比喻为风箱,“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它中空似无,却蕴藏着生生不息的巨大能量和生命力。可见,老子之“虚”内蕴着大、空却不失深藏而不露之意蕴。为了周备地表达此层内涵。老子常常喜欢用“谷”来形容“虚”:

旷兮其若谷。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上德若谷。

以“谷”来言“虚”具有什么内在特性呢?一是宽厚包容。河上公注曰:“‘旷者广大,‘谷者空虚,不有德功名,无所不包也。”老子认为,以道为法的为道者待人处世正如空旷的山谷一般,他心胸豁达、雍容大度,能够涵容一切物是人非;他虚怀若谷。从不苛求别人,总是使分歧和恩仇融化于宏大的度量中,如《庄子·天下》篇所说就是“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

二是藏而不露。据司马迁记载,老子认为道有“虚”、“藏”的特性,老子日:“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深藏若虚”恰似山谷的大空且又藏而不露,为道之人追求“虚”,是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的,而非功成自居,他从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虚”与“盈”、“满”相对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盈之”、“锐之”表面上盈满、锐利,但实际上却难以维持,难以保存,所以为道者追求“虚”,而不装“盈”、装“满”,他像山谷一样,幽远深邃、内敛含藏、深不可测。

三是处下不争。据司马迁《史记·老子传》及许多史料记载,老子生活在春秋末期。春秋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礼崩乐坏”,各诸侯称雄称霸,“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为了满足他们的野心和贪欲。他们“厚征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救时之弊”——试图救治现实弊病、引领社会走上理想之途是促使老子提出“处下不争”主张的一个关键现实因素。处下不争是一种“后其身而身先”、“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而善胜”的治国为政之术,同时它也是一种修炼灵魂、提升心灵境界的处世之道。老子认为,世界是相反相对的,世界上万事万物之间存在着相反相对的关系,任何事物都因有它的对立面而存在,它们彼此相反相对却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因此世界万物“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恒也。”基于这种辩证关系,因而,即使处于一种强势也须安守雌柔。即使有着无限的荣耀也需持守谦卑,甘做天下的溪涧或川谷,这样才会有“玄德”、“上德”。第28章河上公注曰:“人能谦下如深溪,则德常在,不复离于己。”“雄以喻尊,雌以喻卑。人虽自知尊显,当复守之以卑微,去雄之强梁,就雌之柔和,如是则天下归之,如水流入深溪也。”正因为溪谷甘居卑下、处下不争,它方可汇集四方流水成为聚宝盆、“百谷王”。有道之人总是能保持这种谦下深沉、不争不显的自然品性,而致“虚”正是这种纯真返朴的理想人格的基本特性。

那么,何谓守“静”呢?老子《道德经》通篇仅5000字左右,其中有6章具体阐发了“静”的意蕴。“虚”是形容心境原本是空明的状态,而“静”是形容心灵不受外物扰动的状态,“静”意指“无为”。苏辙认为“静”与“动”相对立,“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守静存静,犹陷于动。”可见,“静”是不妄为,不乱为。这种“无为”体现在形器世界中常常表现为清静、安宁的特征。老子是中华文明史上第一个富有玄思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深度与他自身所体会到的社会伤痛的程度成正比。出于对现实弊病抱着深沉的忧患意识,因而他常常藉“物”来明理,以万物之自然而然的发展规律来喻“道”。例如: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

燥胜寒,静胜热。

致虚极,守静。

对于浑浊动荡的水,只要水静下来,水自然会清澈如镜:雌柔常常因为安静守定而胜过雄强:清静安宁克服燥热扰动。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主张统治者无为而治。当然,要实施这种自然而然的理想的为政治国策略则是有必须有一种心静如水的心灵境地。“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清静为天下正。”“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我好静,而民自正。”由此看来,老子清静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消极的为人处世和治国安邦,清静无为实则是有为且是大为,它是一种更高明、更智慧的为的方式和方法——是一种顺应事物自然本性或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之为。他的“无为而不治”、“无为而无不为”论断就是一种有力的申说。

同时,具有心灵不受外物扰动的“静”的人格特征外化到人生得失荣辱问题上,他们就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燕处超然”、“宠辱不惊”。世俗之人由于太看重名利得失,甚至把荣辱视为同自身生命一样珍贵,都以“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得宠就喜不自禁甚至忘乎所以,失宠则惊惶不安、惶惶不可终日。相反,守“静”的有道之人总是以平静安宁的心态对待这些名利得失,他们不为物役、沉静自重、超越自我,正可谓是“澹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虚静”是一种空明清静的自然心灵,而唯有达到“极”、“笃”的顶峰程度方能完全恢复符合道的自然心灵,所以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正如苏辙所说,“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丘山虽去,而微尘未尽,未为极与笃也。盖致虚存虚,犹未离有,守静存静,犹陷于动,而况其它乎?不极不笃,而责虚静之用,难矣。”

二、人法自然:致“虚静”的形而上依据

在阐述“人法自然”这一命题之前,有必要先厘清道和万物(人是万物的重要一部分)的关系。老子认为,道和万物的关系是本与末、有与无的关系。老子常用根来喻“道”,“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源,道是根,万物是末。道尽管是天地万物产生、存在的终极基础,但并不独立于万物之外,它仍存在于万物之中,“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道须藉万物才能获得普遍性,因此,道和万物是本末一体的关系。

道和万物是“有”、“无”的统一体。道的本性是“无”——是道的内在规定性。说道是“无”并非“什么都没有”,因为道本身确实是实体性存在,所以老子说道是“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说道是“无”意指道的非实体性,而是虚状的。老子常用“谷”、“风箱”、“牝”来喻道的虚无、谦下,谷、风箱、牝都隐含着“中空”之含义,象征着虚无中空,它们可以内蕴万有,统摄一切,且有着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它们“动而俞出”、“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周行而不殆”,天地万物诞生后含蕴于道这个虚体(指“无”)之中。当然,道之“无”并不是独立、脱离于万物成为纯粹的“无”,而是包含着多样性、有质的规定性的“有”(指万物),“有无相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可见,“有中含无”、“无中含有”,道的存在形态其外部表征为“有”、“无”的统一体。

道和万物既是一种“有”、“无”的统一关系,而且万物最终将统一于“无”——返归于虚无状态,所以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道创生万物,并任其自然而然发展、成长,“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当然万物的自然而然生长、发展并非随意而为,而是有“根”可循的,这个“根”就是道,也就是说天地万物的生长、发育等变化都不能脱离“根”这个本,都最终归宿到“根”的状态,即“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根”(道)的状态是虚无清静的,“归根曰静”,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就是一切生命或一切存在物的原初状态,所以老子称之为“静曰复命,复命日常”——虽然万物复杂众多,到头来还是要各返根源,回到根源叫做“静”也叫“复命”,这是万物变化的常规。

老子也常用“婴儿”、“极”、“朴”来描述万物返归的状态“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仅从现象来看,似乎万物回归的目标不同,事实上对于老子而言,“婴儿”、“极”、“朴”都是道的本原状态,都是一种虚无清静(无)的状态。

“中国哲人讲本根与万物的区别不在于实幻之间,而在于本末、源流、根枝之不同。”对于老子而言,他强调道和万物是本末一体、有无统一的关系,因而他的道之形上学说完全避免了西方传统形上学中将本体与现象、客体与主体等二元世界的割裂和对立问题。人作为宇宙自然中最富有生生不息之灵气的具体存在实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因而同其他天地万物一样与道之本体具有“有”、“无”的内在统一性,而且人和其他万物都须遵循“道者反之动”的运行规律终究都复归于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

道与“域中四大”之一的人之间存在着“有”、“无”的统一关系,因而人最终要复归于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势必是人法自然之规律的必然要求。“自然”一词在老子语境中有着特殊的含义。我们知道。“自然”一词在现代语境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与“人类社会”相对的“自然界”,二是指与“人为”相对的“自然而然”。事实上,在先秦典籍中,常用“天”、“天地”、“万物”等词来指自然界。老子语境中之“自然”是事物的一种存在状态,即自然而然。换句话说,“自然”指的都是事物生成与发展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因此老子在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时,这里的“自然”并不是与“人”、“地”、“天”、“道”相当的一个高高在上的具体存在物,而仅应当指“人”、“地”、“天”、“道”所应当具有或遵循的一种状态。

“道法自然”是最高的本体之道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道法自然”意指两层意思:一方面,“道”以它自己的状况或内在原因而非借助于外在的原因来决定它自身的存在和运动。老子认为道是“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反者道之动”,在这里,老子指出,道有“反”(“反”为“返”)的特质即道本身遵循的是一种否定性辩证运动,它“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周行而不殆”。另一方面,“道”任由天地万物自然而然发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之道对待一切存在物无所谓偏爱,它一视同仁,纯任万物自然发展,任其自生自灭,既不有所为也不经意去创造。可见,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主要是指世间万物之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发展和变化完全是他们自身自然而然的运行结果,它们不须任何外界强力的干涉。老子第51章对“道法自然”的主旨作了进一步精辟阐述: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化生万物,万物藉道而获得存在的合理性,所以莫不尊道;德蓄养万物,使万物生长、成熟,所以莫不贵德。尽管道虽尊、德虽贵,却不自以为尊、为贵,它们任其万物自然而然地生灭而不去横加干预和约束,正可谓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道作为形而上的本体不单只是统摄宇宙自然的本体,更是社会人生的存在根据和价值本体,即道是一切社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终极根据和最高准则。所以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天之道是人道所要遵循的最高依据和终极准则。因此,毋庸置疑,人必须而且应当法“道”。前面已经阐述了

“自然”并不是与“人”、“地”、“天”、“道”相当的具体存在物,而仅指“人”、“地”、“天”、“道”所应当具有或遵循的一种状态,由此看来,人法道其实质是法自然——向道的本根状态复归,回归于最根源处和终极状态的自然而然、无为自化、虚无清静的本根状态。

三、损“知”损“欲”:致“虚静”的基本方法

前面已经述说了老子“道”具有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意蕴。形而下的“道”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准则——人应当遵循道的自然原则。“在老子看来,当‘道作用于各事各物时,可以显现出它的许多特性。‘道所显现的基本特征足可成为我们人类行为的准则。这样,形而上的‘道渐渐向下落,落实到生活层面,作为人间行为的指标,而成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处世的方法了。”可见,老子的“道”论是以关心社会人生为真正旨归的,而,依“道”而为达致虚无清静的心灵境界则是“道”的最高价值诉求。那么,如何达到虚无清静的心灵境地呢?

老子认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是把握“道”——返归于自然而然的本根状态的不二法门。为道贵在“曰损”、“损之又损”。损什么呢?

首先,须损“知”即弃智(古时“知”和“智”通用)。在老子语境中,“知”有两类,一是普遍的经验知识,即一切仁义礼信等道德规范、典章制度以及经世治国术等组成的传统的文化知识以及通过人类的感觉直观所获取的一般知识和日常经验;一是道的知识即真知,前者属于老子弃智、反智的对象。对于老子而言,他之所以对非道的知识持否定的态度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出自他的政治立场取向。老子处于知识和权力一体化的社会,这些知识完全被世袭贵族等统治者垄断,它们成了愚昧百姓、维护世袭贵族统治利益的有力蒙蔽工具。它们是老子追求的“道”的祸端——人类社会越来越背离和废弃真正的“大道”,所以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的反智言论中有很多是直接针对政治而发的,故道家的反智言论影响及于政治必须以老子为始作俑者。”

另一方面来自他的认识论价值取向。老子的道论是以“道”为天地万物的最高本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总根据为核心范畴来展开的。作为最高的本体,道的基本特性是“无”,它“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它“视而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它“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由于道不具有任何质的规定性,是一种无限性、超验性的纯存在,因而通过感觉直观所形成的感性经验是绝不能获得道之知。同时,“道”被老子预置为最高的哲学概念和宇宙自然中最高的认识对象,具有至上性,它是“万物之始”、“万物之母”、“万物之宗”、“象帝之先”、“先天地生”,因而一切逻辑概念分析、判断、推理等理性知识都无法获得道之知,道“不可致诘”、“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一切仁义礼信等道德规范、文化典章、经世治国之术都是人类感觉经验和理性活动的结果,对于这些所谓的“知”,老子断然否认了它们在认知上的可靠性和价值上的绝对性,认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概念和价值都是人为设定的,它们充满了人的主观的偏执和专断的取舍,因而它们不能成为真正的“知”。而且这些非道之知是和机巧、欺诈紧密相联的,它们助长了人类的贪欲,可谓“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结果是破坏了人类本真纯朴的自然状态。

基于此,老子主张损智,“常使民无知无欲”、“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事实上,这也是老子“有无相生”的对立转化运动规律在生活世界的践履,老子在第38章中说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道的废除是因为一切仁义礼信等非道之知的出现和盛行,因而只有损掉一切仁义礼信等非道之知,人类社会才会重新返回于大道——回归于虚无清静的本真状态。

其次是损欲。老子哲学以“道”为最高本体,“道”因而也是人的存在的价值本体,是人的精神和生活实践等全部活动所应依从的最高准则。可见,人生境界应该要符合于道的本然状态——一种致虚守静的自然状态亦即一种“若朴”、“若婴儿”般的混沌不分、自然本真的和谐自然状态。为此,老子主张要损欲——“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所主张的损欲有两层内在规定性:一是不主张禁欲:二是反对纵欲。在老子看来,人有自然之欲和人为之欲。自然之欲指根据人的自然本性所具有的生存之欲,如基本的食色之欲。对于自然之欲,老子并不反对,而是应大力提倡,所以他在其“小国寡民”的理想王国里,主张“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让百姓过上先民时代的自然本真的逍遥日子。由此可见,老子的“无欲”是指无人为之欲,而并非许多学者所指。老子要禁一切之欲。此其一。

其二,老子十分反对人类的纵欲,要损掉一切人为之欲。“五色令人目眩,五音令人耳盲,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色、音、难得之货、驰骋畋猎都是人类欲望的宣泄。人们受欲望的宰制,终日追求一种“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金玉满堂”、“富贵而骄”离大道愈来愈远的奢侈糜烂生活,人们完全被物所奴役,人性完全被异化。纵欲必然招致多种祸害:一是,纵欲进一步膨胀了人们巧智、伪诈之术,腐化了社会风气,“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政腐败、国家难于治理,“朝甚除”、“国家滋昏”;造成了社会动荡不安,“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二是,人之所以有祸患是由于有过多的贪欲容于自身,在于太多的“有身”、“有我”,所以老子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有身”就是执着于“欲我”的世俗存在,执着于“欲我”的世俗存在,便难以舍弃功名利欲,难以舍弃功名利欲,必当为功名利欲所役,必当会招致大患。为此,老子劝告世人要珍视自己的生命,把生命的存在价值超越于功名利禄、声色厚味的位置之上,所以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事实上,一切多与少、富与贫、贱与贵都是相对的,“道”由于它的否定辩证性运动特质,其“有”、“无”总是处于不断的消解过程中,因而损掉“五色”、“五音”、“五味”之欲,做到“外其身”、“后其身”、“不自见”、“不自贵”,则必然是回归于虚无清静的心境,达致“道”的自然本真境界了。

四、“虚静”思想对当代官德建设的价值

老子的致虚守静思想如果单就政治伦理层面来看。它为当世的国家治理者提出了明显的执政理念、政治目标,以及对治理者自身所应有的一些政治品质、素养也给予了相当的寄托。尽管我们距老子时代已经过去了2500年,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今天,官德仍然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效果,影响到党的权威、政府形象乃至执政之基,因此,老子的“虚静”思想无疑对当代官德建设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1.廉洁奉公

“廉洁”一词可以追溯于屈原的《招魂》:“肤幼清以廉洁兮”,王逸注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而“奉公”最早出现于司马迁的《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类,奉公守法,则上下平”。到了今天,这两个词通常也可以连在一起使用,其伦理道德主要内涵表现为不贪不受、克己利他、先人后己、秉公办事,那些贪图私利、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言行则与廉洁奉公品质格格不入。为达致“虚静”,恒久保持心灵的空明清静,老子提出了“谦下不争”的处事原则,而“谦下不争”的处事原则的现实实践手段就是老子所谓的三宝之一——“不敢为天下先”。老子诉求的“不敢为天下先”实则赋予了治理者的治世品质:在利益面前,治理者要抛弃自己的一切私利,决不能与普通老百姓争名争利。在实践中,官员要做到“不敢为天下先”则需奉行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的伦理信条。在当代中国,官员要做到“不敢为天下先”,心中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处事宗旨,则首先依赖于官员对这些宗旨、理念的自觉认同。这些理念能否得到自觉认同则取决于官员内心是否做到空明清净——能否以平静安宁的心态对待这些名利得失,能否做到不为物役、沉静自重、超越自我,能否做到“澹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在老子看来,尽管万物复杂众多,但到头来还是要各返根源——“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回到根源叫做“静”(或“复命”)即“归根日静”,这是万物变化的常规。可见,老子倡导万物终究归于本根状态——就是他所关切的虚无清静的状态——“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的官员绝不会为那些世俗之利所麻痹、驱动,由于没有了“五色”、“五音”、“五味”的私欲,内心充满着无限的空明清静,因而他们对“为人民服务”宗旨便有了自觉践行的内驱力,对那些贪图享乐、贪赃枉法的损害百姓利益的腐朽行为,对那些假公济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乃至极端利己主义的思想和行为便有了理性的自觉抵制。廉洁奉公的德性在这些点点滴滴的行为实践得到了固化。

2.诚实守信

在官德的道德谱系中,诚实守信无疑是这一谱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的基本伦理内涵就是要求官员在涉及百姓的具体言行中,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一言九鼎。它与虚情假意、阳奉阴违、背信弃义的道德言行格格不入。官员的诚实守信关涉到党群关系的和谐融洽。关系到执政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权威、凝聚力以及牢固的执政地位,关涉到我党的方针与路线的高效执行,乃至影响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实际上,我国历代都十分重视官员的诚信品质在国家治理的政治实践中的意义。譬如商鞅变法中“立木为信”,塑造了商鞅在老百姓中诚实可信的权威,后来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更是把诚实守信的处事伦理奉为国泰民安的治国之策——“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

老子的致虚守静思想有利于官员诚信品质的培育。由于主张万物——显然包括人,因为人为域中四大之一——终究归于法自然的虚静境地,所以老子要求当世治理者要顺其自然而为,反对乱为、妄为,主张弃智——“常使民无知无欲”、“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在老子看来,“智”就是心机、机巧、伪诈之术、阴谋诡计的代名词,是治理者愚弄百姓的权术。由于治理者们惯于玩弄心机、投机取巧,对待百姓背信弃义、言行两径,舍弃忠厚仁义,结果是社会动荡不息、朝代更迭不止。其实,一切心机之术、阴谋之术、奸滑之术都是官员对自己在百姓心中的威信、信心自感不足而致,是基于百姓乃可恶可恨不可信赖之类的思维逻辑出发而选择的一些权术,而这本身又是官员内心浮躁不安、好大喜功、强烈的功名之欲在现实政治中的真实折射。所以,老子的“弃智”、“绝学”,让人的心灵回归于道法自然的致虚守静的本真状态的主张启示着我们的官员要抛弃一切阴谋、奸滑的权术。要视百姓为可亲可爱、可信可赖之人,忠诚于人民。我们的官员倘若内心空明清净,淡泊名利,没有其他的私心杂念、贪图享乐,那内心必定装着人民的利益,因而一切工作方式方法必会基于人民群众的具体社会实践做出选择、决定,一切言语和实践行为必会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福祉、根本利益为道德尺度做出取舍。这样一来,在国家治理中也就没有了背信弃义、说一套做一套的权术玩弄。只有诚实守信的待人处事的社会风气。

3.忠诚

如所周知,中国梦是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下的以促进人民自由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人民利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获得了高度的同一性,它们之间不存在丝毫的冲突和不一致性,而官员是否忠诚于人民则关乎着这些利益能否得到切实实现。

官员对人民的忠诚是无条件的,因为这是对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服务宗旨、复兴中国梦理想的自觉认同和坚定信仰。老子致虚守静思想对官员忠诚品格的塑造具有一定促进作用。老子致虚守静思想专注于统治者心灵的空明清静,而这要求治国者不要为世间情欲、权力欲、财富欲、知识欲和名誉欲所束缚。基于七情六欲对身心的祸害,他甚至警告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其实,老子的这些损智、损欲主张是他秉持的以百姓公共利益为至上的价值观的现实诉求,所以他希望官员们“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就是说,保障老百姓的福祉是“法自然”逻辑的现实落脚,当然,老子“法自然”的现实道德逻辑则与忠诚于人民利益的政治诉求是高度一致的。今天,我们的官员如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切工作实践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尺度,没有机巧之术。没有私心杂念,则就是对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矢志不渝。

当然,我们在吸收老子希冀通过损智、损欲以达致内心空明清静这一思想过程中决不能以全盘认可的思维去对待。除那些心机、机巧等权术之“智”外,毕竟人类的许多“智”是人类逐步摆脱自然的主宰,不断地走向更大自由的前提条件。而且单就国家治理层面而言,如今官员要实现社会善治。达致社会公平、公正、自由、有序、和谐也愈来愈高度依赖于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否则,社会善治的目标可能无从谈起。同时,除那些非分之欲外,官员还得有基本的或者正常的七情六欲,毕竟它们是人之行为的基本内驱力,一味地以基督教式的禁欲方式来严格控制、杜绝官员的正常之欲是对他们人性赤裸裸的摧残、禁锢,这显然与官德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责任编辑 张卫东)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