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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

时间:2024-05-07

作家名片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民主战士,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早年与厉绥之、钱均夫同赴日本公费留学,于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肄业。“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最为广泛的笔名。

鲁迅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均具有重大贡献。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作品风格

小说:在题材的选择上,鲁迅对古典文学中只选取“勇将策士,侠盗赃害,妖怪神仙,才子佳人,后来则有妓女嫖客,无赖奴才之流”的模式做出了改革,以“为人生”的启蒙主义式的创作目的,开创了表现“农民与知识分子”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30年代,鲁迅的创作精力虽主要放在杂文上,但他并未忘记对小说的创作,并贡献了他最后的创新之作《故事新编》。

在《故事新编》中,鲁迅有意识地打破了时空界限,采取古今杂糅的手法,除对主要人物有历史记载外,还创造了一些次要的戏剧性的穿插人物,在他们的言行中加入大量的现代语言、情节和细节,以“油滑”的姿态对现实进行嘲讽和揭露。

散文:鲁迅创作的散文虽不多,却可说篇篇精品,这些篇章收录于《朝花夕拾》和《野草》。《朝花夕拾》是鲁迅对童年、青少年时期的回顾,包含少年时代的绍兴印象、南京求学、留学日本、回国后在绍兴任教等成长经历,尤以记述故乡生活为多。相比他的杂文,这些文章多了些明朗、纯真、亲切的意味。

与《朝花夕拾》“闲话”风格截然不同的散文诗集《野草》则呈现出了另一种“鲁迅风”。在《野草》里,鲁迅的笔下涌出了梦的朦胧、沉重和诡异,鬼魂的阴森与神秘;神幻的场景,荒诞的情节;不可确定的模糊意念,难以理解的反常感觉;瑰丽、冷艳的色彩,奇特的想象,浓郁的诗情……这些“奇峻的变异”的一大原因是语言的特殊,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野草》的变异文体,明显地表现了散文的诗化、小说化、戏剧化,是启蒙时期的文化批判者鲁迅向启蒙时期后的战斗者转折、过渡阶段的心灵史。

杂文:鲁迅的杂文可以说是把汉语的表意、抒情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在他的杂文中,或口语与文言句式夹杂;或排比、重复句式交叉运用;或长句与短句、陈述句与反问句相互交错,混合着散文的朴实与骈文的华美,可谓“深情并茂”。

人物趣事

魯迅很喜欢吃糕饼糖果等甜食。有一回,人家送了柿饼给他,他喜欢得不行,藏起来自己偷偷享用,舍不得给别人吃。只有在女士来做客时,才“大方”地拿出来,因为女士们胃口小,只能吃一两片而已。鲁迅还能吃辣椒。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他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但他没有把奖章作为自我炫耀的标牌,却懂得实惠,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了一大串红辣椒回来。每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一只辣椒,分成几截,放进嘴里咀嚼,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唏嘘不已。只觉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

鲁迅的胃口很特别,喜食蛇肉、龙虱、霉干菜,而且从不吝惜钱,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不看菜单一口气就能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三鲜铁锅蛋”等好几道菜来。

经典掠影

父亲的病(节选)

明天就请陈莲河。陈莲河的诊金也是一元四角。但前回的名医的脸是圆而胖的,他却长而胖了:这一点颇不同。还有用药也不同。前回的名医是一个人还可以办的,这一回却是一个人有些办不妥帖了,因为他一张药方上,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

芦根和经霜三年的甘蔗,他就从来没有用过。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但这差使在我并不为难,走进百草园,十对也容易得,将它们用线一缚,活活地掷入沸汤中完事。然而还有“平地木十株”呢,这可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问药店,问乡下人,问卖草药的,问老年人,问读书人,问木匠,都只是摇摇头,临末才记起了那远房的叔祖,爱种一点花木的老人,跑去一问,他果然知道,是生在山中树下的一种小树,能结红子如小珊瑚珠的,普通都称为“老弗大”。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药引寻到了,然而还有一种特别的丸药:败鼓皮丸。这“败鼓皮丸”就是用打破的旧鼓皮做成;水肿一名鼓胀,一用打破的鼓皮自然就可以克服它。清朝的刚毅因为憎恨“洋鬼子”,预备打他们,练了些兵称作“虎神营”,取“虎能食羊,神能伏鬼”的意思,也就是这道理。可惜这一种神药,全城中只有一家出售的,离我家就有五里,但这却不像平地木那样,必须暗中摸索了,陈莲河先生开方之后,就恳切详细地给我们说明。

“我有一种丹,”有一回陈莲河先生说,“点在舌上,我想一定可以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价钱也并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

我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

“我这样用药还会不大见效,”有一回陈莲河先生又说,“我想,可以请人看一看,可有什么冤愆……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事……”

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

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匾额。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但是S城那时不但没有西医,并且谁也还没有想到天下有所谓西医,因此无论什么,都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包办。轩辕时候是巫医不分的,所以直到现在,他的门徒就还见鬼,而且觉得“舌乃心之灵苗”。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

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愆”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终于躺在床上喘气了。还请一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他仍旧泰然地开了一张方,但已停止败鼓皮丸不用,药引也不很神妙了,所以只消半天,药就煎好,灌下去,却从口角上回了出来。

(作者鲁迅,选自《朝花夕拾》)

赏读

选文回忆了鲁迅儿时为父亲求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是了解少年鲁迅的可贵篇章。

思考

1.陈莲河在给父亲治病的过程中,用了哪些药和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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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败鼓皮丸”能“治病”的原因是什么?这副药最终起作用了吗?说明了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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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在介绍“败鼓皮丸”时,引出了“虎神营”,两者有什么共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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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见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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