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胡君进
什么是教育?当我们面对这个问题时,出于思考的本能,我们会习惯性地给出教育的定义。然而,当我们仔细思索所给出的教育的定义时,会发现自己给出的定义并不能涵盖教育的全部。纵然我们能够给出关于教育的多种定义,但进一步追问教育的真谛到底是什么时,恐怕又没有多少人可以真正说清楚。“教育”一词虽然耳熟能详,几乎每天都被人们谈论,但人们关于“教育到底是什么”其实并不清楚。教育依旧是一个模糊性的存在。
一线的普通教师可能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要回答“什么是教育”再简单不过了。他们认为,教育具体表现为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管理学生、参加教研活动等。然而,仔细想想,这真的就是教育吗?这真的就是我们理想的教育生活吗?面对这样的教育生活,教师们有时会感到困惑与无助。然而,身处这个快节奏、功利化、机械化的教育时代,终日的忙碌使得他们无暇思考教育的本质。如果我们敏感而又深情地直接触摸今天的教育,似乎可以觉察到这个时代的教育好像是拒绝深刻的,否则肤浅就不会成为一种时尚。我们似乎能够觉察到,无论是在思想的世界,还是在行动的世界中,深刻总是处于边缘,而这可能正是我们的教育缺乏深刻品质的时代依据。正因为我们缺乏高品质的教育生活,所以我们呼唤,在深情的呼唤中才会深切感受到缺乏深刻品质的教育是怎样的孱弱。
近日笔者阅读芝加哥大学菲利普·杰克森教授的《什么是教育》一书,顿感收获良多。杰克森教授经过数十年的研究,最终得出一个发人深省、耐人寻味的结论:教育归根结底是一项道德事业。这一振聋发聩的回答,无异于打开一扇新的窗户,对教育本真的追寻与呼唤将会给我们这个时代带来新鲜的空气,对读者如何理解教育也会有所启迪。其实,对一个人帮助最大的书籍就是让他思考的最多的书籍。《什么是教育》无疑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它会令每一位与之遭遇的读者思绪翩翩,回味无穷。
一、对杜威问题的回应
杜威在1938年的一次演讲中,邀请作为听众的专业教育工作者思考这样四个问题:“什么称得上是教育?在没有任何修饰的情况下,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教育的纯粹、简单指的是什么?满足什么条件,教育才能成为现实,而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或口号?”[1]杜威关注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的纯粹性,而我们所缺乏、所需要的正是这种纯粹的、简单的教育。20世纪40年代末,当时还是学生的菲利普·杰克森首次接触了这次演讲的文字稿,于是就将杜威的问题铭记在心,在接下来几十年的漫长时间里,一直反复思索杜威所提出的问题,他将杜威的问题最终归结为:“什么是真正的、真实的教育?什么是根本上、本质上、绝对意义上的教育?也就是说,当把所有的记忆都褪去,把所有说过的、做过的都抛开,什么是教育的最后含义?”[2]为了明确这一问题,他继续思索与追问着教育的真谛。为了寻找到一个简短且有效的答案,他开始对教育的价值进行思考,询问作为人类活动的教育的基本价值是什么,为什么教育对人类的福祉如此重要。因此,他逐渐地意识到,隐藏在杜威问题背后的东西可能会直接命中教育之所以称得上是“教育”的要害。
最终,杰克森教授给出了一个个性化的教育定义:“教育是一种促进文化传播的社会活动,其明确的目标是让受教育者的性格和精神福祉(人格)产生持久的好转变化,而且,间接地,让更广泛的社会环境发生好的变化,最终延伸至整个世界。”[3]正如他所说的,这个定义听起来相当笼统。毕竟,教育过去是,现在是以及将来仍是文化传播的社会促进过程。然而,这个定义背后却有着丰富的人文底蕴。我们不妨仔细想想,人类的一切教育其实都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而进行的,这个过程从个体一出生就在无意识中开始,发展社会意识,熏染文化意识,形成行为习惯,锻炼个人思想,激发个人所独有的感情和情绪。正是在这样一种不知不觉的过程中,个人逐渐地分享了人类积累下来的智慧和道德财富,教育也不例外。因此,我们把教育视为一种促进文化传播的社会活动,虽然表面上显得比较简单,但却可能直接命中教育问题的要害。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在这一促进文化传播的社会活动中,还发生了什么,或许这就触及了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实质问题。杰克森教授将教育过程归结为是促进受教育者精神转变的过程,即教育的底线。教育的底线在于教育归根结底是一项道德事业[4],在于它的目标就是要改善人的精神。教育试图让接触它的每个人,如教师、学生的精神比现在更好。这一任务是无穷无尽的,它试图让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变得更好。每一代新人都需要接受教育,都可以自由地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前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教育是一项道德事业,就是使我们自己重新致力于对它的服务,重新认识到这项事业的崇高和神圣,这样,人类的生活才可能因自己的努力而更美好。
二、教育的使命
如果仅仅将教育归结为促进文化传播的社会活动,通常人们依旧认为这一想法比较抽象和简单。然而,杰克森教授并没有止步于此,他进一步提出教育的使命是什么的问题,认为教育的使命在于贩运真理,并将其归结为五种真理:事实性真理、系统性真理、工具性真理、道德性真理和主观性真理。事实性真理是教育内容中最简单的生活常识,所提供的信息通常可以在一瞬间或以易于验证的感觉进行传达;系统性真理是知识内容的体系,一般以复杂的结构形式呈现出来;工具性真理是关于方法论的知识,涉及做事情的方式方法,即人们采取行动的规划和步骤;道德性真理是内化并植根于人类道德意识中的礼仪和规范;主观性真理是个人采取的真实看待自己、他人以及整个世界的真理。杰克森教授认为一般的教育仅仅只是完成了对这五种真理的贩运,但却遗失了最重要的任务,即赋予这些真理以生命[5]。没有生命的真理不能走进受教育者的心灵,教育的效果就会不尽如人意,所以教育要贩运的真理必须是容易获取的、有趣的,而且对处于交流接受一端的人来说至关重要,即主观性真理。所以教育最重要的使命在于将前四类真理转化为第五类真理,即主观性真理。
然而,以怎样的形式贩运主观性真理,这是一个新问题。杰克森教授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民主的课堂,允许学生能够独立思考,能够自己确定所学内容中的真理,即教师要将学生在知识学习过程中的反对和异议当作建议、收益对待[6]。对教师而言,这意味着他们要尝试着容忍学生打断授课、对学生意外提出的问题感到愉快、注意学生在课堂上困惑的面部表情并不惜一切代价为学生解疑答惑,所有的这些发生相互作用,都将会提升贩运主观性真理的意义。回归当前的日常教学生活,教师选择授课的内容,讲课、布置课堂作业和课后作业等活动,课堂活动的组织过程和形式几乎是由教师一手操办。然而,在理想的课堂生活中,知识应该由学生自主建构,只有在学生内部心灵中发生的知识学习才可能是最高效的。正如杰克森教授所言,只有“对真理贩运的控制转移到了个人手里,此时,它才处于自由社会中。在最好的条件下,其最终的管理者不是别的,正是思维本身,思维在做自己的事情,行使自己的自由、沿着自己的轴线转动、发挥自己的潜力”[7]。
三、教育的终极目标
如果说教育的任务在于贩运主观性真理,那么教育的终极目标或者说最高真理又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逻辑演绎的问题,也是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然而,这个问题的解决远比人们预想的要麻烦,因为教育的终极目标并无有形的存在形式,不能通过经验得到验证,只能被考虑、谈论或示意出走向。杰克森教授指出,对那些追求教育最高真理的人而言,教育的终极目标,其最高的真理,只能是完美[8]。而且,他引用神学家保罗·蒂利希的“自由”和“规范”的双重概念,进一步将“完美”解释为“面向无条件有效的规范开放的自由”[9],认为只有通过个人自由和社会规范之间的密切互动,人类思想和行动的道德重要性才会被确定下来,而自由和规范的问题又是教育必须面临的问题。教育需要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要遵循理性本身的支配,才能更好地行使。行使自由的最终目标是追求人类生活的真、善、美,这是教育的追求目标,也是全人类努力追求的完美顶点。因此,我们今天寻求并思考教育的终极目标,这本身就是一种高价值的人类努力。
为了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我们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师生交互关系或学校与学生的相互关联呢?杰克森教授提炼出“大,足以服务你;小,足以认识你”的观点来解释这一问题。“大,足以服务你”主要是指学校环境中必须要有足够的物质设施,充足的、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和教师与丰富的课程设置,从而能够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发挥智慧才能的选择和机会,但这些关联主要是间接性的[10]。“小,足以认识你”主要意味着在这所学校里,学生不会没人管,不会在人群中迷失自己,表明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将学生视为个体对待,不仅仅是知识的受众,这背后的支撑是学校与教师对学生所作出的道德承诺,且这一影响具有直接性[11]。这种道德承诺其实是基于对学生的爱意或人性关怀而实现的。毕竟,教育中的“爱”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同胶水,将教师和学生凝聚在一起,从而构建和谐的教育生活。更需要指出的是,“爱”的教育情感不仅是单纯情景性的情感投入,更会折射出教师拥有的人文主义情怀和理想主义气质,这一点在当前功利化的教育时代弥足珍贵。教育的对象直接指向人,没有“爱”的教育只会成为对学生身体及精神的规训和压制,会丧失教育自身作为一种人道主义的活动本质。“只有教育总体上进行人道主义的追求和约束,教育才能真正成为人的世界,成为人的绿洲。”[12]因此,我们可以说,教育归根结底是一项道德事业。
《什么是教育》一书可以视为一位高境界的教育思想家的个人反思,除了给出作者本人对教育的个性化思考,更多地会激发教育工作者思考自己心目中的教育。因此,对身处教育第一线的教师而言,该书应该成为他们的参考手册,将教育看成是一项道德事业,让学生以及教师乃至所有的人为了变得更好而努力。
参考文献:
[1][2][3][4][5][6][7][8][9][10][11]菲利普·W.杰克森.吴春雷,马林梅译.什么是教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14、15-16、155-156、151、33、36、37、109、111、147、148.
[12]王本陆.教育崇善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155.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孙建辉)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