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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识教育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地位及可选择路径

时间:2024-05-07

刘丹

一、探析通识教育的宗旨,追求知识本身的价值

通识教育,也称“普通教育”“一般教育”“通才教育”等。19世纪的欧美学者鉴于现代大学的学术分科太过专门,知识体系被严重割裂,于是提出了“通识教育”这一概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且对不同的学科有所认识,以便能够将不同的知识融会贯通,最终培养出完全、完整的人。通识教育的思想源远流长,中国古代的《易经》《中庸》《论衡》中曾对“君子多识”“博学”“通人”等通识教育思想进行过零星的阐释,西方文化中也有对通识教育的阐述,如亚里士多德主张的“自由人教育”等。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在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通识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塑造全面发展的人,对我国创新人才的培养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

对于“通识教育”的理解,潘光旦先生提出,即“今日而言学问,不能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三大部门”,“通识教育”就是使学生“对此三大部门,分而言之,则对每门有充分之了解,合而言之,则于三者之间,能识其会通之所在,而恍然于宇宙之大,品类之多,历史之久,文物之繁,要必有其一以贯之之道,要必有其相为因缘与依倚之理。此则所谓通也”[1]。“通”一方面指的是知识的范围要涵盖自然、社会与人文,还有一方面是能够将这三部分知识“融会贯通”。通识教育是要将自然、社会、人文视为一个整体,突破界限,客观地思考人生与世界,认识规律,培养学生对知识整体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总体性把握,培养学生从宏观整体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不仅如此,现代大学教育制度下,通识教育还要求培养出来的人才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丰富高雅的情趣,范围涉及语言、数学、计算机技术、文学艺术、历史、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公民教育等等,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通识教育作为教育精神的最本质体现,一直都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通识教育追求知识本身的价值,致力于人的心智解放和思想自由,我们在对待通识教育问题上,不能将“通识”概念随意泛化,它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素质教育,也不仅仅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思想道德类课程的学习,更不是为了配合专业教育而设的象征性点缀。

二、培养创新型人才,通识教育是基础

从通识教育的性质来看,它是所有学生都必须接受的教育。从通识教育的内容来看,它强调知识的全面性、普遍性、非功利性,为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为学生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提供知识储备。从通识教育要求的认知方式来看,它要求教师用联系的、宏观整体的思维方式对知识进行把握,并对学生传统意识的突破、创新视野的拓宽提供良好的条件。

通识教育基于塑造全面发展的人,打造人的“社会属性”,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先决条件。而创新型人才绝不是一个被赋予超强技术能力的“自然人”,有创造力的人首先应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通识教育是使学生在学习“做事”的同时,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同时,它还强调人的个性的自由的充分的发展。

通识教育探究生存的意义和人生的根本,指导人们形成积极的价值观,引导人们走向正确的情感方向和知识生产的伦理维度。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如何让知识的创新最终服务于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成为教育领域关注的话题。知识的分化带来价值观的多元化,大学教育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要承担运用知识为全人类服务的责任。通识教育作为教育精神的最本质体现,除了要保证学生视野的宏阔、情操的高尚、知识的完整,更承担着引导学生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让其学习与实践朝着服务社会的积极方向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任务。

三、积极开展通识教育,服务创新人才培养

大学作为知识生产与传播的重要阵地,积极有效地开展通识教育,以持续服务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主要从三种途径入手。

1. 科学设置课程布局,加大通识课程权重

通过调整课程布局,保证通识教育的地位和重要性。大学在课程设置上要有硬性规定,通过课程制度有力保障通识教育的稳定性。合理分配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的比例,将通识教育课程纳入核心课程范畴,使通识课程不再只是作为专业课程的补充而存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通识课程在大学课程中的核心地位。

加大通识教育力度,除了保障通识课程“量”的呈现之外,重视“选修课”这一学习途径也非常重要。选修制度是大学发展史上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改革,主张课程平等,给予学生充分的自主权,以选择适合自己或自己喜欢的课程。但目前我国在关于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设置和划分上,几乎都将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和专业知识技能紧密相关的课程控制在必修课的范围内,而留给学生自主选修的课程寥寥无几。基本上,真正意义的通识类课程都归在选修课程范围里。而且“必修课程优于选修课程”在大家的观念中也已经根深蒂固,因而,通识教育与选修课捆绑在一起,呈现逐渐边缘化趋势,通识课程的质量也可想而知了。这需要彻底改变我国高校课程中长期存在的以必修为主、选修为辅,专业为主、通识为辅的陈旧观念。无论是专业学习还是通识教育,都应平等地纳入选修范围,保障选修课程的数量和质量,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高质量的、可自由选择的、真正感兴趣的个性化学习内容。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使学生做自己的主人,只有这样,才更容易挖掘学生的天赋与潜质,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而通识课程本身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变通教学方式,根据不同的课程性质进行课程设计,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授课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不同的考核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以实现通识教育的目标。

2. 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强通识课程的管理

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教师承担着课程开发及课程讲授的重要职责,他们对各类知识进行的不断探究和创新是保障大学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重要途径。在通识教育课程上,学校应给教师以充分的课程开发权,在课程选题、讲授方法、成绩考核等方面给教师充分的决定权,而不能用标准形式来限制教师在课程开发上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通识教育还要求教师自身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丰厚的知识底蕴。教师作为传授知识的主体,要通过不断拓宽自身的知识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确保课程内容的丰富性、生动性和深刻性,以期能够吸引学生、启发学生。与此同时,通识教育因为涉及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培养,因而为了避免由于对特定立场的明显偏好而导致教育精神的偏离,教师要不断地提升自身修养,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在此过程中,学校也需要在以教师为主导的前提下,做好相关课程的评估和审查工作,以确保通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在通识课程的遴选环节,要仔细核查开课教师资历、认真审查课程教学内容,论证课程开设的可行性,采用学生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教学的评价,确保通识课程的质量。对于评价较高的通识课程,学校还要出台相应的课程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将优秀的通识课程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于开设效果不符合要求、教学质量相对较差的课程,要限期整改,直至逐步淘汰,以巩固通识课程的整体建设质量。

3.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通识教育氛围

创新需要学生的个性得到释放,实现全面的发展,这就需要营造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识教育可以渗透在整个校园的文化生活中,通过各种轻松灵活的方式进行,例如开设一些人文讲座和科学讲座。不同的学者、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视角会传达给学生不同的观念,可以极大地丰富学生的人文和科学知识,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支持学生开展社团工作,通过学生自发、自愿地形成多样的兴趣共同体,以合理建议的方式,引导学生社团活动的内容及发展走向,营造浓厚的交流氛围。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并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主动参加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不断提高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潘光旦.潘光旦选集·第三集[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

(作者单位: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责任编辑: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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