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筛选比较,对症下药

时间:2024-05-07

阅读指要

一、常见命题陷阱

1.有意模糊范围大小。选项在概念的外延上做文章,或是外延过小,以偏概全;或是外延太大,以点代面。考生在阅读时要特别注意原文和选项中的“凡”“一切”“全”“都”等修饰限制语。

2.有意混淆程度深浅。原文表述很有分寸,没有绝对的肯定,而选项表述则过于武断绝对;或原文明确肯定,选项却模糊不清,实则已改变原意。

3.有意混淆已然未然(时态)、必然或然(语气)。选项在对概念的判断上故意把时间超前或滞后,把已经存在的现实和没有成为现实的设想混为一谈;或将必然性与可能性混淆,如把“可能”说成“必然”,把“偶然”说成“往往”。

4.有意增删文中信息。一是无中生有,选项信息在文中找不到,也无法由原文中的信息推断出来;二是有意缺失,原文中某些限制性的条件信息在选项中被命题者有意略去。

5.有意混淆主次本末等文中提到的多方面信息。原文并没有将文中信息加以比较,也没有说明主次关系,选项表述却妄加臆测,说其中某一方面是“主要的”“根本的”,或说一方面比另一方面重要,等等;或者原文虽有比较,选项表述却故意颠倒其主次、本末关系。

二、选项设置常用的转述方式

1.概括式转述。将原文具体的表述加以抽象,提炼其本质,将其上升为一般认识。这主要体现在语言形式上,从一大段文字或一个长句子中抽取关键词,重新组织成一个相对短小的句子。

判断这一转述是否切合原意,一要看概括是否符合作者的观点,结论是否可靠;二要看重组的句子是否符合原句的整体大意,是否符合原词句的组合关系。

2.具体式转述。将原文中抽象概括的内容用具体的事例加以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对原文某一个概括性观点和结论的例证。判断具体式转述是否恰当,考生要从观点与材料是否统一、材料是否切合原文表达意图的角度去考量。

3.同义变式转述。即采用不同的语言形式,对原文内容进行转述。同义变式包括因果位置互换、变换主体重组句子、长短句互变等。判断这种转述是否正确,关键在于转换后的句子是否与原句“同义”。考生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大段摘抄原文、结构形式类似的选项,也不能盲目认同;而对那些变换说法和表达形式,在原文中找不到相应词语和句子的选项,也不能轻易否定。

三、抓住重要词句进行筛选对比

1.重点词语。(1)年代(多次出现的时间)、数据(多个数据)及其范围(如多数、少量、部分、凡、凡是、所有、都、全、几乎、仅仅、之一等表范围的词语);(2)程度(基本、根本、重要、最、十分、非常、总共等);(3)已然未然(迄今为止、到目前为止、现在所见等表时间的词语),或然必然(如果、可能、也许、一定、必然等表判断的词语);(4)体现陈述对象转换的词语(因为、因此、……的原因是、因而、由于、从而、但是、反而、其实、实际上、也、又、不再是……而是、不仅……还等);(5)表情态的词语(可能、也许、必须、绝对等)。

2.重要句子。(1)观点句(论点句、中心句、总结句),位置一般在标题、开头或结尾;(2)论据句(事实论据、事理论据),揭示脉络层次的句子;(3)揭示文章层次的句子。

道法自然的智慧

◎赵建永

“道法自然”是道家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国哲學追求的理想境界。汤一介指出,道家以“自然主义”为价值取向,在“自然的和谐”基础上,推展出“人与自然的和谐”,进而有“人与人的和谐”,以此达成“自我身心的和谐”。道家的价值取向与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人类文化演进顺序相似,即在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解决人与社会关系的问题,进而使人的心灵需求得以妥善解决。儒家的“人文主义”价值取向,则从“自我身心的和谐”出发,依次推导出“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的和谐”。如此,儒道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相反相成,互补互促,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架构。

“道法自然”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说人的活动效法地,地的运动效法天,天的运转效法“道”,“道”的运行效法自身。它揭示了人之所以应效法“道”,是因为“道”具有“自然无为”的特性,体现着宇宙秩序的和谐。“道”本指道路,引申为本源、道理、法则诸义。总体来说,“道”就是万事万物生长发展的原动力和规律,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道家以“自然为宗”,崇尚“自然”是其根本特点。冯友兰指出,道家学说可用“复归自然”一言以蔽之。据汤用彤考察,“自然”一词本为形容词,“自”指本身,“然”指如此。“自然”就是相对于人为而言的一种自发的、天生而然的状态。“自然”后来才用作名词,具有了自然界、物理定律和本心自性等多层含义。“自然”的今义,从形而上角度看,是指客观规律;从形而下角度看,则包括原生态的自然界、由人类与自然相互影响而生成的人化自然。

道家把宇宙看成和谐的生命共同体,是在“道”支配下相互依存的有机系统,维持整体性平衡,使万物协同发展。老子认为,“道”之所以尊贵,在于它对事物不妄加干涉,这样人与自然就和谐了。庄子提出“太和万物”的观点,认为万物天然处于和谐中,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类应该“顺之以天道,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即以天道来规范人道。在这种系统观中,和谐的人生与社会应是“自然的和谐”的一种再现。照此思维看,从“自然的和谐”出发,健全社会模式的各环节方可依次得以展开。由此,“道法自然”便从自然领域转到社会领域。

“道法自然”引发的环境伦理,旨在倡导一种善待自然、师法自然、遵循自然之道的理性态度,要求从自然界学习人类生存发展之道,自觉维护生态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最基本层面是人与物的和谐。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必须首先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是处理天人关系的基础,若不及时发展科技提高生产力,就连常见自然灾害也无法抵御,生存条件没保障就谈不上天人和谐,所以人与物的关系是“道法自然”的基本问题。对于儒道两家在此问题上的差异,陈寅恪说:“中国儒家虽称格物致知,然其所殚精致意者,实仅人与人之关系。而道家则研究人与物之关系。故吾国之医药学术之发达出于道教之贡献为多。”道教继承发展了道家“天道自然”“万物一体”等观念,并付诸实践。冯友兰对道教对待自然的科学精神有充分肯定,誉之为世界上唯一不反科学的神秘主义的体系。

“道法自然”意味着人类要懂得敬畏自然,并向大自然学习,使人道合于天道。现代仿生学的发展,便是“道法自然”的一种实际应用。但从本质上说,“道法自然”即“法自然之道”,亦即要符合各种事物的“本然”之理并顺应之。如能把握客观规律,顺势而为,因势利导,自会水到渠成,事半功倍,走上科学发展的大道。

(摘编自《道法自然的智慧》)

1.下列对文中所引名家观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汤一介认为道家以“自然主义”为价值取向,自然的和谐是基础,顺序是人与自然、人与人、自我身心的和谐。

B.道家以“自然为宗”,其根本点是崇尚自然,冯友兰据此指出,道家学说可以一言以蔽之,叫做“复归自然”。

C.汤用彤考察以为“自然”一词本为形容词。自,本身;然,如此。自然,就是人本身自发的、天生如此的状态。

D.陈寅恪说,和道家有相同处,儒家也讲格物致知,讲人与物的关系,但竭尽思虑的,其实还是人与人的关系。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为辨明“道法自然”的本义,试图将儒道两家价值取向的差异进行比较,以此突出道家有别于儒家的崇尚“自然”的根本特点。

B.第二段引用了《老子》第二十五章中的语句,并对其解读,由是揭示出“道法自然”的基本内涵,以及“道”具有的“自然无为”的特性。

C.第四段延续了人类应该顺应“天道”的讨论,将老庄并举,阐释人对事物不妄加干涉,而人所以如此,是因为人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

D.第五段论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借陈寅恪的话,再一次论及儒道两家的差异性,回应了开篇,也使遵循自然之道的观点得到强化。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阐释“道法自然”的本义及其现代转化,这是正确传承“道法自然的智慧”的应有之义,至少能认识到“道”的运行效法自身,“道”是万事万物生长发展的原动力和规律。

B.人们对于“自然”一词的界定是有变化的,“自然”的今义,发展出了多层含义,或指客观规律,或指原生态的自然界,或指由人类与自然相互影响而生成的人化自然。

C.人与自然的和谐具体表现为人与物的和谐,有理由认为人类必须首先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由是可知,人与物的关系是“道法自然”的基本問题,否则谈不上天人和谐。

D.本质上,“道法自然”表达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意味着人类要懂得敬畏自然、善待自然、师法自然,使人道合乎天道,能够顺势而为,走上科学发展的大道。

【刘应福/供稿】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