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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对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招生的影响及其应对

时间:2024-05-07

陈 阳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在高等教育日益普及的背景下,人们普遍认识到,充足而优质的生源是高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招生就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起点。近年来,随着高校间生源竞争的日益加剧,黑龙江省高质量生源外流严重,与此同时,由于对黑龙江省高校认识不足、地域顾虑等原因,外省生源不愿报考黑龙江省高校,致使黑龙江省高校生源质量出现下滑的迹象。高校生源质量下降的直接后果是人才外流严重和留省就业率低,从长远来看,必将影响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对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带来的新机遇与挑战,对如何应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对黑龙江高校生源质量产生的重大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为龙江高校人才培养的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提供理论与实践素材,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人才献计献策。

一、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内容与特点

自1977 年恢复高考以来,高等院校通过高考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社会纵向流动以及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存在“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为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多元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开启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2014 年国家开始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 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到2020 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1]。新高考招生制度对考试内容、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这对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克服过去人才培养与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按照《实施意见》部署,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2021 年9 月,通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黑龙江省在教育部专家指导下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政策解读手册》。按照实施计划,从2024 年开始,黑龙江省高考将建立“两依据、一参考”的新招生录取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对考生进行录取。

对于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来说,如果说前三批改革的省份所占招生计划还只是小部分不足以影响高校生源质量和人才培养方案大局的话,那么黑龙江省的高考改革则是唱响了重头戏,使大部分招生计划投放在黑龙江省的地方高校不得不正视高考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招生与人才培养工作面临的挑战

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可以将高校分为部属高校和地方(省属)高校。我国目前共有2 700 多所高校,其中地方高校有2 500 多所。以黑龙江省为例,在78 所本科高校中,部属高校仅有3 所,其余75 所高校均为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可以看到,地方高校体量远超国内的高水平大学,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地方高校作为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日益凸显。

2010 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明确将“地方高校要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作为地方高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肩负使命。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要实现这些职能和使命,最关键的一环就是要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发展提供科技成果和人才储备。长期以来,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政策扶持力度较小等原因,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存在整体优势不突出,办学发展特色不鲜明等问题,导致黑龙江省地方高校优质生源吸引力不足,人才培养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总体来看,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招生培养工作面临双重挑战。

首先,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给地方高校带来了挑战。这一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志愿填报模式的改变对部分高校的专业布局带来巨大冲击。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可以用“文理不分科、选考科目自由组合、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录取批次合并”来概括,突出了新高考的一个重要特点——“选择”。对学生来说,在学习阶段有学习内容的选择权,在考试阶段有考试科目的选择权,在报考阶段有对高校和专业的选择权。新高考增加了学生选择自主权,使学生能够更自由地去选择专业和学校,志愿填报模式从“选大学”变成“选专业”。志愿填报模式的变化、考生多元的知识结构都给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招生培养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

新高考以“专业”为志愿填报单位的模式突出了学生对专业的选择,学生从“选学校”变成了“选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更加关注专业的特色和影响力,而不是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同一所高校各专业的发展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并不均衡,冷门专业招生压力陡增。新高考改革后不再分批次录取,以往高校有院校最低投档分数线作为保护,校内的所有专业不分优劣,都不愁没有生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新高考改革后学生直接被所报考的专业录取,不存在调剂的情况,高校无法将学生通过“调剂”手段分流至冷门专业,离开了“调剂”这一“免死金牌”,部分专业很可能无法正常完成招生计划,遭遇生存危机。在这种优胜劣汰的法则之下,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现有的专业布局必将打破重塑。

2.考生多元化知识结构和差异化生源质量对培养方案提出更高要求。改革前,高考分文理科进行考试,高校各专业招生分为文科、理科和文理兼招三种类型,高校的专业培养方案也依据文理分科进行设计,根据学生的文理科知识背景进行有侧重的培养。新高考选考科目可随意组合,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知识结构、学科特长、基础知识水平不尽相同,这就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另外,在传统平行志愿模式下,高校录取的考生分数呈现“扁平化”的特征,即专业之内最高分与最低分、专业之间的录取分数差异很小,同一高校内各专业分数差距并不明显,学生的生源质量大致相近。新高考取消文理分科,实行以“专业”为单位填报志愿,失去了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保护,必然导致专业之间录取分数线差距扩大,高校整体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冷门专业和热门专业的生源质量两极分化更加明显。生源质量差异对高校教学工作带来了影响,对生源质量差异大的学生实行统一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势必会造成培养质量上的差异,这对高校的专业教学、专业建设带来了挑战。

3.选考科目调整期间,考生理科基础知识薄弱带来的人才培养压力。考生的理科基础学科知识不够扎实,为高校人才培养带来极大压力,最终由高校为此“买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1)新高考改革初期部分省份考生对物理科目的功利性选择,出现了物理选考人数“断崖式下滑”现象,即放弃物理等较难获得高分的学科转而选择更容易获得高分的选考科目,由此带来物理课程基础知识薄弱的情况。(2)因数学试卷不分文理科,为了要兼顾所有考生,数学考试题目整体难度有所下降。(3)从第三批改革的省份开始,实行“3+1+2”选考模式,“1”为“物理”或“历史”,在很大限度上保证了高校相关专业对物理科目的需求,但是考生的再一次功利性选择又引发了化学选考人数下降,导致化学科目继物理之后成为又一个洼地。

这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部分学生的公共基础课(如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和部分涉及到化学方面的专业课挂科率增加,这给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带来很大压力,不同层次的高校“不约而同”开设高中和大学衔接的数理化课程,从而为学生补习高中应该学好的理工类基础课程以适应大学所学专业对相关学科知识的要求。知名高校为在校生补习基础课的情况尚且层出不穷,对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来说,由于生源质量总体逊于知名高校,招生计划体量大学生人数多,这样的压力更为明显。

“尽管人文社科类人才也很重要,但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来看,高等教育首先应培养更多的理工类人才。而物理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是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2]。教育部根据试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分别于2018 年公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2019 年公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 模式)》(以下简称(3+1+2 模式)版《指引》),2021 年公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3.0版《指引》)。最新的3.0 版《指引》对(3+1+2 模式)版《指引》“保护了物理又伤害了化学”的问题进行了改进,3.0版《指引》里65 个学科门类中要求选物理的占70.56%,56 个学科门类中要求必选化学的占60.87%,理、工、农、医四大学科选考科目基本上要求必选物理和化学。也就是说,在2024 年入学的考生,物理化学的基础将有所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地方高校考生基础薄弱的问题。

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为避免基础薄弱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掉队,作为衔接的方法,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与高中知识相衔接的任选课,供大一新生补习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或者在新生入学时对本专业所需的基础课进行“分级考试”,按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级培养,成绩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选择相应的基础课程重新学。

其次,新高考改革过程中,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还需要面临基于经济发展和地域局限的挑战。

南北方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北方生源外流。北方传统地方名校、地处偏远的985 高校都面临这种局面。以往学生报考更看重“985”“211”和“双一流”,现在,高校所在的区域,经济发达省份的就业环境、人才引进政策已成为吸引考生选择高校的又一重要因素。长三角、珠三角及沿海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后起之秀的地方高校对于考生的吸引力甚至胜过某些底蕴深厚的北方传统地方高校,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的竞争力逐渐式微。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沿海地区高校所在地政府的扶持力度加大,如深圳大学年度预算达56.39 亿元,排名第二的广州大学为49.33 亿元,是黑龙江省属地方高校的5~10 倍,南北方地方高校发展不均衡的趋势也日益加大。

此外,人才外流带来的适龄人口报考人数降低,引发了生源危机。黑龙江省2021 年高考理科本科线仅有280 分,比西藏汉族理科线都低。显然,黑龙江人口外流已经蔓延至高考,不仅仅是绝对适龄人口的下降,还有优秀的家长与考生的外流。日前,一个研究报考热度的报告,抽取了全国各片区最著名的9 所高校,研究其录取分数与各省本科控线之差,黑龙江省无论文理都高居第一。2020 年,黑龙江省本科线是301 分,也几乎在全国垫底。

三、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应对新高考挑战的措施

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无论是对中学、考生还是高校,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作为高校招生工作人员,执行高考招生计划的最终目的是给高校招收更多的优质生源。作为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如何提高自身内涵,应对外省高校来势汹汹的生源竞争,是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问题。只有解决了高校生源问题,才能谈到人才培养质量,只有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才能促进高校发展,发挥高校对龙江经济发展的智库作用。

首先,科学设置选考科目。在新的高考制度下,高校要根据本校在相关学科、专业上的要求,设置对高中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科学合理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对于促进高校提升专业特色和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要充分考虑到学校定位与生源结构,不要盲从高水平大学的选考科目设置。高水平大学在优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对考生的成绩和知识面要求更高,更强调选考科目的相关性。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则需要在保证生源的基础上,选拔成绩较优、更适合本校培养模式的考生,也就是说主要考虑的应该是对生源吸引力的问题。黑龙江省地方高校科学设置选考科目,要在学生的选择权和高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其次,科学实施大类招生。大类招生是适应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合理布局、分类发展的大势所趋。高校在招生录取环节要打破文理科的专业壁垒,摈弃传统专业招生观念,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传统的专业招生已经无法满足新高考模式下的高校招生需要,开展大类招生是高校主动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大类招生在高水平大学中已经实施了20 年,最早始于2002 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大类招生试点改革,但各地方高校真正开始推行大类招生却是在2014 年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之后,面对诸多客观因素“被动”而为之。实施大类招生不仅能扩大考生在志愿填报时的选择面,也便于高校在实施高考科目选考方案后对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进行统一要求,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实施大类招生也势在必行。

最后,对于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来说,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要求高校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内部管理机制。黑龙江省地方高校应设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打造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提高人才的市场竞争力。地方高校要确立招生培养一体化机制,以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促进招生工作与专业建设间的联动,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作为专业招生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设立学校招生预警制度,对个别志愿填报率低、考生认知度低的专业亮红灯,将生源质量、就业率情况、专业评估情况、校友发展情况相结合,作为制定当年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主要依据,对高考志愿率低、人才培养质量差、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的专业减招、隔年招或停招,实现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要之间的匹配,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的竞争力和专业竞争力。

高考的首要功能就是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保证高校生源的质量,从而为国家发展提供合格的人才储备。新高考改革对黑龙江省地方高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重塑专业格局,突出办学特色,争取考生和社会的认可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黑龙江省地方高校须以此为契机,抢抓新高考改革带来的机遇,科学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助推之下,努力发展内涵建设,提高生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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