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吴晓丹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巡听、巡查、巡讲、巡考,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2017年度江苏省宣传思想工作创新案例。
“四巡”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巡听全过程。成立巡听组,主要巡视听取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所联系单位中心组学习指导、督查、推进、考核等工作,总结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每年年初,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排出巡听计划安排表。被巡单位在接受巡听前,须提前将学习方案报送所联系的巡听组组长审定,待同意后方可实施。被巡单位在组织中心组学习时,巡听组全体成员全程参加,重点巡听三个方面:一是学习主题是否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二是中心组成员发言是否准备充分、体会深刻、问题导向突出、结合实际紧密;三是学习方式是否合适。对于学习方案不符合要求的,须重新修改完善。学习结束前,巡听组组长对党委(党组)组织学习情况、领导干部个人讨论交流情况等进行逐一点评。2018年,我市共组成12个巡听组,对80个县处级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巡听。
二是巡查全方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检查:一方面是巡听组在每次巡听时,同时对所联系单位中心组前一阶段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掌握各单位动态学习情况;另一方面是年度全面检查,由各巡听组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所联系的县处级单位党委(党组)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制度是否健全、计划是否完成以及每次学习方案是否合理、讨论交流是否深入、参学率是否达标、记录是否规范、材料归档是否完整以及学习成果转化情况等。
三是巡讲全覆盖。市委中心组成员巡讲到县,市委书记作为市委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负责中心组自身学习,还和其他中心组成员一起到联系县(市、区)宣讲。县委中心组成员巡讲到镇,全市11个县(市、区)委书记和130多名常委每人每年到分工镇(街)宣讲。镇(街)委中心组成员宣讲到村。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宣讲到市直单位和挂钩联系点。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县镇三级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累计到基层宣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9000多场次,听众超过百万,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宣讲全覆盖。在“关键少数”带动下,基层涌现了上千名“百姓名嘴”,他们用最接地气、群众听得懂的乡音土语,传达党的声音,有效打通了理论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巡考全参与。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考查:第一,巡听组在巡听时,对中心组成员、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进行理论知识测试,以检查该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第二,市、县委党校在主体班培训中,对学员进行入学摸底考试及结业考试;第三,年底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抽查考试,凡新提拔和较为年轻的县处级干部必须参加,考试成绩以文件形式公布,并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个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巡”工作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中心组学习的刚性度,各地各单位学习的计划性大大增强;中心组成员主动要求结合分管工作作交流发言或提交调研报告,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相当数量的单位中心组学习能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方式相结合,学习的形式大大改进。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四巡”工作要巡出效果、巡出学习动力,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明确责任是前提。要保证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就要实实在在地落实好书记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几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发挥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中的主要角色、副书记的分管角色作用,采取年初交任务、年中压担子、年底评优劣和领导干部个人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上级奖学等办法,倒逼书记们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选好组长是基础。开展好“四巡”工作,选好选优组长是保证“四巡”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几年來,我市坚持把那些政治过硬、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选为组长,并通过开展座谈研讨、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他们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提升质量是关键。影响中心组学习质量是多方面的,必须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跟进抓督导。几年来,我市坚持从学习方案、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督查等全过程,把好中心组学习质量关,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成果运用是目的。一方面,把优秀学习成果推荐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或以简报、摘编等形式推荐给有关单位、报纸杂志,命名表彰一批示范中心组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未完成学习计划、学习和讨论交流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学习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以文件通报、专题约谈等方式予以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学与不学不一样,学好学差不一样。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拓展“四巡”工作内容,探索由市、县(市、区)委书记带头、全体常委带队参加的“四巡”工作新模式;将“四巡”情况纳入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中心组学习作为硬任务硬约束;健全“四巡”工作制度,出台《深化“四巡”工作的意见》,对“四巡”组长、党委(党组)书记和副书记、学习秘书等人员职责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将不易考核、难以评估的学习态度、发言质量、成果转化等进行量化评分;推动“四巡”工作全覆盖,即由现在的每年80个地方和部门单位,扩展到全市所有120个县处级党委(党组),并向乡科级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延伸,力争实现地方、部门、单位和市县镇(街)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巡”全覆盖。
(责任编辑: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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