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近日,山东临沂一男子在微信群中编造“我家有四个正处”等虚假言论,被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拘。
网传一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群内一成员对昵称为闫老师的人说:“他们说你有后台,能左右临沂考编。”而闫老师则回复“我的确有后台”“我家四个正处,就问他们动不动得了我”等言论。
经查,闫某(男,38岁,临沂人)从事线上教师编培训工作。6月25日,其通过12345热线回复和政府网站获知有关信息后,为博取眼球,夸大自己能力,在微信群、抖音等编造并散布“我的确有后台”“我家四个正处,就问他们动不动得了我”等虚假言论,被网民广泛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闫某予以行政拘留。
对此,有网友评论道:“谁说吹牛不犯法?”也有网友疑惑,捏造什么样的谣言,才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介绍:“散布谣言轻重程度的判断,公安机关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一般是参照主观恶意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本人认错态度等综合评判。如果故意捏造谣言,恶意损害政府公信力,制造社会矛盾,一般會从重处罚。”
(摘自《华商报》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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