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李红梅
近年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让“谁来替我们养老”有了更多选择。不久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出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符合该标准的参保人可以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目前,全国49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已达1.34亿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大有可为。当前,随着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因高龄而失能的老人也越来越多,这给家庭带来照护压力。多病共存的失能老人不仅需要生活照料,辅助穿衣、吃饭,还需要医疗护理,即使有子女或亲属照顾,也不一定能照顾好。不同于一般的养老服务,长期护理服务人员,无法从家政市场找到,也没有那么多护士上门执业。一直以来,长期护理服务的缺失成为社会保障的一块短板,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日益凸显,而长期护理保险正好补上了这块短板。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参保人提供专业长期护理服务,而不仅仅是货币补贴,从而可以上門为居家或在机构养老的老人服务。《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4845个,护理服务人员数19.1万人。可以预见,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护理市场的发展将与其相辅相成,更好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的需求。
(摘自《人民日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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