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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外祖父的《狱中诗》

时间:2024-04-24

李雪莹

抗日烽火燃九州,

中华儿女怒气吼。

钢筋铁骨锻炼就,

正义岂能怕杀头。

这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诗句,是我的曾外祖父贾兼善被捕以后在狱中作的《狱中诗》。曾外祖父离开我们已经整整73年了,今天重读这首诗,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硝煙弥漫、战火纷飞的年代,仿佛又看到了他对敌斗争的铮铮铁骨和不屈的战斗意志。

我的曾外祖父贾兼善烈士,字达夫,于1918年出生于河南省宁陵县一个乡绅家庭。曾外祖父自幼聪明,1934年以优异的成绩作为公费生考入淮阳师范学校。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进步报刊书籍,坚定了走上革命征途的决心。1937年7月,曾外祖父离校到鸡公山参加了地下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从此开始了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的活动。

几年的革命实践,将曾外祖父锻炼成为一名成熟的革命者。1940年6月,河南省委把他调到宁陵县组建县委,并担任宁陵县第一任县委书记。不久,他经人介绍到一所乡村小学,以教书作为掩护,与其他地下党员一起建立党的秘密联络站。他不仅搜集了敌人的大量情报,还为解放区输送短缺物资,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政策,秘密组织抗日武装和群众团体,很快在这片土地上燃起了抗日救亡的熊熊烈火。

1942年3月,由于叛徒告密,日本宪兵队突然包围了曾外祖父所在的学校,他被捕了。他在狱中凭着顽强意志,同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托人带给家人的一封短信中写道:“吾志已决,当以死报国。今儿深为憾者,不能杀敌于疆场,救民于水火。二老膝下尚有两弟并二男,可事农耕,以取温饱,并赡养二老。但决不可教之于汉奸走狗,儿死亦瞑目矣!”他从入狱那天起,就抱定了为人民舍生取义的决心,遂在魔窟中写下了本文开头引用的那首诗。

1942年5月,无计可施的敌人将曾外祖父押解到济南日本宪兵总部进行审讯。最后,凶残的敌人失去了耐心,在一次审讯中放出狼狗,将曾外祖父活活咬死。那一年,曾外祖父年仅24岁。 (责任编辑:王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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