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如今,AR看房等方式为远程看房提供了便利,可以模拟实地看房的效果,多数毕业生通常会优先选择各类网络平台寻找合适房源。然而,网络平台中房屋的图片并不能真实完整地呈现房屋实际状况,可能会出现“张冠李戴”情况。
法官建议,除通过网络平台看房,还应实地看房切实了解房屋内情况,观察房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群租等问题。
“还要警惕虚假房源。”法官建议,租房之初,租户最好能够要求出租方提供房屋产权证,并将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次性保证房源的真实性。
书面签约 保证双方权益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官提醒广大毕业生,将口头约定的内容形成书面形式,是保证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敦促各方恪守契约精神。毕业生在签订租房合同前,需仔细确认对方身份、明确对方是否为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若对方是转租,则要了解对方与房屋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期限,以及是否有权转租。
法官还给出了一个“小妙招”:在房租转账时要注明钱款去向。例如,在转账备注中添加:“20××年×月-×月房租及押金”,或在轉账后及时联系出租人,明确表示“××月房租已付”,避免事后对账不明。
除去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外,租户还要注意对于房屋内的相关设施情况进行约定并办理交接。
按约履行 合同避免纠纷
“毕业生要妥善使用屋内设施。”法官还提醒,妥善、适当地使用房屋及屋内设施,是承租人应尽的法定义务。租户对房屋内设施不能随意损坏。当然在使用过程中,设备的折旧和磨损是必然的,应及时告知出租方,双方协商处理。
为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毕业生对房屋改造要慎重,不仅要征得房东的许可,还要符合相关行政管理要求。租期结束之后,是否续租取决于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势必会进入退租环节。相关设施及房屋状况核对无误之后,通常押金会全额退还。
法官提醒,出租人以房屋和屋内设施的折旧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或者要求赔偿,则需要判断房屋和屋内设施折旧是否超过正常使用限度。如有必要,建议可以在入住和退租时分别对房屋重要部位和设施进行拍照,方便退租时进行对比。
法官提醒,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往往对于搬离时间产生争议,而确定该时间点的关键是物品是否搬离以及房屋钥匙是否交接。
(摘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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