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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共享屏幕”成为犯罪利器

时间:2024-05-07

日前,广东深圳的吴先生在等待快递送达的过程中接到自称物流公司的电话,说因检测出新冠病毒,整车快递要被销毁,并主动提出理赔。之后,吴先生按照对方指导的流程操作,在与对方“共享屏幕”的情况下泄露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骗超过10万元。

“共享屏幕”是科技前行的体现,最近涉及“共享屏幕”的犯罪形式不断翻新。一方面,使用者需要多些警惕的心理,不要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共享屏幕”。另一方面,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借助“共享屏幕犯罪”的力度,不讓“共享屏幕”成为犯罪分子诈骗的利器。

(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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