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初见石岩磊这个名字,感觉很特别。
石,坚硬之物也;岩为石之突起而成峰,石之大者也;磊,众石也。
石岩磊,人如其名,他相貌堂堂,黑框眼镜下一双虎目炯炯有神;他性格沉稳,自带威严和一股正气;他身材健硕,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如磐石般的坚毅,标准的硬汉形象。
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石头,他也把自己当成检察战线上一块平凡的石头。
他是一块内涵丰富的矿石。
石岩磊清晰地记得,那是2012年4月里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他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到检察院报到。当他迈步走进庄严的华龙区检察院的那一刻,他就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伟大的人民检察事业。
石岩磊明白,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努力修炼“内功”,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只有成为像矿石一样有巨大能量的人,才会在复杂的环境、棘手的问题、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中从容应对。
十年磨一剑,出鞘必锋芒。在刑事检察部门,石岩磊有着石头般坚韧的性格,他十年如一日,如饥似渴地坚持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尘。为了积累工作经验,他主动承担大要案的办案工作。不知有多少次,他的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到深夜,埋在卷宗堆里审阅材料的他总是忘记时间,忘记了外面的一切。不知有多少次,他风雨无阻,奔走在调查取证的路上。
在千锤百炼中,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办案本领。
他是一块勇于担当的砖石,哪里需要哪里搬。
石岩磊具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始终服从组织安排。在最需要的时候,他能够挺身而出;在最需要的地方,能够看到他忘我忙碌的身影。他敢于直面矛盾、勇挑重担、担责尽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重、困难多,他第一个向领导申请加入涉黑犯罪检察组,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他甘于苦干实干、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抓工作不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碰到困难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扫黑行动中,他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龙都城区扫黑除恶斗争地深入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套路贷”犯罪集团覆灭记
“无论什么疑难复杂案件,交到他手里,我们都很放心。”这是领导和同事对石岩磊的一致评价。
摆在石岩磊面前的是濮阳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以被告人栾玉(化名)为首的9人恶势力犯罪组织,在郑州市城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外非法放贷,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采取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套路贷”手段,非法获取借款人的高额利息,先后骗取全国各地190名被害人资金共计315420元。后期为了索要欠款,该组织多次通过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借款人及亲朋好友进行催收,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该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复杂,时间紧,任务重。
石岩磊是一块攻坚克难、无坚不摧的金刚石,他主动请缨受理此案。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在关键时候、重要关头、危急时刻,石岩磊的表现很“硬核”。他总是迎难而上、冲锋在前,敢于啃最硬的“硬骨头”,敢于打最艰难的“攻坚战”。
夜渐渐深了,天空显得无比深邃,地面上散着的路灯好像也昏昏欲睡起来。隐藏在夜幕中的华检办公楼上,经常可以看到石岩磊办公室的灯一直顽强地亮着。
室内,灯光明亮,石岩磊正埋在一堆卷宗中间,聚精会神地翻阅着一本案卷。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及时把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
每当接手新案子,石岩磊都会按下加班键,整个人就像一台机器一样快速运转起来,熬夜成了正常模式。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上网、进档案室、去图书馆、请教老前辈……为彻底吃透“套路贷”,石岩磊使出浑身解数,想尽各种办法。他就像一块永不满足的矿石,不断汲取能量,增长能力。
他了解到,“套路贷”并不是一种特定的罪名,而是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犯罪现象。“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随着了解地深入,石岩磊的心情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套路贷”如此巨大的社会危害,让他感到肩上责任如山,让他对这些害群之马产生了彻骨痛恨,让他下定决心强化法律监督,彻底铲除黑恶犯罪,还社会一个朗朗乾坤。
石岩磊伏在案卷堆里,这样的姿势已经保持了很长时间。办公室很静,只有翻动书页和写字的沙沙声。他的头发有些蓬乱,消瘦的脸庞上写满了刚毅,布满血丝的双眼仍然炯炯有神。
手里的案卷,他不但一字一句地细读,而且还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读。长期地积累,练就了他的火眼金睛;长期地训练,养成了他一丝不苟的性格。他能够在浩瀚的案卷中找到漏犯、漏罪的蛛丝马迹,发现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不足。
多少个日日夜夜,石岩磊吃住在单位,孩子发烧住院,他打电话把母亲叫过来,帮着妻子照看,自己仍然一心扑在案子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反复认真仔细地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后,經过深思熟虑,围绕“套路贷”犯罪特征,石岩磊在补充侦查报告书中,提出了侦查取证意见。
他认为,要查明是否存在设立仪式或标志性事件,有无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要通过对扣押的嫌疑人电子通讯设备进行数据恢复、提取,查明如何向被害人及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要委托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对嫌疑人的银行账户、网络支付平台交易明细进行审计,查明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的经济利益。要查明嫌疑人采用辱骂、威胁、滋扰等“软暴力”行为是否给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心理恐惧等危害后果。
在报告书中,石岩磊还强调,要严格证明标准,做到证据收集无遗漏、无死角,确保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案子进入补查阶段,石岩磊仍然像开足马力的机器,时刻关注着案情,与公安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研判。
特别是对于该组织犯罪的隐蔽性、危害性,石岩磊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电子数据的取证力度,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该组织成员的银行账户明细、微信记录、电子账目等有关证据,并注意电子证据取证的合法性、全面性。同时委托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所通过技术检验,进行司法鉴定,取得关键的电子数据,准确查明该组织犯罪的“软暴力”犯罪手段以及经济利益情况。
千锤成利器,百炼变纯钢。路是脚蹬出去的,历史时间是人写出去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是在撰写历史时间。在石岩磊的不懈努力下,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了栾玉等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相关证据。
栾玉等人为共同实施“套路贷”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栾玉、马思(化名)、李京(化名)共同商量从事“套路贷”业务、入股分红,且对放贷、收款、催债、记账等有明确分工,并招募、指使商远(化名)等人实施犯罪,认定栾玉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认定马思、李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其他人员为恶势力组织成员。
未认定该犯罪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石岩磊积极与侦查人员进行结合讨论,达成统一认识,认定栾玉等人为向被害人催收借款,在索取债务过程中多次辱骂、威胁、滋扰被害人及亲朋好友,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强制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因此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诈骗罪。
据此,华龙区检察院经审查最终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顺利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他是一块主持正义、嫉恶如仇的泰山石。
上公诉席如上战场,但石岩磊从不惧怕,手握法律重器,有理有据。
坐在公诉席上的石岩磊内心并不平静。多少个日夜的拼搏和努力,他一直在坚守一个初心,那就是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人,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心理期待。
终于到了最后关键时刻,此时的他,像一位运筹帷幄的将军,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是对公平正义的初心不改,让他爱上了公诉人这个职业,这份工作带给他的,不仅仅是荣誉感,还有每次指控犯罪时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
法庭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气氛凝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受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履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石岩磊声音洪亮,铿锵有力。此刻,他的内心是无比激动的。那种油然而生的职业荣誉感是任何的金钱、任何的职位、任何比赛的佳绩替换不来的,所有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劳和受到的委屈都不值得一提。
石岩磊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词一气呵成、思路清晰。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属不属于恶势力犯罪、是否构成“套路贷”“软暴力”行为认定等问题,石岩磊唇枪舌剑,反应机敏,逐一进行详细答辩,并据理力争,促使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充分认识到栾玉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对被告人栾玉等人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年不等。
被告人全部认罪伏法。
当石岩磊稳步走出法庭,内心充满了成就感。庄严的法庭上,行文缜密的起诉书是鞭挞丑恶、护法为民的檄文,法理交融的答辩词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利剑。嫉恶如仇的他,用法律之剑将犯罪分子斩落于法庭之上。他细致入微,用唇枪舌剑将法理辩明,让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取保候审背后
2020年11月的一天,天气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东北风呜呜地吼叫,它仿佛握着锐利的刀剑,能刺穿严严实实的皮袄,更别说那暴露在外面的脸皮,被它划了一刀又一刀,疼痛难熬。
石岩磊端坐在办公桌前,他的眼前放着两册卷宗。“开工了!”他在心里说,满眼是战斗的渴望。
他全神贯注地翻阅着卷宗,刘洋(化名)妨害公务案的轮廓在他眼前逐渐清晰起来。
2020年6月22日晚22时许,被告人刘洋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黑色未悬挂车牌的奥迪A6小轿车,沿长庆路自南向北行驶至长庆路惠民路向南50米处时,看到有交警在惠民路口设卡查车。
因无证驾驶,以及应该悬挂但未悬挂车牌车辆(该行为已由交警支队另案处理),为逃避检查,刘洋便掉头试图逆行向南逃窜,交警拦截岗的辅警常亚(化名)和吕豪(化名)上前拦截,并喊话让车辆停下。情急之下,刘洋驾车逃窜至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上,上演了一幕惊险的拦车大戏。面对两面拦截,刘洋非但不停,反而驾车加速逃逸,将辅警常亚和吕豪拖拽行驶四五米,后将常亚甩脱在地,致使常亚受伤。
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常亚肢体软组织挫伤,评定为轻微伤。
11月6日,被告人刘洋向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11月16日,被告人刘洋被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11月17日,被告人刘洋被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执行逮捕。11月24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告人刘洋家属向检察机关呈交了取保候审申请。
受理申请后,石岩磊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阅。拿着这份取保候审申请,石岩磊感觉沉甸甸的。被告人刘洋家庭贫困的情况让他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痛恨罪恶但不痛恨罪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就是在司法中怀有一颗仁慈之心,怀以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体恤之情,怀以对法律的无限崇敬之意,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检察长室里。
“检察长,刘洋的家属呈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我想对刘洋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石岩磊把刘洋的材料递到检察长手里后,把刘洋的案情向检察长作了汇报。
检察长边听边翻阅材料。听完汇报后,检察长一脸的欣慰。他站起来,拍着石岩磊的肩膀说:“石头,你的想法很好,我真的很看好你。大胆干,把案子办漂亮,我等你的好消息!”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后,石岩磊与公安人员踏上了走访调查之路。
这是华北平原上一个极其普通的小村子,在冬日里顯得安静而祥和。村周围绿色的麦田披上一层白霜。村委会,石岩磊一行见到了热情的村支书、村长等“两委”班子。
“刘洋家里有年迈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大的8岁,小的只有2岁。”村支书介绍说,“老刘头两口子老来得子,把孩子惯坏了。打小儿,这孩子就淘气,经常打架斗殴,不正经干。村里为了帮助他家脱贫,除想方设法找项目、寻资金,可没少敲打他。这几年,刘洋可能开窍了,变好了很多,在村镇的大力扶持下,帮他贷款44万余元,建了一个肉牛养殖场,占地11余亩,养殖肉牛56头,日子总算有了奔头。没想到,这浑小子老毛病又犯了,真不让人省心,净给党和政府添麻烦。
在村“两委”班子的陪同下,石岩磊一行走进刘洋的家。展现在眼前的是,老旧的房子,普通的家具,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家里只有刘洋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小儿子在妻子怀里抱着,大儿子在院子里玩耍,见到一群身穿制服的陌生人来到家里,便停下来,十分好奇地看着他们。
“老刘头两口子平时都是住在养牛场,帮着喂牛,不怎么回来。”村支书介绍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们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刘洋家是我们村的重点帮扶对象,我们是把他当成典型的。”村支书有些感慨地说,“这几年,刘洋这孩子确实下了功夫、出了力,把养牛场建成了如今的规模。
“我们都清楚,违法必究,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这混小子也着实该抓。可是,这个家的现状,各位领导也看到了,养牛场是他家唯一经济来源。一旦刘洋坐牢,他这个家也就完了。养牛场老两口根本经营不下去,如今人工成本这么贵,他家这情况,请帮工,想都别想。”
村长接过话说:“出事后,我们及时对刘洋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犯的错误,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认罪认罚,态度端正。希望各位领导多费心,看能不能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让刘洋取保候审。”村支书拍着胸脯说:“我们村‘两委可以立下军令状,一定好好管教刘洋,绝不让他再犯错!”
石岩磊充满敬重地看着眼前几位穿着普通的最基层的“父母官”,其实他们就是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他们在平凡的岗位坚守责任,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和能力,勇于担当,用心服务村子和村民,当好脱贫增收的“领头羊”。作为新时代的法律监督者,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应该有所作为,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在刘洋家作了必要的询问调查后,石岩磊一行提出到养牛场看看。问清了路线,没再让村委们跟着,他们自行前往。
养牛场建在刘洋家的责任田里。可能是提前接到通知,老刘头早早地在场子外把他们迎进场子。
石岩磊一行边参观,边向老刘头了解情况。
“大爷,你这场子里有多少头牛?”
“啥?”可能是年迈,老刘头耳朵有些背,没听清石岩磊说什么,一脸疑惑地望着他。石岩磊只好提高嗓门重复了一遍。
“60多头。”显然这次老刘头听明白了。
“现在谁管这个厂子?”不觉间,大家的嗓门都提高了不少。
“我跟他妈妈,哪还有人呢,他找这事!”老刘头说着,一脸的痛心。
“就你们老两口管这个厂子?”
“就俺俩。”
…………
虽然交流起来有些困难,经过大家的努力,石岩磊一行还是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目前,养牛场的几十头牛只有刘洋年迈的父母在照看,他俩每天只是给牛投喂少量饲料,像牛群饮水、清理粪便、疾病等问题,根本无力处理。如果等到刘洋刑事程序完毕,养牛场就有可能被迫倒闭,而刘洋也将背负几十万元的债务,导致因刑致贫。
在回程的车上,石岩磊心里很不平静。他想,有温度的法律才暖心。在办案过程中,应该释放检察温度,传递人文情怀;应该树立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充分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比如刘洋的案子,应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影响养牛场生产经营。
经过现场走访调查,石岩磊综合考量刘洋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情况,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后的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刘洋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认真听取石岩磊的案情汇报后,考虑到继续羁押刘洋影响到其家庭能否脱贫,院领导做出决定,拟对刘洋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接下来,石岩磊又马不停蹄地来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刘洋进行热心帮教、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刘洋认罪认罚,对受伤民警赔礼道歉,获得了受伤民警的谅解。
为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公正性,提高社会认同度,华龙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经过石岩磊介绍案情、听证员提问与发言、听证评议、评议宣告、总结讲评等程序,各方认同检察机关的意见。
刘洋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洋取保候审,使养牛场得以继续经营。
检察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
法庭上,刘洋认罪悔罪。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刘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安顿好养牛场的刘洋,专程来到华龙区检察院,赠送锦旗“人民好公仆 一心系百姓”表示感谢。
刘洋表示,因自己一念之差触犯刑法,不仅导致自己身陷囹圄,更是差一点儿害了这个家,多亏检察机关给自己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下一步,自己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同时更要辛勤劳动,经营好养牛场,为家人的幸福生活努力。
此后,为了更好地解决刘洋养牛场的资金问题,石岩磊多次到农商银行,与银行协商刘洋延期还款的问题,帮助养牛场渡过了难关,得以持续经营。
目前,养牛场已恢复正常运营,牛群正在逐步育肥,估计到年底即可卖出一个好价钱。还清银行贷款,全家人奔向小康生活的路更近了。
石岩磊是一块为民办实事的吸铁石。
在办理刘洋妨害公务案过程中,石岩磊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将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智慧。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他依法保护人權和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避免了因羁押一人而使一个贫困家庭无法脱离贫困的局面。
他通过依法办案,公开听证,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彰显了社会正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番外篇
1.一念之差,维权变违法
石岩磊是一块甘于奉献的基石。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石岩磊就像深埋在地下的基石,默默支撑着法律这座亮丽的高楼大厦。他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在法律监督战线上像基石一样默默付出、甘为人梯、不求回报地无私奉献着。
“我们跟老板讨要工钱,他不给钱,我们把自己建造的设施拆掉,这也违法?”
“是的,你们的维权已过界,属于违法行为。”
石岩磊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坐在对面的肖明(化名)等人讲解着。
“你们是一念之差,维权变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肖明等人是进城务工农民,从事木工装修工作。
2021年12月,肖明等人从李强(化名)处承揽到濮阳市某家属院内的一座古建凉亭建设工程。经过一个星期加班加点辛苦干活,古建凉亭就差最后一步吊帽安装即可大功告成。这时,肖明等人担心李强在施工完成后拖欠工程款,便与李强商议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李强以需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肖明等人对此心生不满,于12月9日凌晨到施工现场使用电锯将古建凉亭立柱、顶梁损坏,之后一走了之。
案发后,肖明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被毁的古建凉亭修复费用需要24300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石岩磊接手。
石岩磊注意到,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因为维权方式不当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作为守法公民,谁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但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尤其不应该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身也因此付出了沉痛代价。
他对案子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决定采取“调解+法律宣教”的方法处理案子。
像开头的调解已经进行多次了。每次,石岩磊都把调解当成了宣传法律知识的课堂,像老师一样谆谆教导,把枯燥的法律条文,紧密结合当前的案子,以案释法,向肖明等人耐心讲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石岩磊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取得成效,促成肖明等人赔偿李强的经济损失后达成和解。2022年11月29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肖明等人不起诉。
他是一位法律监督者,还是一位法律宣传员。在办案过程中,他十分注重法律宣教工作。他用实际行动要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敬法、守法,以期达到理性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再以身试法,从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
2.温情检察,筑梦前行
石岩磊是一块有温度的暖心石。
他是一名有温度、有大爱的检察官,是一名守忠诚、敢担当、善作为的共产党员。
“我们会努力备战高考,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不辜负期望,争取踏入高校大门,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2022年5月26日,华龙区检察院依法对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李立(化名)、张华(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护航其继续完成学业,不让“一时糊涂”成为他们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李立和张华是市某高中的三年级同班同学,学习之余共同爱好打羽毛球。因一时贪玩,两人到体育场某羽毛球馆内盗窃羽毛球运动用品,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罪。
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石岩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通过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为问题少年回归社会提供通道。
石岩磊在办案中发现,他们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二人为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均系初犯。
通过深入了解他们的成长环境,分析其犯罪原因,石岩磊发现他们均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和自制力差才实施了犯罪行为。
石岩磊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了解了他们的成长经历和社会环境,认真核实了他们的帮教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经过科室讨论一致通过,向检察长请示汇报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宣布会上,石岩磊向李立、张华分别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宣布结束后,石岩磊对二人进行了真诚而深刻的训诫。
“孩子不小心走岔了路,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不离不弃地牵着他们的手,把他们带回正途。”石岩磊满含深情的话,感动了在场所有人。
考虑到二人临近高考,石岩磊又联合团华龙区委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心理咨询师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二人及其家长进行了专业心理疏导帮教,帮助二人及时消除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指导父母正确处理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经过心理疏导,李立、张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及时调整心态备战高考,争取在高考时考出好成绩,以自己的行动来报答家庭和社会。同时李立、张华父母、老师也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宽大处理,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努力让孩子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高考结果,张华被河南工学院电缆工程系录取,李立被新乡医学院高护系录取。得到这个消息的石岩磊心里甜滋滋的,他感觉自己的一番付出没有白费,“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值!
尾声
岁月如歌,寒来暑往。
悠悠十余载,石岩磊把自己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人民检察事业。
十余年来,他经手的大小案件,具体数量他没有详细统计过,但1200件只多不少。其中涉黑恶案件就有5个,涉案36人,全是大案要案。他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成绩。
十余年来,石岩磊一直在用心思索一个检察官的追求与发展,用心承载一个检察官的责任与使命。在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工作中,逐渐把自己打造成一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廉洁清正的优秀检察官。
十余年来,他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办理每一起案件,致力于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是一名执法办案有温度的检察官。
谁言冷漠聚一身,不见激情触物焚。
千载身躯钢铁硬,万年浆液铸熔深。
黎民可起茅家壁,社稷能兴大厦林。
纵使江山随处是,也该块块视为金。
——冰心玉壶《石头呤》
诗的大意是,谁说石头冷漠无情,你不曾见过熔岩触物即燃的激情。历经千载,它的身躯已经坚硬似钢铁,又经历火山熔浆万年铸造。老百姓可以用它砌筑茅草屋的墙壁,国家可以用它兴建高楼大厦。纵然它随处可见,每一块都应该看得像黄金一样珍贵。
石岩磊是一块内涵丰富的矿石,是一块勇于担当的砖石,是一块攻坚克难、无坚不摧的金刚石,是一块主持正义、嫉恶如仇的泰山石,更是一块为民办实事的吸铁石,还是一块甘于奉献的基石,一块有温度的暖心石,他是一块大写的石头。他是石之集大成者,是检察战线上一塊五彩斑斓的奇石。
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无悔的检察人生。
在他身上,有着石头平凡而普通、伟大而美丽、壮烈而刚毅的高尚品格,也有着石头自然实在、朴实无华,谦逊敦厚、雅致沉静,坚强不屈、俊伟刚毅,乐于奉献、无怨无悔的伟大精神。
他具有大胆探索、开拓进取、锐意改革的进取精神;具有求真务实、虚心好学、自强不息的工作作风;具有勤于钻研、精通业务、勇挑重担的良好素质;具有对党赤胆忠心、对人民满腔热情、对检察事业呕心沥血的高尚情操。
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重大贡献奖。
“青春本该无悔,既然选择了深爱的藏蓝,就应热血担当。”石岩磊无比坚定地说,“身为一名新时代青年检察官,我将牢记使命,踏实履职,甘为检察工作的‘铺路石,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发展贡献绵薄之力,在奉献中砥砺成才,在奋斗中绽放光芒。”
正义的理想要用公道去镌刻,理想的实现要用忠诚去获得。
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也说过:“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以最强音吹响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集结号。
很多像石岩磊一样普普通通的基层检察官,也许会时常在想,自己一直在坚守的到底是什么?
想来想去,是自己的人生选择满足了自己要为国家和社会做点什么的理想追求。一个人的职业选择能与个人的梦想相契合,那将是人生最幸福美好的事情。
既然选择了检察官这份职业,选择了守住社会公平正义这份沉甸甸的使命,就要坚守心中那份法治的信仰和为民的情怀。
作者简介:
张建军,男,濮阳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濮阳市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濮阳市散文创作委员会副主任。在报刊上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约100万字,多次获省市级以上文学奖。
责任编辑/董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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