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孔乙己》是鲁迅最满意的一篇小说,他的学生孙伏园说:“译者要先问原作者的意见,准备先译原作者最喜欢的一篇,那么据我所知道,鲁迅先生也一定先荐《孔乙己》。” 然而,许多知名学者对于《孔乙己》却评价纷纭。看法不同是小说的魅力之一。《孔乙己》写于104年前,如今又成网友的议论焦点,但阅读也应与时俱进。
孔乙己本姓孟?
《孔乙己》是名篇,相关研究颇多。据周作人《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孔乙己的原型是家乡的“孟夫子”:本来姓孟,大家叫他作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是一个破落大户人家的子弟和穷读书人的代表,著者用了他的故事差不多就写出了这一群人的末路。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几乎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欢喜喝酒,有时候连书籍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这些都是事实。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坐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末了便不见了。鲁迅在本家中间也见过类似的人物,不过只具一鳞一爪,没有像他整个那么突出的,所以就描写了他。
至于本家中“类似人物”,指“四七伯伯”周秉模,曾当幕友、师爷,擅书法,晚年嗜鸦片和酒,瘦得皮包骨,缩在破棉袍中冻死。
另有传说称,绍兴某读书人生计无着,穿长衫卖蔬菜(一说卖烧饼油条),耻于叫卖,别的小贩喊“小白菜五分一斤”,便喊“亦然”,被讥为“亦然先生”,“亦然先生”也曾“多乎哉?不多也”,似属臆说。
鲁迅曾写道:“作家的取人为模特儿,有两法:一是专用一个人,言谈举动,不必说了,连微细的癖性、衣服的式样,也不加改变……二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从和作者相关的人们里去找,是不能发见切合的了。”
显然,孔乙己属于“杂取种种人”。
小伙计有鲁迅的影子
《孔乙己》发生在鲁镇,无此地,“咸亨酒店”实有。
周作人说:“这是一个小酒店,却有双间店面,坐南朝北,正对着鲁迅故家新台门的大门。这是周家的几个人所开设,请了一个伙计、一个徒弟照管着,但是不到两年就关门了。”
孙伏园却说:“‘咸亨酒店却是一个真店号,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对门,我还见过多少回,大概至今还在,这种小规模的老字号是不大容易倒的。”
《孔乙己》用第一人称,被视为“匠心”,或属过度解读。当时白话小说技术不成熟,第一人称易带入,《狂人日记》便用第一人称,较晦涩,《孔乙己》更流畅,日本学者竹内好认为:“作为小说家的鲁迅,正式完成的作品……应该要等到《孔乙己》的出现。”
《孔乙己》中的“我”有鲁迅的影子。
小说中,“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鲁迅自己在十一二岁时,父亲周伯宜患病,“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日本学者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鲁迅小说论析》中说:“关于父亲的脾气,鲁迅则几乎没有说及。只是据周建人回忆,有一次父亲突然无来由地大发脾气,把饭碗和酒杯扔到窗外,而平日里总是沉于自我苛责之中居多,临死前也自言自语说‘呆子孙。”
鲁迅曾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与小说中“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契合。
孔乙己是一群人
1905年12月,清政府废科举;到《孔乙己》写作时,已历13年,大批传统读书人陷入赤贫,成“边缘人”。在《退想斋日记》中,山西举人刘大鹏抱怨:“学堂之害,良非浅鲜。自学堂设立以来,不但老师宿儒坐困家乡,仰屋而叹,即聪慧弟子,亦多弃儒而就商。”1914年,58岁的刘大鹏实在找不到工作,在日记中写道:“予因穷,厄于乡,无一求食处,不得已而就煤窑之生涯。”
学堂替代私塾后,教育成本大增,普通家庭难以负担。传统读书人中,富而年轻者或去城市发展,或成劣绅鱼肉乡里。老而贫穷者谋生无门,乡村识字率大降。乡土世界既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也有鄙夷读书人的傳统,世风推涨下,后者恶性膨胀。
丸尾常喜注意到,孔乙己很像鲁迅家乡目连戏中的“科场鬼”,每到节日,戏班深入乡村,“科场鬼”描摹落魄读书人的各种姿态,引乡民发笑。
在《孔乙己》中,14次写到“笑”,很多是“哄笑”。乡民故意问孔乙己“当真识字么”,孔乙己不屑于回答,乡民挖苦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半个秀才指“佾生”,是童试未成但成绩较好者,下次考试时可免县试、府试。
嘲笑孔乙己,是为表达对知识的鄙夷,以抚慰身份焦虑。而失去圈子的孔乙己只能配合这种戏弄,以免“无缘社会”,他躲在长衫、文言文、“窃书不算偷”等背后,才能找到自己,才能支撑起卑微的自尊。
鲁迅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批评源于没看懂
《孔乙己》问世不久,便被选入中学课本,但学者叶公超批评说:“鲁迅的讽刺小说都不如他的抒情的成功,大概也是性情的关系。我感觉阿Q、孔乙己、木叔和爱姑等都似乎是旧戏里的角色,丑角的色彩尤其浓厚。”叶公超犯了一个常见错误——把《孔乙己》看成讽刺小说。
学者唐弢将该误会“升华”为:“中国文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善变,应时而变、应势而变、应利而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文人的身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和持守。”“趋利避害”是成年人的通则,各社会群体均擅长。这些议论完全脱离了鲁迅的创作本意。
据曾秋士(即孙伏园)的《关于鲁迅先生》记述:“我曾问先生,其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已经译了外国文。我问它的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孔乙己》的主旨是写“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杀害孔乙己的凶手,一是未出场的丁举人,一是“哄笑”的看客们。叶公超显然没理解这一层,如果《孔乙己》只为讽刺,鲁迅岂不也成“哄笑”的看客?
日本记者丸山昏迷早在1923年便指出:“(鲁迅)作为创作家同时又是社会改革家,他在其作品里浓厚地表现出这种色彩,《孔乙己》等就是其中之一例。因为他非难了许多中国人对于过去旧中国的留念,而把这种留念贬得一文不值。”
《孔乙己》的讽刺中寄寓着无限同情,很多读者没有读出这层意思。而对《孔乙己》的解读又多是社会性的、政治性的,而非审美的。《孔乙己》是如何在讽刺与同情之间切换的?如何描绘“反同情”?如何在如此短的篇幅中,层层铺垫出悲剧感?……凡此种种,解读不多。
小说首先是美的,离开美去谈其他,则种种误读,在所难免。
(摘自《北京晚报》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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