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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社会,给慈善以空间

时间:2024-05-07

李楯

3年前,人们因汶川地震而捐钱、献血,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灾区救援,当时,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在现有条件下,爱心能持续多久”?近来,互联网上展现出发端于公民个体倡议而终有众人参与的“微公益”活动(如“铅笔换校舍”活动、关注脆骨症患者“瓷娃娃”行动、“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随手送书下乡”行动以及“免费午餐”活动,等等), 此时,类似的,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微公益”怎样才能走得更远”?

公益事业的一端连着慈善行动,一端连着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因此,狭义的善行,可能并不是公益事业,想割断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的联系,将公益事业挤压到善行之中,以使公益事业“只帮忙,不添乱”,可能就只会剩下残缺不全的公益事业,而难以有于内修复道德伦常、凝聚人心、和谐社会,于外彰显大国良善品性、使世界别国感激敬仰的中国公益事业。

有说:“目前的公益正从传统的企业型公益、事业型公益、富豪公益向平民公益转移。”我意:此语不确。公益,无分身份、财富,只问向善之心,为公之心。要讲“传统”,中国传统社会,有“身无半亩,心忧天下”。就是现代公益,中国自1860年以后也曾已渐成。国外,发达国家,公益从来不是企业、富豪的专利。仅以捐赠而言,在美国占大比例的绝非巴菲特、盖茨等巨富,而是普通民众;志愿者行动,更是有公众广泛参与。

至于“平民公益”,在近30年来发展不足,原因一在“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二在公民的公益行动空间狭小——仅以捐助为例,在实际上虽然存在相当多的对不特定人募集善款及义卖以助人(其中一些即通过微博),但其实非但没有法律保障,甚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尽管不一定处罚)。

本来,互联网、微博等应能成为使公益事业扩展发展的新工具,但在对聚集的警惕、对组织的限制未能去除之前,隐身于虚拟世界而关注现实社会的“微公益”,可能只是微小和微弱的公益,只有完成“社会”于开放中的重构,置于阳光下有宽广空间的公益,才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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