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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环保局长的“管制利益”

时间:2024-05-07

燎原

8月16日。袁绍东49岁的生日。只是,今年,他只好在监狱中度过了—甚至在今后的10多年里,他都有可能如此。

袁是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去年9月28日,他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他被指控收受了兩个老板870万元的贿赂,并于最近被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的5年多里,袁的家产迅速累积。据他妻子谢小玲透露,案发时,家产有3000多万元,扣除夫妻收入约1260万元外,其余的2000多万元都是丈夫给的。

这不过是环保系统里一个普通的贪腐案例。过去10年,特别是最近5年,随着环境问题突出,环保部门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环保部门权力随之扩大,腐败案件也是时有曝光。在袁绍东那里,环保部门的管制手段成了官商之间利益输送的“桥梁”。

袁绍东案注定会逐渐被淡忘,但其反映出来的制度性问题,值得认真对待和解决。

监管的利益

2007年3月前,袁绍东还是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很多副职一样,这样的职位,轮到他露脸的机会不多。但在当年3月后,他调任东莞市环保局任局长。

低调、随和、开明,是袁绍东留给东莞媒体跑环保线记者的主要印象。这或许是和袁绍东就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时,因长期“伺候”领导而形成的谨小慎微性格有关。这点,确实和他的前任局长吴湛辉有所不同。但他们还是有些相同点:短短几个月间,都先后被广东省纪委带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刑,成了他们共同的归宿。

最新法院判决中,备受关注的是他收受的那870万元贿赂。这笔钱,是赖洪中和王武树给他行贿的,前者是东莞本地人,后者是湖南衡阳人,他们都在东莞从事环保回收工作,开有多家环保公司。袁绍东收受的870万元贿赂中,赖洪中“贡献”750万元,王武树“贡献”120万元。

环保回收是暴利行业。赖洪中以新意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了东莞市环保局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工业废物处理站。赖经营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废蚀刻液(工业废水的一种)回收,这些废蚀刻液有很高的回收价值。制造业发达的东莞,每天源源不断地产生大量的废蚀刻液。

令赖洪中头疼的是,这些企业通常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偷偷转移出去。这使赖洪中经营的回收公司所获得的废水量较少。赖洪中想到要东莞市环保局帮忙。很显然,作为局长的袁绍东是最合适的人选。自2008年至2012年,光是过节费赖洪中就送给袁绍东500万元,目的自然是希望环保局“加大监管,使其公司能收购到更多废水”。

越来越多的环保贪腐案件在不断涌现。环保部也曾就环保领域的贪腐案件统计,结果发现:被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和涉案人数,都呈逐年上升之势。

王武树是另一个给袁绍东送钱的人。出生于1969年的王武树,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印心村人,同时也是衡东县政协委员、东莞衡阳商会会长。

王武树和袁绍东的交集,始于2010年上半年。据王武树回忆,一天,他去袁绍东的办公室找他聊天,其间,他向袁绍东说“废油脂回收与加工有利可图”,自己想成立一家公司专门做这个领域,希望得到支持。

给环保局提交相关资料后,这家主要从事废油脂收集和加工、地沟油收集和加工的公司—东莞市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很快获批。这家公司,也是东莞市唯一具备废油脂回收利用资质的企业。而废油脂,按规定只能交给具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废油脂也是很有回收价值,一些产生废油脂的企业,平常也是偷偷将废油脂转移至外地销售。这时,如果主管单位东莞市环保局能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就有利于中油造脂公司提高废油脂回收处理量,进而提高盈利。

从2010年底起至2012年初,王武树每隔一段时间就约请袁绍东吃饭,送袁绍东一些钱,每次送大都是8万元左右,前后共送了大约15次,共约120万元。

收受贿赂后,袁绍东让分管该领域的时任副局长莫练初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巡查管理。莫练初坦承,袁绍东确实曾指示他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巡查管理,按照“就近、集中转移的原则,尽量保证危废物品集中转移到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回收企业去”。

危险的官场

和很多贪腐案例不一样,袁绍东的贪腐,并不是直接的官商勾结,而是从“官官”握手开始,进而才演变成“官商”勾结。

袁绍东案中,首先出场的行贿人赖洪中,此人的弟弟是时任东莞市监察局副局长赖鸿就。赖洪中就是通过赖鸿就搭台才和袁绍东熟上的。

此前,赖鸿就和袁绍东尽管都是东莞官场中人,彼此也认识,但要增加彼此的熟识度,赖鸿就还是通过了另一中间人—吴湛辉,这个人是东莞市环保局的前任局长。

2007年3月,袁绍东刚就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不久,吴湛辉就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来到吃饭地点后,袁绍东发现赖鸿就也在场。吃饭时,赖鸿就提到其哥哥赖洪中在经营工业废物处理的项目。

有了这次相熟后,2007年年中的一天,赖鸿就亲自打电话约袁绍东到东莞山庄吃饭。同时,也把哥哥赖洪中叫来。就是这一次,赖洪中为得到袁绍东的关照,送了他100万元。赖鸿就对此是知情的,因为赖洪中告诉他,“给袁绍东送了100万元”。监察局和纪委是合署办公的,赖鸿就作为监察局的领导,本应把贪腐作为自身的监管对象。不过,他在知道哥哥给袁绍东送钱后,只说了一句,“这样不行”,之后就没再过问了。今年4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了赖鸿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职位。但没有宣布其去向,这一年,赖鸿就才50岁。

袁绍东记得,赖洪中第一次给他送钱时,他还说了一句,“这是什么意思?”赖洪中回答说,“没什么,一点意思啦。”袁绍东终究把钱收下了。

另一行贿人王武树,他尽管不是东莞本地人,但在东莞官场有深厚的人脉资源。王武树平时和东莞市环保局官员以及其他部门的领导干部,多有来往。何况,王武树自身还曾供职于东莞市环保局。

早前,在接受他家乡媒体的采访时,王武树不只一次向记者回忆自身的成长史:怀抱着让家人生活更好一些的愿望,1993年,24岁的他带着11块钱从一个偏远小山村出发,来到东莞。起初,他在一家韩资企业打工,一年后,也就是1994年,进入东莞市环保局工作,一直干到1997年,他辞职下海经商,干起了自己熟悉的行当:1998年,王武树的第一家环保公司—东莞市长城环保服务公司成立。如今,王武树共拥有东莞市长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长绿固体废物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衡东县长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德林电子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立城在线监测公司、东莞市长净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

不过,现在的王武树再也不愿意面对记者了。《南风窗》记者找到他办公室时,前台工作人员开始时称,王武树在开会,叫稍等。但得知来者是记者后,她改口称,“王总不在。”

因为暴利,实际上,插手环保废物回收领域的,除了环保部门外,还有其它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领导等,也都分有一杯羹。这已是这个行业的公开秘密了。

赖洪中的另一家公司—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也是从事环保方面的生意。他所承包的工业废物处理站,其实就是环保局下属单位发包给他的项目。

在当下,很多官员在和商人来往时,有足够的提防和警惕,但通常也就垮在自己的圈子里。

遗憾的是,袁绍东并不“孤单”。越来越多的环保贪腐案件在不断涌现。环保部也曾就环保领域的贪腐案件统计,结果发现:被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和涉案人数,都呈逐年上升之势。仅2007年,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就比2006年增长了8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比2006年增长216%。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坦承,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经济调控和市场调节的重要手段,不法分子必然把环保部门作为拉拢腐蚀和攻关的重点对象。

环保里的秘密

浸淫东莞环保回收领域多年的苏斌(化名)告诉《南风窗》记者,危险废物中的重金属废弃物,有着相当高的回收利润。上述提及的赖洪中、王武树等人,所以舍得拿出数百万的钱来贿赂袁绍东,是因为其中利润很高。

從事危险废物回收,必须是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而环保局一旦批准让谁经营,那它几乎就是垄断经营了。此后,根据相关法规,环保局以出于安全的名义,对危险废物的转运设置重重障碍。更重要的还在于,废物不允许转运出后,价格就是垄断的这一两家回收企业说了算,仅仅是简单的“收购—销售”,这些回收企业就实现了高额利润。

当然,也有些企业将这些有价值的废弃物,偷偷转运出去销售。但只要环保局加强巡逻和执法,很多企业也难有作为。

“偷偷转运的企业,通常将这些有价值的重金属废弃物在辖区内转运到其他(并不产生重金属废弃物的)企业,让环保部门误以为是企业间普通的物资运送,最后才由此转运出去,以此逃过环保部门的监管。”苏斌说,但通常情况下,很多企业因为在环保等方面上,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破绽,因此是不敢明着和环保局对着干的。

因为暴利,实际上,插手环保废物回收领域的,除了环保部门外,还有其它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领导等,也都分有一杯羹。这已是这个行业的公开秘密了。

环保局里的秘密,远不只这些。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目前是惠州市旅游局局长。在任旅游局局长前,她曾在环保局工作长达17年,并从一个普通科员官至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

在黄细花看来,2008年,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后,审批权加大了,很多领域和环节都需要审批,甚至是前置审批。从大的方面来说,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被称为环保系统的“六项大权”。

最近这些年,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总量控制、环保年审等,在强化治理的同时,也拥有了卡住企业发展的权限,这样“不让上项目,企业就去想办法了,权力寻租因此发生”。

升格为环保部后,国家也修改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很多法律,其中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特别是处罚金额的弹性很大,比如处罚2万元至20万元—最低和最高之间相差10倍,自由裁量权很大,而企业常和环保部门打交道,处罚上可能就低不就高,其间也易引发腐败。此外,环评、技评等,也是最易引发贪腐的环节。

因此,分析环保系统贪腐的不断恶化,有两个因素不能忽视:一是环境问题日趋成为当下突出的社会问题,国家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逐渐加大。权力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也成了腐败的“通行证”。另一方面,随着产业转移和经济发展,潜在的权力找到了利益输送的机会。比如以前,一个农业县,即使环保部门有权力,但工业没有发展起来,有权也无处使。现在,随着工业发展,潜在的环保权力找到了寻租机会,所以贪腐问题也随之凸显。

黄细花建议将一些职能转给社会中介来做,环保部门适当地把权力分出去,不仅解放了自己,也有利于权力的规范运作。但现实是,“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放权”。一个十分明显的现象是,很多环评监测机构,至今都还是环保部门的下属单位,“本来应该从环保局脱离出来的,但手中有权,有很多企业围着你转,有的人不舍得放,这也容易引发权力的寻租,最终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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