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王晓渔
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这个数据经过新华社主办的《瞭望》新闻周刊披露,迅速引起关注。事实上,早在2007年5月,《中国青年报》就曾公布这个数字。
3年前的数据,重新获得关注,说明精神病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焦点。但是,公共舆论、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在谈论这个数据时,通常是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进行分析。《中國青年报》报道精神病患者人数时,采访了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孙东东称“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后来,孙东东公开表示:“老上访专业户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一鸣惊人。
通过药物治疗甚至强制医疗,可以应对如此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吗?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很难想象中国医院可以在短期之内接收1600万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更何况。患者以惊人的速度增加,药物治疗最多只是治标,无法治本。
中国的精神疾病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仔细观察诸多公共安全事件,“杀手”平时往往没有显著症状,而是泯然众人。这种状态看起来非常稳定,一旦出现各种突发事件,比如房屋被强行拆迁、家庭发生变故、身体出现疾病,甚至是一些很微小的事件,稳定的景象就会立即崩溃,一个泯然众人的人成为众人闻之色变的真实杀手。
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强行治疗或者对杀手从重从快的斩立决,是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暴力事件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证明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杀手”们不是医学上的精神病患者,他们患的是另一种精神病,由于精神生活缺失产生的精神病,生活的意义全然丧失,内心一无所有。在绝大多数时刻,他们习惯于这种状态,如果某些契机使得他们不再满足于此,或者不能维持这种状态,他们就会通过一些极端的方式证明自己。患有这种精神病的人数,是1600万乃至1亿的数倍。他们不是别人,就是我们。在精神生活缺失的情况下,每个^都有可能成为杀手。
如何重建精神生活?至少需要两个先决条件:每个个体拥有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诸如免于“被自杀”的权利、免于“被精神病”的权利、免于被强行拆迁的权利;个体与个体之间拥有自主的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里,不仅可以讨论油盐酱醋,还可以讨论思想问题。
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是基本权利,如果这种权利遭到侵犯,人们会以各种方式捍卫,这一点已为孙志刚、唐福珍等人反复证明。需要指出的是,仅仅拥有这些基本权利依然是不够的。富士康的自杀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与其他血汗工厂相比,富士康的硬件相当不错,员工甚至不用自己洗衣,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加班会有相应的报酬。这似乎是一种幸福生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洗衣的权利和时间都没有,生存的目的只是工资,他也就成了机器。机器没有感情,人却有七情六欲,还会有精神诉求。精神诉求无法满足,就会出现各种精神问题,以“寻死”的方式“觅活”。
满足精神诉求,需要有充分的闲暇和充足的经济能力。富士康的加薪不仅提高了工人收入,还使工人有可能拥有一定的闲暇,后者更为重要,是精神生活得以存在的前提。遗憾的是,有10余名工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与富士康相比,本田工人为了加薪付出的成本要少许多,他们以工潮的方式实现了这一目标。更具示范性的是,本田工人已经意识到组建自治维权组织的必要性。这种诉求不仅有助于提高与资方的谈判能力,更有助于工人在公共交往中分享不同观点,这种快乐绝不亚于加薪带来的满足感。除此之外,还需要建设更多的公共空间,免费的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这需要政府的投入,并不意味着要增加政府的支出,因为每多建一座公共文化设施,就可以少建一座监狱或少建一座精神病院。
精神生活不能只存在于大脑中,也需要在现实中展开,这是人之为人的先决条件。当一个人无法拥有精神生活,他就只能以精神病的方式面对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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