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王建坤
1977年,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变动中的管理界》曾经写道:“税前年总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包括薪金、津贴、优先认股权的收益、退休保证金、退职费等等——的为数极少(也许不超过30人),税前年总收入在50万美元左右或者以上者人数稍多一些,但大概不会超过1000人。从经济上,这些为数极少的主管人员的高薪问题并不构成什么大问题,但从社会意义上,它们却构成了巨大的损害,传媒上给以突出报道,十分引人注目,因为人们视之为典型事件而非极端例外的个别情况。”
德鲁克描述的上述情况很快开始发生变化。根据德鲁克介绍,在1982年到1983年间,很多大企业的工会对工资问题做出了让步和牺牲,可是高管的“总薪金待遇”却不降反涨,这引起了工会和普通员工的愤慨。不但如此,连一般管理者和专业工作者都开始对此表示不满。
在一家大型国防军工承包企业,1983年有近20名高级工程师和工程经理辞职,其中不少人为这家公司效力长达25年。大家辞职的理由都一样:“去年我们的工资涨幅被限定在3%,说是再高就会引起通货膨胀。可高层管理的那9个人给自己增加的红利和额外股票购买权,却相当于薪水长了25%到30%。这简直就是欺诈。”显然,这些辞职的人并非平均主义者,只是对企业内部分配明显不公感到失望。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大型企业逐渐增多,企业内部的层级日益繁复,企业内部薪酬的分配越来越不均衡,这种不均衡表现为企业高管的薪酬越来越高,与普通员工的差距超过了一个合理的界限。企业高管的高薪问题不再是一种“极端例外的个别情况”,而逐渐成为一种无法被人忽视的典型社会现象。
根据《经济学人》的报道,上世纪80年代美国大型企业CEO平均年薪是一般上班族的40倍,到了90年代则升为85倍;现在竟一口气飙高至400倍之多。如此悬殊的收入差距在西方激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传统理论认为,企业高管为企业做的贡献大,用高薪可以激励他们创造更高的绩效。但这种话说法果真能够成立吗?
正像100多年前J·P·摩根(J.P.Morgan)发现的那样,高薪和绩效之间的唯一联系与传统理论恰好相反。摩根发现,在摩根公司的客户中,经营糟糕的公司之间只有一个共同点:这些公司最高层管理者的收入,比下一等级的人高130%,而后者又比他们的下一级别高130%,依此类推。摩根既不鄙视巨额财富,也并非反对资本主义者,但他勇敢地断言,高层管理者的高薪瓦解了公司的管理团队。它们会使公司里级别较高的人,把自己的上司看作是对手,而不是同事,使之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愿努力工作,这样一来,企业的绩效就会不可避免地降低。
傳统的为高薪辩护的理论已经在大众中失去了说服力,人们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推翻它。在日本,他们付给高管的薪水比美国少得多,只相当于美国高层经理人的1/4,最多不超过蓝领工人的8倍,但日本企业拥有让美国企业惧怕的竞争力。即便在美国,同一行业中也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有的企业每年付给高管的报酬很高,可公司经营得却很糟糕;而有的企业高管的报酬还不到前者的一半,企业却搞得很不错。
传统理论失效的一个后果就是,当高管收入是普通员工收入几十倍或者百倍的时候,高管的下级认为高管并未做出与薪酬相对应的贡献,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受压迫感。可以说,自高管高薪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以来,对此一直就存在着反对的声音,只不过这种声音时强时弱。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高管的天价高薪与普通员工的艰难度日,就会冒犯众怒,比如在1991—1992年的经济衰退和2001-2002年的网络泡沫时,人们反对企业高管高薪的声音就会特别响亮,愤怒的人们称这些高薪高管为“文明世界的强盗”。但随着经济的好转,这种声音就会慢慢变弱。
人们对高管高薪的反对意见并非只存在于熊市。在2006年的牛市,美国布洛姆贝格和《洛杉矶时报》共同主持了有关高薪问题的民意测验,80%的人认为企业主管薪酬过高,哈佛大学商学院二年级2/3的学生对高管高薪持批评态度,90%的股民和60%的企业部门负责人认为高管“收入明显过高”。由此可见,即便在牛市,人们仍然认为企业高管收人过高非常不合理,只不过这种呼吁不如在熊市那样强烈和急迫。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