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互联网金融发展助力“双创”

时间:2024-05-07

彭越

【摘要】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掀起“双创”活动,而在此期间,我国互联网金融获得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能够支持“双创”活动开展,但与此同时,作为新事物的互联网金融也存在诸多弊端。因此,要想让互联网金融在“双创”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必须对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热潮进行理性思考,促进其规范化发展,使之真正助力“双创”的发展。

【关键词】“双创” 互联网金融 信用服务 【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A

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已经席卷各行各业,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吸引了众多企业和创业者参与其中,为我国经济市场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在2015年的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除了提出“双创”外,还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其中,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已经成为当下“互联网+”的典型。互联网金融不仅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还能够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起到支持作用,也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双创”活动的开展。

我国的金融环境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实现了快速发展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与教育、医疗、交通、旅游等各个领域融合,规模已近10万亿。从业务性质来看,互联网金融主要开展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腾讯的微信理财通等都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负债业务,据2016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余额宝用户已达2.95亿人;2015年初,微信理财通的资金规模也超千亿。在资产业务上,主要是以P2P融资、电商小贷和众筹等为代表。当前我国活跃的P2P网贷平台超过350家,累积交易金额超600亿。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云计算、金融信息服务等是互联网金融中间业务的代表。易观智库2015年1月的调查统计显示,支付宝的活跃用户目前已超6亿,未来10年随着更多海外用户的加入更有望突破20亿。由此可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极为迅猛,并快速进入传统银行业的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是与我国的金融环境有密切关系的。

首先,我国当前尚未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我国也在不断开放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以及银行间的拆借利率已经与市场化利率较为接近,但我国在存款利率方面始终处于管制状态,并未完全开放,加上通货膨胀,银行存款的实际利率常常出现负值。此外,银行的其他理财金融产品往往购买门槛较高,这让一般仅拥有小额存款的人难以购买银行金融产品。但互联网金融的产品丰富、起购金额低,也并没有过多的门槛,这就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不足,吸引了大批普通金融消费者。

其次,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投资渠道狭窄,而互联网理财满足了普通大众低风险投资需求。当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推出了保险、股票、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种金融产品,但这些金融产品都具较高投资风险,不符合普通投资者的需求。而互联网金融所推出的金融产品,不仅收益数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而且能够持续稳定带来收益,适用保守型的普通投资者,这也让互联网金融受到大众追捧。

最后,我国传统金融业对中小微企业支持不足。我国银行大都青睐具备周期长、企业规模大、房地产领域、政府项目等元素的贷款项目,而并不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而且大多数银行贷款的审批流程复杂、人力资源投入较高,也不符合小微企业灵活的融资需求。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贷款业务的开展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的不足,这也促使我国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项目迅速发展。

互联网金融助力“双创”战略的实施

首先,互联网金融为“双创”提供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在互联网金融趋势下,传统金融机构也不断将业务互联网化,积极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使金融消费者通过电脑、手机等联网设备就能完成金融活动,极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而且,互联网金融还为“双创”项目进行融资提供了多种可能。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也促进金融机构不断进行创新改革,为双创参与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其次,大数据能够为双创参与者提供信用服务。“双创”项目面临融资难问题,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中小微企业缺乏能够担保抵押的资产,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并不了解双创参与企业的信用状况。传统金融机构往往因为成本问题很难对全部企业进行信用记录,但互联网金融可以根据“双创”企业在电商等网络平台的订单、销售额等经营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从而为企业提供授信服务。据此,金融机构可凭借企业信用状况提供融资服务,为双创提供金融支持。

最后,互联网金融能够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促进“双创”战略发展。互联网金融凭借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能够精准了解“双创”参与者的金融需求,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这既发展了互联网金融,也能够满足“双创”参与者的金融需求,降低双方的运营成本。在具体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设置条件,快速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双创”企业,并在线完成授信评价,这既提升了互联网金融的效率,也有利于双创企业快速获得融资。

“双创”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理性发展的对策

在“双创”背景下,尽管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并极大地促进了“双创”事业发展,但更为重要的是要让过热的互联网金融回归理性。2016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打击互联网金融中不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此外,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稳健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秩序。

第一,我国应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规范上仅出台了一些办法、规定,但其法律效力不高,也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因此,为了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态势,我国应尽快填补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准入、运营、监管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约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我国相关部门的互联网金融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也能为“双创”活动的投融资双方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第二,我国应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信用是金融活动开展的基础,尤其是对互联网金融而言,缺乏信用评估,可能会对整个系统带来风险。小微企业是我国“双创”开展的主力军,而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使它们较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尽管互联网金融简化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程序,为其创业、创新提供了便利,但要想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对“双创”产生最大化效应,还是应该严格把控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可利用大數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数字化的信用管理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应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成立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为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个行业提供征信服务。

第三,要加大互联网人才的培养力度。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覆盖了计算机、网络、金融、管理等专业,而且还需要大批熟悉金融产业政策的人才。人才是一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我国互联网金融要想更好服务于“双创”,就需要一大批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因此,我国高校应及时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在课程设置上既要重视传统的数学、统计学、金融风险评估等课程学习,也要开设网络安全、大数据技术等新课程,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人才的大量需求。

第四,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网络管理体系。面对种类日益丰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我国需要建立分类监管体系,但传统的监管方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监管成本较高且效率低下,为此,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也可以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建立网络监管体系,将金融监管虚拟化,而且通过建设网络监管系统,还能够共享监管信息,降低金融监管成本,提升效率,为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在网络监管体系建设上,我国工信部应重视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建设,对网络金融交易中涉及到的交易记录、网络身份认证、加密信息、电子签名等进行有效保护,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避免因安全措施不足给互联网金融交易者带来财产损失。

(作者单位: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参考文献】

①金海:《互联网金融在热议中回归理性思考》,《中关村》,2014年第11期。

②施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需理性看待》,《银行家》,2014年第2期。

责编/刘芋艺 美编/王梦雅(见习)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