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提高公務人員國情意識穩定公共行政基礎

时间:2024-05-07

海潮整理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的主觀元素包括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現透過香港公務人員參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帶出部份人員的國情意識有待提升;雖然澳門沒有發生上述活動,亦可作為前瞻性參考,所以有需要提高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現建議在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加強國情教育及定期安排往內地工作交流,以提高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假設落實上述建議,可形成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而《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特區基本法規定在澳門實施“一國兩制”,即在一個國家下,澳門不採用社會主義,並維持原有制度,帶出公務人員具備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有助落實“一國兩制”。由於公共行政的主觀元素包括上述意識形態,所以提高公務人員國情意識可穩定公共行政。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涉及主觀與客觀元素,兩元素具多元性,主觀元素存在於思想層面,例如公務人員的行政思維、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等;客觀元素具可見性,例如法律制度、行政大樓及設備等。澳門與香港同為特區,並為相鄰之地,所以透過香港社會運動事件,說明需要提高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香港於2019年6月發生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簡稱“反送中”),運動者透過遊行示威、集會、靜坐、唱歌、呐喊等方式反對上述法案的通過;於7月,更由公務人員發起反送中集會,顯示出部份公務人員對國情的認知不足及缺乏愛國情懷;雖然澳門沒有發生上述活動,亦可作為前瞻性參考,所以有需要提高公務人員國情意識。

提高公務人員國情意識三路径

為提高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現從實證及比較角度下,建議在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加強國情教育及安排往內地工作交流;而第一建議為了考核投考人的國情知識水平,第二建議為了鞏固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第三建議讓公務人員了解國家機構的組織及運作、內地文化、中華文化等。

(一)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基於現時澳門公務人員入職考試沒有國情知識考核部份,及為提高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建議在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現時公務人員入職考試包括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及專業能力評估開考,前者為後者的前一階段。首先闡述公務人員入職考試的內容,帶出該考試的不足之處,公務人員的法律專有名稱是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及為概括性概念,該人員包括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公務員是透過確定委任或定期委獲聘的人員,服務人員是透過臨時委任或行政任用合同獲聘的人員。接著,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包括法律部份及通識部份,法律部份僅為公共行政的一般法律制度(選擇題):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2. 第 2/1999 號法律《政府組織綱要法》、3. 第 6/1999 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4. 第 57/99/M 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5. 第 87/89/M 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6. 第 14/2009 號法律《澳門人員職程制度》、7. 第 12/2015 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8. 第 31/2004 號行政法規核準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通識部份包括語文理解、數理邏輯及圖表數據分析等。

關於專業能力評估開考,此開考內容雖然因應不同政府部門而存有差異,但一般也包括法律部份及專業知識部份。例如體育局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法律部份包括公共行政一般法律制度及政府部門組織法(選擇題及分析題):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2.第57/99/M 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3.《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4.第67/93/M 號法令《澳門體育活動》、5. 第23/SAAEJ/94號批示《給予體育社團組織財政補助規章》、6.第11/94/M 號法令《體育發展基金的架構及運作》、7.第1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高水平體育賽事獎金頒發規章》、8.第17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體育賽事獎狀頒發規章》、9.第19/2015號行政法規—《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專業知識部份包括運動科學(包括運動人體科學、運動訓練學等)的專業知識、澳門體育政策、撰寫報告書及公函等。雖然上述兩個評估開考的法律部份均涉及基本法,但沒有包括國情知識。

從公務人員是國家及特區的人民公僕角度,分析上述兩個評估開考的優劣。投考人被錄取後,將爲國家及特區服務,他們理應了解國情狀況,並真誠效忠澳門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就職時,除須宣誓效忠澳門特區外,還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人員除應將才智貢獻給國家,還須效忠國家,這是所有法治國家公務人員管理制度的共同要求。上述兩個評估開考均沒有考核國情知識的部份,顯示出這兩開考不夠全面,所以被錄取者效忠國家及特區的精神及所提供的公共行政服務將備受質疑。

就上述開考的不全面情況,建議對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國情知識應包括憲法、國家安全、國情發展狀況、內地文化及中華文化等。憲法是各部門法(如民法、刑法)的根源及處於最高法律地位,憲法也確認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及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有國才有家,國家動亂影響千家萬戶,國家安全及穩定十分重要,所以國家安全須被法律所規範;憲法規定國家須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及改造犯罪分子;澳門基本法亦規定澳門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特區立法會於2009年通過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强化國家安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根本要求,推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根基;中共十八大報告中也提出“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及工作機制,高度警惕及堅决防範敵對勢力的分裂、滲透、顛覆活動,以確保國家安全”。

澳門公務人員了解國情發展狀況,順著國家政策趨勢,政府制定特區的長、中期發展規劃,以便搭上國家快車及分享國家紅利;例如“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加快發展現代産業體系、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形成强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等”;特區政府近年也順著國家規劃,推動高新科技、現代金融、中醫藥及文化會展產業。公務人員了解內地文化,可拉近與內地政府的施政思維;公務人員了解中華文化,可知悉自身的民族根源,提高對國家的認同感;經過闡述上述內容的價值及重要性,反映該內容應包含在國情知識內。內地學者認為國情是動態、綜合性概念,是國家在不同情況的體系總和,這些情況包括國家的社會性質、政治、經濟、文化、軍事、人口、民族、自然資源及國際地位等,而上述情況之間存有互聯關係及互相影響。

(二)加強國情教育。基於澳門公務人員入職考試內容的局限及國情教育對象範圍受限,無法確認所有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已達致合理水平,所以建議加強公務人員的國情教育,即豐富國情教育的內容及擴大接受教育的對象範圍。現時公務人員入職考試沒有國情知識考核部份,即使考試加入此部份,考試的時間(一般為三小時)及內容均有限,顯示出考試未能全面考核投考人的國情知識。現時特區政府僅安排部分公務人員(如技術員或等級更高的人員)進行國情培訓,顯示出培訓對象不夠全面。關於國情教育內容及對象的受限情況,例如行政公職局於2021年10日舉辦的國情教育為認識國旗、國徽及國歌的歷史、精神,體驗升旗的儀式及程序;又如行政公職局於2019年在北京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外交學院及上海中國浦東幹部學院舉辦“澳門高級公務員專題研習班”、“中高級公務員基本培訓班”、“外交禮賓培訓課程”及“中層公務人員基本培訓課程研修班”,讓他們學習國情,了解內地政府部門的法制、行政管理、外交接待及績效治理等。國情教育不一定是專門課程,一些政府培訓課程也可包含國情教育,而培訓對象僅局限於高級技術員;公共行政培訓中心舉辦的第二期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課程於2021年5月完滿結束,該課程培訓對象僅為高級技術員,培訓內容包括憲法與基本法、國情教育、特區憲政秩序、大灣區建設、施政重點、公共行政、優化民生建設及現代金融等;上述培訓可強化學員的問題導向、問題交流及行動導向;而根據上述,顯示出國情教育對象範圍受限。

針對上述的受限問題,有必要加強國情教育,而國情教育是一套透過系統及計劃而灌輸或加強認識國情的德育,透過傳授正確國情知識,對國家存有理性認識及感性情誼,繼而對國家問題進行觀察、思考及分析等,最後對此表達己見。由於國情教育十分重要,所以各國因應其民族特性、文化傳統及時代發展而形成一套國情教育體系,讓國民接受國情教育。最後也建議國情教育需定期舉辦,讓公務人員能溫故而知新。

(三)安排往內地工作交流。即使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考核部份及加強國情培訓,僅讓公務人員掌握抽象性的國情知識,並非對國情的親身經歷;而內地國情培訓僅讓公務人員短暫在內地學習及逗留,難以充分了解國家發展狀況,這樣有可能對國情的認知出現偏差,所以建議澳門特區政府定期安排公務人員往內地進行工作交流。有關交流並非普通的考察交流,而是安排往內地政府部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群衆團體等進行工作交流,讓公務人員了解國家機構的組織及運作、內地文化、中華文化等。上述建議在法律層面得到支持,例如內地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可在公務員隊伍進行內部交流,也可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衆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而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及掛職鍛煉。

安排公務人員往內地進行工作交流非為鮮事,而香港特區政府早已作出上述安排。於2002年,香港特區政府先後與北京、上海、廣東等地政府合辦“內地與香港特區公務員交流計劃”,由於參與人員少及交流時間短,所以不被廣泛關注。政府為鞏固“愛國者治港”原則及讓公務人員了解國家發展大局,於2021年5月宣告將與廣東政府簽署協議,分批安排公務人員往粵港澳大灣區的不同城市進行工作實踐;政府未來計劃立法以要求公務人員在三年試用期內完成內地工作實踐才獲長期聘用,而上述安排可讓香港順利融入粵港澳大灣區。雖然澳門與香港的法系有所不同,但兩者同為特區及相鄰之地,所以澳門可參考上述工作交流及立法構思。

提升國情意識的意义及目的

假設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加強國情教育及安排往內地工作交流,可形成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及有助落實“一國兩制”。

(一)形成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假設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加強國情教育及內地工作交流,有助形成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提升公務人員國情意識並非朝夕能成,須經持續過程才可形成新意識形態。學者提出意識形態概念在學術界及社會各界存有分歧,該概念可根據不同環境及語境而有所不同;在馬克思主義層面,意識形態是思想構建,有關思想具有階級性及多元性,可涉及政治、法律、道德、藝術、宗教及哲學等思想觀點。一般人員的工作生涯在生命週期中佔相當長時間,在其工作期定期接受國情教育及往內地工作交流,這持續安排可形成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讓公務人員存有效忠國家及特區的思維,還可培養出高尚政治理念,這理念具有道德性及法律性,即對國家及民族存有高度認同感及責任感,並以國家及特區為重,以自身利益為次,理性支持政府的政策和執行。

(二)有助落實“一國兩制”。《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特區基本法均規定在澳門特區實施“一國兩制”",即在一個國家下,澳門特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而澳門原有制度的核心主義是資本主義,上述聲明及基本法相關規定顯示出中央人民政府尊重澳門的原有社會及法律制度,以及落實“一國兩制”的重要性。綜上所述,澳門特區可繼續採用原有制度的前提是先認同一國,這基於澳門特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份。倘若公務人員提高國情意識,存有效忠國家及特區的思維,並對國家及民族具有高度認同感及責任感,從而形成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這樣才在主客觀上認同一國,最後有助落實“一國兩制”的偉大實施。

針對提升澳門公務人員國情意識的問題,透過在入職考試加入國情知識、加強國情教育及定期安排往內地工作交流以作解決,加入國情知識可審核投考人的國情知識水平,國情教育可鞏固公務人員的國情意識,安排公務人員往內地工作交流,可讓他們更了解內地政府的組織及運作、內地文化、中華文化等,上述安排可形成公務人員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而《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特區基本法規定在澳門實施“一國兩制”,即在一個國家下,澳門不採用社會主義,並維持原有制度,帶出公務人員具備認同國家的意識形態,有助落實“一國兩制”。由於公共行政的主觀元素包括上述意識形態,所以提高公務人員國情意識可穩定公共行政。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