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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4月: 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首份施政報告《砥礪奮進 共創新猷》致力八大施政重點

时间:2024-05-07

岳平

走過全民抗疫的日子,已是人間四月天。過去一個月裏,環球新冠肺炎疫情呈現指數級增長,大量企業裁員或強制員工休無薪假,數以千萬計的人失業,社會生活陷入停頓,經濟已經陷入衰退。在這樣的形勢下,澳門持續加強“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疫工作,特區政府並開啟第二輪經濟援助措施包括直接向合資格的本地雇員一次性獲發1.5萬元的援助款項;對自由職業者給予一次性款項援助,並可就銀行貸款提供利息補貼;至於企業援助計劃,可按雇員人數獲發放一次性的1.5萬元至20萬元援助款項;而“帶津培訓”的涵蓋面,也由本地失業人士擴大至本地在職人士。而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首份施政報告,為社會經濟發展作出全面的規劃部署,同時極大提振市民信心。此外,本月社會關注熱點,還有:“經屋法”修訂案新文本引熱議; 第二輪百億抗疫基金立法會通過; 診所勾結中藥房海味店涉醫券騙900多萬公帑; 氹仔碼頭東側改建機場輔助候機樓;張祖榮涉貪案被控十八項罪名。

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首份施政報告

4月20日下午3時行政長官賀一誠“重返”立法會,發表題為“砥礪奮進 共創新猷”的《2020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這也是他就任後的首份施政報告。在報告中,他分析了2020年澳門面對的形勢,並提出8大施政重點和“抗疫情、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推改革、促發展”的施政總體方向。

賀一誠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為本澳經濟帶來巨大衝擊,博彩旅遊業收益首當其衝而大幅度下降,各行各業亦深受影響,無論大中小企業都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挑戰,預計全年經濟較大幅度下降。今年施政的總體方向是“抗疫情、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推改革、促發展”,施政歸納八大重點,首先是對抗疫情保持經濟穩定,並在疫情後提振經濟;第二是推進行政改革,提升治理水準;第三是精準紓解民困,切實改善民生;第四是優化人才政策,加強教青工作;第五是加強城市規劃,建設智慧城市;第六是發展多元文化,促進人文交流;第七是加強廉政審計,確保廉潔高效;最後是維護穩定大局,築牢安全防線。

施政報告中提到,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短期衝擊不會改變澳門中長期發展趨勢,疫情過後澳門經濟可望逐步得到恢復,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扛過疫情 推動經濟復蘇

澳門新一屆特區政府運作不久,即迎來新冠肺炎疫情大考。賀一誠坦承,疫情令澳門居民就業和生活受到較大的影響。正因為此,施政報告提出的首個工作目標即有效防控疫情,推動經濟復蘇。此前澳門特區政府已推出兩輪紓困措施,協助企業和員工渡過疫情難關,保存市場主體的元氣和活力。賀一誠表示,因應疫情衝擊,在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今年將是回歸以來第一個赤字財政預算年度。政府應對疫情的開支將超過五百億澳門元。當疫情稍為緩和後,政府加快審批二百多項與民生和市政相關的中小型工程項目,使受疫情影響的本地中小型建築公司及僱員能盡快復工。同時推出“街區美化支援工程”,創造就業機會。

特區政府將推動綜合旅遊休閒業復蘇,恢復市場生機活力,具體措施包括疫情緩和後增加節慶盛事,鼓勵臨近地區居民來澳門旅遊消費等。

報告還提出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符合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產業項目,鼓勵支持內地企業在澳門設立境外總部,並在政策措施、營商環境、政府審批等層面予以積極配合。

行政改革 打造“數字政府”

在報告“施政重點”部分,賀一誠著重闡述了澳門特區政府的部門架構重整和公共行政改革內容,這也是他在參選行政長官時的主要理念之一。“我們將廣泛聽取意見,凝聚社會共識,以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為共同憲制基礎,深入務實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設。”

報告指出,新一屆特區政府將堅定有序地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設,不斷提高政府管治效能和服務水準。目標是建設一個廉潔、高效、便民、便商的現代服務型政府,樹立“一切以市民利益為依歸”的理念,切實增強公務人員的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摒棄官僚作風。

為提升公共行政效率,進行部門功能性的整合,借助新的資訊技術和手段,運用大數據,打造“數字政府”。這既是大勢所趨,也是深度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和國家發展的基礎與前提。

按照“整體性、精準性、穩妥性”的原則,澳門特區政府近期改革的重點包括:理順公共行政授權體制,完善政府組織法體系;加強司級機構決策和監督職能,優化部門架構設置;強化和改善跨部門合作機制,提升跨部門合作成效;完善官員問責制度;優化公職招聘制度等。

關心青年 培養家國情懷

施政報告中特設單獨章節探討澳門青年人才培養工作。賀一誠表示,要加強關心青年成長,支持青年發展,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和競爭力的澳門年輕一代。

報告提出合併澳門特區政府高等教育局和教育暨青年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快培養特區發展所需要的本地人才。發揮澳門旅遊教育和葡語教育的優勢,培養高素質旅遊和中葡雙語人才。同時,加強青年工作統籌力度,為青年學習、就業、創業和發展創造必要的條件。

澳門將設立高層次人才引進審批委員會,建立公開、公正、科學、規範的人才評審機制,明確人才標準,確定引進人才的名額,嚴格審批,堵塞漏洞,引進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名副其實的人才,並鼓勵在外工作和求學的澳門人才回流發展,突破人力資源缺乏所形成的發展瓶頸。

新一屆特區政府還將籌設愛國愛澳教育基地,為學校及社團開展愛國愛澳教育提供新的場所。

琴澳合作探索發展新路向

行政長官賀一誠強調,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以及提升自身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的重大機遇,也是破解空間局限難題、探索發展新路向的根本途徑,當中橫琴是澳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的第一站。

賀一誠表示,粵港澳大灣區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最便捷的通道、最廣闊的平臺。澳門將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國際貿易自由港、單獨關稅區等獨特優勢,立足“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的定位,積極參與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政府將加強與廣東省和香港特區合作,有效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務實推進大灣區建設。

特區政府一方面與大灣區城市協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不斷創新通關模式,提升口岸通關便利水準,與大灣區形成功能完善、銜接暢通、運作高效的一體化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完成粵澳新通道並盡快啟用,建設澳門連接橫琴口岸輕軌線,爭取早日連接國家高鐵網。另外,加強與大灣區城市法律和管理體制對接。

賀一誠指出,橫琴是澳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的首站,是澳門經濟多元發展的最便利、最適宜的新空間。澳門將加強與廣東、珠海合作,做好橫琴開發文章。首要是做好頂層設計,在橫琴建設粵澳深度合作區,粵澳深度合作區參照國際貿易自由港標準,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相適應的制度規則,打造高度國際化、法制化、便利化的創新創業高地和與澳門趨同的營商環境,實施高度開放的投融資體制,創新通關模式,破除澳門與合作區之間的各種體制障礙和政策壁壘,促進資源要素自由有序流動及優化配置。

施政報告中指出,橫琴是澳門未來發展新出路、新機遇、新希望。澳門在實現與橫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同時,也將逐步實現兩地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銜接,探索將澳門醫療體系及社會保險直接適用並延伸到橫琴,為澳門居民拓展優質的生活空間。政府將加快橫琴“澳門新街坊”建設,為澳門居民在橫琴就學、就業、創業、養老、居住和生活創造更為便利的條件。

“經屋法”修訂案新文本引熱議

4月3日,立法會一常會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經屋法”新修訂文本,個人申請年齡下限由原建議的廿五歲改為廿三歲,家團代表則維持現時的十八歲。將來經屋訂價按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將來亦只可以原價賣給房屋局,如單位間隔曾改動,則扣減樓價。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房屋局長山禮度列席當日會議。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秘書馬志成會後介紹政府在上月三十日交來的“經屋法”修訂案新文本。將經屋申請的一般要件,由原來家團申請人代表及個人申請人須為年滿廿五歲的永久居民,建議家團代表申請人須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須年滿廿三歲。議員李靜儀不認同當局僅從年齡去否定十八至二十二歲的年輕人對公屋的申請需求,建議個人申請人亦應為十八歲。

經屋售價方面,新文本改為售價尤其須考慮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他引述政府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公屋參考價,每平方米實用面積計為四萬八千元,建築面積計為三萬四千元。政府強調,這純粹是參考價,將來興建可能有變化。原文本建議在經屋出售時,房屋局享有優先權。新文本亦有重大修訂,建議經屋不可轉讓,但因購買有關單位而將該單位作擔保的債務者除外。自單位在簽訂買賣公證書日起未滿六年,如有合理理由,行政長官可批準解除不可轉讓的負擔。如買入滿六年,業主可出售單位,並將單位售予房屋局。有議員認為條件“鎖得太死”,尤其不利個人申請人將來因家庭發展要出售經屋從而改善居住環境,質疑經屋再次出售的對象有否選擇權,以及再轉售價格的計算方式。此外,公屋委、民眾建澳聯盟主席陳俊拔針對於新修訂文本中建議經屋不可轉讓,他認為公共房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規範居民在購入經屋滿六年後,可將單位出售予房屋局,令“經屋永遠姓經”,符合本澳實際情況,確保政府投放的資源得到最適當的運用。

針對二項新修訂,公屋委、街總副理事長陳家良對此兩項調整表示認同,認為能讓該年齡層有實際住屋需要的青年有申請經屋的機會,經屋售價按成本價計算相對合理,較符合長遠發展效益。

第二輪百億抗疫基金立法會通過

4月初,特區政府公佈第二輪抗疫經濟援助措施,涉及金額為136億元。包括向合資格本地僱員派發15,000元,自由職業者派10,000元,企業按僱員人數獲派15,000元至20萬元,並多發一次5,000元消費卡。第二輪經援措施由六個計劃構成,一是僱員援助款項計劃。二是從事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三是企業援助款項計劃。四是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五是帶津培訓(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六是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綜合預算,抗疫援助基金100億元(其中預留32億元作為疫後提振經濟之用),第二期電子消費卡36億元,即整體抗疫援助專項基金投入金額為136億元。

4月23日政府引用緊急程式提出疫後第二輪總額約一百三十六億元的財政預算修訂案,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指出,為免領取援助過程繁複,希望大家申請自動轉帳,派支票“一定耐”。

李偉農引介法案時指出,今次經援措施目標為“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包括對合資格的受僱人士、自由職業者及企業商戶發放一筆過援助款項。同時因應情況再次推出消費補貼計劃,向每名澳門居民發放可於本年8月至12月作消費扣帳使用的五千元的消費補貼款項,進一步提振本地消費,扶持本澳企業。

多位議員關注措施或有漏網之魚,包括失業人士能否受惠。

李偉農透露第二期消費卡會再開放登記,並會評估首輪執行情況包括會否推高通脹,或偏向某些行業的消費,在第二輪電子消費卡時適當微調。

診所勾結中藥房海味店

涉醫券騙900多萬公帑

黑沙環區某醫務所疑夥同中藥房、海味店,於2019月至今,透過打折收取超過11,000多名居民證件,以套取電子醫療券方式,不足1年間詐騙政府公帑900多萬元,司警拘捕主腦在內的12名男女。他們分別是涉及巨額詐騙、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偽造檔及電腦偽造等罪名,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衛生局人員於去年5月至8月31日期間,發現1間位於黑沙環新填海區的醫務所醫生的電子賬戶異常結算大量電子醫療券,更曾出現1個小時內27次醫療券扣減記錄(即平均診症少於3分鐘),懷疑有醫務所涉嫌非法收取他人證件套取電子醫療券。

司警調查後發現,涉案醫務所中姓薛的女西醫,夥同姓蔡的中藥房老闆、姓梁的海味店老闆、姓李的仲介人及多名店舖員工,在分工協助下,利用醫務所、海味店及中藥房作掩飾,以6至7折的現金支付形式,非法收取他人證件,套取電子醫療券款項。由去年5月至今,已非法收取11,000多張他人證件,以結算電子醫療券套取現金,詐騙公帑達900多萬元,另有57萬仍未結算。

司警表示,“借出”證件同屬參與詐騙公帑行為,現已陸續傳召有關人士助查,一經證實參與詐騙,可被判處三年以下刑罰。

氹仔碼頭東側改建機場輔助候機樓

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超負荷,在等待中央批覆填海前,當局擬將氹仔客運大樓部分改建為機場輔助候機樓。民航局網站23日公佈,輔助候機樓將分流至少四家航空公司,配備十二至十六個值機櫃臺及四個登機口,解決候機樓現使用空間不足問題。

民航局表示,本澳長遠旅客量將持續增長,機場客運大樓超負荷。考慮到氹仔客運碼頭現已投入運作,且位置毗鄰澳門機場,具備地理優勢及空間條件,改建碼頭部分設施成為機場輔助候機樓,與機場無縫連接,將強化氹仔客運碼頭至機場的海空聯運服務。

輔助候機樓計劃在初階段將分流至少4間航空公司作日常運營,配備12至16個值機櫃臺及4個登機口,預計每年可處理150萬至200萬航空旅客。輔助候機樓計劃主要利用碼頭第一層東翼的4個候船室及其鄰近商舖等約5,100平方米的空間作為安檢及候機區、第一層東翼大堂為值機區、地面層入境大堂東側及入境大廳為行李處理區,以及將碼頭前方至機場專用車道約660米長的路段劃為機場禁區道路,針對旅客處理、托運行李處理及地面營運方面進行改造工程。出入境旅客於輔助候機樓內進行值機、行李托運及領取、保安檢查、出入境手續等程式。

輔助候機樓亦強化氹仔客運碼頭至機場的海空聯運服務,海空旅客或空海旅客都毋須辦理一般出入境及海關手續,即可轉乘航班往外地或轉乘船隻前往粵港澳大灣區。

民航局、海事及水務局以及澳門國際機場現階段正訂定確實的使用範圍,後續將訂立合同,把相關範圍交由澳門國際機場作營運流程設計。

張祖榮涉貪案被控十八項罪名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合夥在“重大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中牟取私利。其後張祖榮被羈押在路環監獄,至今約九個月。原定於27日3時30分於初級法院刑事庭開審,但案中26名被告,僅有張祖榮及其妻子葉安琪、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甄溢全、貿促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商人伍淑華、涉案公司副總經理余淑華,以及三名涉行賄取得身份證人士等九人出席審訊。而張祖榮女兒張倩雯、情婦曾春梅、被指為“犯罪集團”創辦人的商人吳國壽和伍淑華等17名被告,則分別以有上呼吸道感染疾病、身處內地或沒有接聽電話等理由缺席審訊。

其中第25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向合議庭遞交醫生證明,指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有發燒跡象,須休息一日,不能出席庭審。但檢察院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該醫生紙未能反映該被告達至不能出席庭審的程度,要求辯方進一步解釋。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接納檢察院申請,並表示如被告以身體不適為由缺席審訊,需提交能反映被告身體狀況嚴重至絕對不能應訊的證明。她稱,所有被告如未有合理理由缺席審訊,將科處四位數的罰款。

梁鳳明又稱,是次案件牽涉人數眾多,當中亦涉及羈押嫌犯,控方證人多達90人,其中十人為廉署證人、16人為貿促局職員,法庭會主力處理此案,目前定出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再審,並會在星期四及五全天,以及再下星期一及二上午接續審理。

張案共有二十六名被告,控方證人達九十人,其中十人為廉署證人、十六人為貿促局職員。已被採取羈押措施的張祖榮,涉被控一項犯罪集團罪、四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一項違反保密罪、三項濫用職權罪、六項清洗黑錢罪、三項《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中的資料不正確罪。

第一被告張祖榮,男,五十八歲,公務員,現羈押澳門監獄;第二被告甄溢全,男,四十八歲,公務員;第三被告吳愛華,女,五十七歲,公務員;第四被告吳國壽,男,四十八歲,商人;第五被告伍淑華,女,五十一歲,商人;第六被告余淑華,女,四十七歲,任涉案公司副總經理;第七被告楊淑津,女,四十一歲,店舖東主;第八被告葉安琪(張祖榮妻子),女,五十九歲,無業;第九被告張倩雯(張祖榮女兒),女,二十九歲,無列明職業;第十被告曾春梅(張祖榮情婦),女,三十九歲,房屋管家;第十一被告陳宏鑫,女,四十八歲,報稱行政總裁。第十二至二十六名被告,大部分為透過行賄取得身份證的人士。

控訴書將案分為多個部分,包括犯罪集團、行賄及受賄部分、個案分析等,共二百一十三頁。在犯罪集團中,至少自二○一○年開始,吳國壽及伍淑華涉為該犯罪集團的創辦人,二人在澳門持有或實際操控的多家公司,被指透過製造虛假聘用或虛假投資的假像,專門以製作載有不實內容的虛假檔為手段,使本來不具備臨時居留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假裝成符合來澳居留條件,為他人申請臨時居留許可,藉此收取高昂的服務費。

當中虛假聘用是指,吳國壽及伍淑華的公司擬製作各類虛假檔,使貿促局誤以為該等公司與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以及使貿促局誤以為該等公司有實際營運。實際上,有關的經營合同只是該等公司與吳國壽名下的其他公司虛構相互判給資料的虛假合同,該等公司或沒有任何實際營運跡象;虛假投資手段則是指,二人涉安排實際上沒有出資的申請人成為他們持有或實質操控公司的掛名股東。

該犯罪集團擬以吳國壽及伍淑華為首腦,其中吳國壽主要負責招攬辦理移民的客戶、領導犯罪集團的運作及跟進客戶的申請臨時居留許可過程。伍淑華則擔當財務總管,負責收取服務費、簽署各類虛假檔、為申請者進行虛假注資操作、指使成員執行製造各類內容不實的虛假檔及指使成員為申請者作出虛假支薪的操作等。

余淑華疑是該犯罪集團的重要成員,楊淑津則約於二○一三年加入。二人均為吳國壽及伍淑華的下線,並負責擔當執行者、協調聯絡者及分工者的角色。同時,餘淑華和楊淑津也是吳國壽及伍淑華與申請者的溝通橋樑,起著上傳下達作用。

張祖榮獲委任為貿促局主席,且其與吳國壽至少自二○一一年起已常聯絡。至少自二○一二年,吳國壽涉嫌向張祖榮提供利益,並招攬對方成為犯罪集團成員,從而有助於臨時居留許可申請獲審核的貿促局內部機密資訊及提供方便,尤其可隨時查詢申請進度及審批情況。

甄溢全於二○○二年一月至二○一二年三月,擔任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至少自二○一四年起,吳國壽涉嫌向甄溢全承諾,提供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認購其於內地開發的住宅單位作為報酬,招攬對方成為犯罪集團成員,並擔當“軍師”的角色。

甄溢全被指利用其於貿促局從事多年審批及分析居留申請卷宗的經驗,為該犯罪集團出謀獻策。當該犯罪集團代辦的虛假居留申請個案審批程式遇有阻礙時,甄溢全便為團夥提供不法的解決方案,親身或指導餘淑華及楊淑津製作載有不實內容的虛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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