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徐雨慧
【摘 要】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影响各行业的发展,也同时对着纳税服务工作产生极大影响,基于现阶段“互联网+”技术在纳税服务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讨论,分析现阶段对优化纳税服务所面临的挑战,提出对于现阶段面临问题的对策,并对如何优化纳税服务质量进行研究。
【关键词】 “互联网+” 纳税服务
一、“互联网+”技术的现阶段应用
(一)热词反向检索
结合大数据在处理方面的优势,将语音识别技术结合大数据处理进而引入热线系统,使当前咨询“热点”问题可以实时反映出来,并可以按需求提示进行报警。这对纳税服务行为的的监督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也能够便于对咨询人进行需求评估,为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将普遍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热词整合,提供相应完善的解决步骤,方便纳税人进行查询。
(二)交互式纳税辅导
目前纳税服务热线还停留在2G时代,而OTG交互技术已经成熟,且早已被应用于各类网络平台之中。热线人员可以通过OTG技术同步来电人的任何界面和数据资料信息,进而直观的进行远程指导。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已经大大超越了我们的信息化进程,来电人对信息反馈的速度与质量已经有了更高的要求,智能化、交互化、虚拟化在不远的将来都将实现。
二、“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面临的挑战
大数据时代有数据种类多样、数据产生和吸收的频率加快等特点,“互联网+纳税服务”本身就是大数据时代的产物,在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纳税服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信息不对称
由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多而杂的特点,在“互联网+纳税服务”的模式下数据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这就严重影响了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而很可能会导致税务机构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税收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相比于纳税人税务机关对税务体系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了解也更加全面;另一方面,纳税人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将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放在首要位置进行考虑,在这一先决条件下纳税人很可能会隐藏一些对自己不利的涉税信息,这无疑会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难度。一旦不能对税务信息进行适当控制,很可能会导致相关信息的非法访问和篡改,从而给“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的运行带来影响。因而,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是需要首先考虑到的。
(二)成本与产出效益的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数据存储问题。同时数据量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态势,这就为“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的数据处理带来了挑战,虽然大数据时代使“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拥有了更多的数据,但是也势必会给数据的处理过程增加一定的成本,这就从而增加了“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的税收征管成本,而征管成本的增加与产出效益的不对等问题势必会引来广泛关注,关于如何协调投入与产出的效益问题有待思考解决。
效益的增加是有利于信息的真实反馈,而为了提高效益所带来的征管成本的增加也势必会加大财政负担。要考虑到投入和产出比,不能为了增加效益而不考虑成本的投入。对于成本和产出效益的问题应找到平衡解决的途径。
三、对策研究
(一)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纳税服务人员缺乏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根深蒂固,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心中就是被管理者的角色。服务人员忽视了自己是服务群众的定位,忽视了给纳税人提供服务是自身的法定义务与职责所在,因而形成了“重管理、轻服务”的局面。纳税咨询服务人员对咨询服务与税收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大部分服务人员认为,纳税咨询服务仅仅是为纳税人提供相关的政策解答,与税收征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应放在征税与稽查上,纳税咨询服务无关紧要。这种片面的认识导致了服务人员忽视了咨询服务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能够给纳税人提供明确指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减少违法纳税行为,从而减轻税务机关在征收环节和稽查环节中的运行成本。
对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不仅要从技术层面上提高服务效率,还要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对纳税服务人员及时进行纳税服务培训工作,将纳税方式向纳税人普及,提供完善的信息资料。并设立相应的评分系统,对纳税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行评分监督,评分计入绩效考核从而督促纳税服务人员对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应用大数据思维
“互联网+纳税服务”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税务机关不仅仅要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对大量的信息价值进行充分挖掘从而使其发挥相应作用。因此税务部门应当积极建立大数据思维,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税务服务思维。例如可以积极开发数字税务、移动税务等税务服务,打破传统税务服务模式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纳税人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享受到优质的税务服务,这不仅能够让纳税人更加了解“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同时能够有效避免纳税人主动遵从的相关风险,对于税源的优化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此外,税务部门还可以退出智能税务服务,例如实现管理绩效的智能化监控和反馈、实现税务管理的智能化推进、实现纳税人税务服务的智能化帮助等。
对大数据思维的应用不能局限于数据的收集处理,应在更多的领域积极用到大数据的思维从而拓宽大数据的应用范围,增加应用深度。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互联网+税务服务”模式能够建立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的税务服务管理平台,这对于促进“互联网+纳税服务”模式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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