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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会不会将人工智能引入司法审判

时间:2024-04-24

何帆

这里面的关键词,是“循序渐进”

2016年5月,英国首席大法官廖柏嘉访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和信息化程度感到非常震惊。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点击量已接近100亿,公布的裁判文书数量已有3100多万,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

很多人想知道:中国的法院会不会将人工智能引入司法审判?

中国的法院系统其实一直关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前景。

如很多其他行业一样,人工智能正对未来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产生影响。

这具体表现在:第一,改变法官的思维和判断模式。

过去法官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理解就可以作出判断,但现在可能需要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对类似案件的判决进行检索、比对和推演,进而强化自己的内心确定。

第二,改变法院的诉讼流程。

中国目前适用的诉讼法是在前互联网时代制定的。现在,法院的庭审都会在互联网上直播——很多朋友告诉我,在网上观摩庭审,会觉得非常复杂繁琐、进度缓慢,其实类似身份识别这样的问题,在庭前、线上已经可以解决。

未来我们也可能要对我们的诉讼法进行“优化”,使三大诉讼法都能够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

第三,改变法院的人员配置模式。

人工智能会大大解放我们的司法“生产力”,相当一部分工作可以交给机器或有关社会组织去做,法官可以从繁冗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去下判断。

但我们必须注意,人工智能的实现其实需要大量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而这方面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许多法院以为,那些协助法官分析问题、自动生成文书的软件,都是工程师研发出来的,跟法官没什么关系,这是不对的。事实上,法律人工智能之所以推进缓慢,就是因为法律人介入得不够深入、投入的“人工”太少。换言之,投入多少“人工”,机器就有多少智能。

除了专业人士的参与,还应该有更多数据的开放。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中国的法官数量从近21万变为12万多,但案件数量一直在增加。另一方面,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法官。为了解决人案矛盾,同时防止出现“类案不同判”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加强标准化工作,推动审判流程的标准化、法律适用尺度的标准化,从类案判决中提炼出裁判规则,构建好不同审判领域的知识图谱。

人工智能不是一家法院、一個数据公司凭一群法官或一组工程师的智慧就能完成,需要循序渐进,借助法律界和科技界的力量合力攻关。

这里面的关键词,是“循序渐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本文基于他2017年7月在杭州“法律+科技领军者峰会”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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