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广播电视媒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时间:2024-05-07

刘佳 闫弘宇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0-160-02

摘 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涉及诸多主体的复杂过程,广播电视媒体自身的优势使其非常适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平台,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源整合平台,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监督,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智慧支持。

关键词 广播电视媒体 媒体监督 权力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科技兴国战略中的重要一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涉及诸多主体的复杂过程,而对于科技成果完成者而言,很多相关事项并非其专业能力所能控制的。科技成果是否能有效转化,不仅是科技成果自身的技术问题,也涉及到转化过程中相关环节的衔接问题、法律风险防控等诸多问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一种资源整合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非常需要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主体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提供支持和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则是可以选择的一个适合的第三方主体,它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很多积极的作用。

一、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平台

现代社会早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大数据也已经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发挥作用。但是,在很多领域信息的不對称,信息的互动仍然比较突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信息相对闭塞的领域。

虽然高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但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各类相关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的不畅仍然比较突出。从部分学者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高校每年产出数万项专利应用率不足25%,转化率不到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且最终能够实现产业化的更是寥寥无几。”虽然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从实践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这样的信息:很多企业在找项目、找技术,很多科技工作者在找资金、找平台、找对接企业、找实验单位。这说明,信息交互不够,信息对接存在障碍。

虽然,在近些年来逐渐兴起一些社会组织在承担相应的工作,但其自身的公信力并未达到更多科研工作者和企业的信任。因为这样的组织,往往是具有营利性的。与之不同的是,广播电视媒体在提供信息的方面具有着天然的优势。多年来,广播电视媒体已经在社会上形成很好的公信力。其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大都是无偿性质的。这就对其客观性、公正性提供了保障。而广播电视媒体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服务的动力,就来自于广播电视媒体在新媒体时代所面临的发展困境。虽然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平台并非是解决广播电视媒体发展的唯一出路,但一定可以成为广播电视媒体寻求突破的一条路径。

广播电视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具有无偿性、重复性、持续性、立体性、高覆盖性等多种特点。广播电视媒体的服务内容可以是各类主体寻求合作的信息,可以是各自专业技术优势的信息,可以是主体对接的信息,可以是成果转化过程的信息,可以是成果转化成功的信息。广播电视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既可以帮助有特定需求的企业对接资源,也可以帮助无特定需求的企业明确方向。总之,只要是正当合理的信息,只要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广播电视媒体所能够提供的信息是丰富多样的。

二、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源整合平台

从实践中看,找寻合作伙伴的主体是较多的,能够找到信任的合作伙伴是较少的。这还是指具有单项合作关系的双方主体。而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体是多元的。至少包括科技成果完成的主体、科技成果持有的主体、提供实验条件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的主体、提供成果转化的主体、提供成果市场化的主体、提供成果鉴定验收的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提供会计服务的主体、提供政策和制度服务的行政主体等等。而这些主体,大都是一项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过程中都可能需要的主体。这些主体彼此之间虽然并不都建立直接关系,但从整体的成果转化来看,任何一个主体的行为出现风险,都将影响到整体目标的实现。所以说,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非常需要一个第三方平台,提供资源整合的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就是一个非常适合的选择。

广播电视媒体一方面具有社会公信力,容易使各方主体形成集体信赖;另一方面,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信息服务是多元的,与各类主体都有,至少是可以有长期、深度的合作,由广播电视媒体提供主体对接服务,也就具有天然的优势。

此外,从新闻行业的属性上看,“我们党的新闻事业,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业呢?就它最重要的意义来说,用一句话来概括,我想可以说党的新闻事业是党的喉舌,自然也是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人民自己的喉舌。”胡耀邦同志的的这一经典概括至少表达了广播电视媒体所具有的如下优势:第一,作为党的喉舌、政府的喉舌,广播电视媒体必然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严格管理和监督。这对于维护广播电视媒体的公信力是一种重要的保障;第二,作为人民自己的喉舌,广播电视媒体担负着服务社会的职责,提供资源整合的服务是其应有的工作内容。

三、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监督

媒体往往被称为第三种权力,这说的就是媒体的监督职能。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由于广播电视媒体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公信力,广播电视媒体仍然在媒体监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优势。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是复杂的过程,复杂取决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诸多主体利益的平衡问题。只要存在利益的追求,与利益分配相关的风险也就会突出地表现出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都是利益转化的过程,也就都表现出较大的风险。对于各种风险,我们可以借助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提供解决方案。但无论如何,通过监督以实现预防仍然是必要的。广播电视媒体在监督上所具有的优势,恰恰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而从法律上看,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法律留痕的过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视听资料,也可能成为责任追究的有力证据。当然,追责也好,监督也罢,这都仅仅是一种手段,广播电视媒体的介入在目的上就是为了促成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保障各方正当合理的利益。

新时期,广播电视媒体的监督也并非完全是自身的监督,很多媒体在很多事项上都与政府或社会第三方组织合作,进行更为广泛的监督,这使得监督的技术性更为突出,效果更为明显。而监督与服务往往是互相配合的。通过监督,也可以促成政府或第三方组织的服务。

四、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智慧支持

高校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项智力成果,而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更是多项智力成果的集成。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金融、管理等多个大学科和具体的小学科知识。从整体上看,这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知识系统。以法律服务为例,这其中涉及到合同问题、物权问题、债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股权问题、非财产性权利问题、人格权问题等各类民事法律问题,还涉及到刑事法律问题、行政法律问题中的诸多事项。涉及这样复杂的知识系统,智慧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虽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会有律师团队、金融团队等专业的智慧团队提供服务。但这些服务都是针对特定需求而进行的。而意识决定行为的高度,想不到的事情就一定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科技工作者是否具有一定高度的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非专业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而广播电视媒体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会有各种各类的信息服务栏目。这些栏目并非为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但完全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而服务。这些栏目承办的过程,就是某些专业领域智力成果集成、融合的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也是借助广播电视媒体多元化智慧成果汇集优势的过程。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策略研究》;项目编号:JJKH20190298SK。】

参考文献:

[1]王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理与对策研究[M].北京:科技出版社,2017.3.

[2]新闻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288.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