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常恩奎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了对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要求,提出新时期我党应进一步重视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时从源头上遏制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本文认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强化其法治意识、增强其几率观念,从根本上消除领导干部主观意识问题。由此本文基于廉政教育的基本价值总结了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普遍问题和成因,由此提出针对性的教育策略,希望能够为各基层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提供新的方法和参考。
关键词领导干部 廉政教育 问题 对策
一、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对于廉政工作的主要价值
廉政教育是以树立领导干部正确价值观等的综合性理论与意识教育体系,同时廉政教育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组成部分,属于一种半强制性的腐败预防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来说,廉政教育对于廉政工作的发展有两个方面的核心价值:
其一,廉政教育的内容是廉政意识和思想,同时对于廉政意识的原理进行深入阐释,这有利于提升的领导干部的廉政自觉意识,同时可以改进领导干部对于廉政思想和理论相关的元知识认知,能够对领导干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落实廉政工作规范产生更有效的内驱力。
其二,廉政教育能够有效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通过理论思想武装领导干部头脑,同时可以更有效的梳理标杆模范,由此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推广廉洁思想,进而形成广泛的廉洁社会氛围、组织氛围。
二、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问题及成因
(一)主要问题
十八大以来我党廉政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廉政教育工作也得到同步改良,但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和体会来看,我国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还存在少数几点问题,其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教育内容相对陈旧,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有较大差距。实际上领导干部廉政问题通常发生在生活层面上,传统廉政教育内容多以改革开放前中期的案例进行讲解和说明,相应教材更新较为缓慢,对于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指导价值日渐下降。
其二,新型教育方法的应用率偏低。如今是信息化当道的时代,以往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多集中在线下集体教育活动中,实际教育频率相对偏低,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部分领导干部甚至将此作为一种硬性任务看待,实际学习后对廉政教育内容的印象有明显不足。
其三,目前党内、各基层单位均未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制定标准化的教育成果评价机制,一般单位内部是由基层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评价,但较少采用量化评价模式,评价结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强,当然目前也有部分单位采用群众评价作为辅助,但也很难实现评价结果的准确、公平。
(二)根本成因
结合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问题来看,其根本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目前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正因如此,现阶段廉政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创新、评价机制构件等工作都未能及时改革,实际运行效果不够理想。
其二,领导干部自主学习意识发展不够理想。任何现代化的教育活动都汇集于互动来推进,即便教育体系不完善,学习者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自主强化来弥补教育体系自身的问题。但从实际来看,很少基层单位中较少有领导干部自主学习廉政工作理论,也很少提出廉政学习工作的诉求、需求等,这也阻碍了廉政教育工作的改革。
其三,外部监督条件不佳。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中教育主体和教育对象都处于领导岗位,以往的内部监督很少突破岗位权力限制,基层群众本身对于领导干部的工作内容、方式等也不熟悉,因此群众监督的效果往往也不理想。所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急需外部监督支持,但目前各基层单位在领导干部教育机制建设过程中很少考虑引入外部监督机制,这明显限制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评价的改革和优化。
三、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系
首先,要加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教材体系改革与内容创新工作。基层单位可以与其他兄弟单位合作开发教育材料,上级管理单位、地方党委也可以合作开发新廉政教育教材。其中在教材内容创新中应注意时代性案例、材料的引证和评述内容比例的适当增加,有效提升廉政教育材料的时代性。
其次,要注意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廉政教育。基层党委廉政教育工作团队可以主动建设网络教育平台,利用互联网有流行的公益性教育平台开展远程实时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工作繁忙、流动工作量较多时仍能及时参加廉政教育。同时可以利用移动自媒体开展常态化的廉政教育内容传播,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教育传播,有效提升廉政教育的覆盖广度。另外也可以利用网络微课、慕课等平台收集高质量的廉政教育素材,由此实现教育内容创新的集思广益条件。
(二)科学引导领导干部自我廉政教育发展
领导干部自我廉政教育意识的发展可以从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约束三个方面进行引导。
首先,在自我总结方面。基层党组织可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自我廉政教育报告工作,安排强制性自我总结与报告任务,引导领导干部长期进行自我审视、自我总结,发现个人问题并及时进行矫正。
其次,在自我反思方面。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干部集中廉政教育、报告会议后,可以对每一位领导干部提出反思要求,指出领导干部廉政学习和个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醒领导干部自我反思和糾正,引导领导干部自主学习,带动领导干部自主学习意识的提升。
最后,在自我约束方面。组织内部应定期要求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检查,重点对领导干部廉政规范进行反复强调,由领导干部自行约束自身行为,主动实践廉政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强化自我廉政教育效果。
(三)合理引入廉政教育工作外部监督主体
外部监督的引入是解决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系缺陷的重要方法,其核心在于加强外部对教育工作过程和成果的监督,具体可以引入如下两类监督主体:
首先,引入关联单位监督。基层单位可以与兄弟单位进行合作,定期委派党组领导、廉政教育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廉政教育工作调查和评价,监督对方单位教育成效,指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其次,引入社会媒体监督。基层单位可以积极与地方党政机关媒体、受众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媒体,邀请其定期到单位进行参考、调查、评价,监督单位内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成果,指出问题并在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报道,为廉政教育工作提供更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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