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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速

时间:2024-04-24

宋佳

2015年5月13日, 在山西省阳泉市天元循环经济园区,工人在搬卸废旧电视机

作为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唐爱军曾多次去国外与同行交流废弃电子产品的处理经验。她感触最深的是,中国在推动废旧电子产品环保处理中采取的基金补贴模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赞誉。

“欧美等发达国家虽然电子垃圾处理历史较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相比之下,它们认为中国推行的模式更有效,也更合理。”唐爱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一些发达国家已在借鉴中国模式的基础上对本国政策作出调整。

唐爱军所说的基金补贴制度始于2012年。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在2012年版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该补贴标准已在2016年1月1日施行。

此番调整颇受外界关注,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次调整适时、适当,对整个行业的促进作用明显。不过,仍有享受补贴的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认为,新版标准对某些品类补贴额度的调整存在瑕疵。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新版基金补贴标准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提升废旧电子产品环保处理的比例。“这对解决中国日益严重的电子垃圾污染问题也至关重要。”唐爱军说。

以旧换新实验

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在中国引发广泛关注是在2008年前后。彼时,媒体多次曝光广东小镇贵屿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采用极其粗放的方式处理电子垃圾,由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乃至对当地居民健康带来威胁。

贵屿事件让电子垃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时的电子垃圾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且存在很多乱象,已经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的地步。”唐爱军说。

中国家电研究院2015年5月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4》(以下简称《行业白皮书2014》)显示,“四机一脑”的理论报废量在2001~2009年的9年间增长了4.2倍,2009年的报废量高达5148万台。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也开始寻求电子垃圾的解决之道,其中最有成效的尝试就是2009年起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2009年6月,国务院下发文件,在北京、天津等7省(直辖市)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2010年6月,该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4月覆盖全国。

该政策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可用废旧家电来抵消部分购买费用,这些废旧家电则由销售商交给专业处理企业处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资金抵扣方式提升了其将废旧家电交给正规渠道的意愿。

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废弃的“四机一脑”产品都经由社区的个体商贩流入了贵屿这样的地方,真正由正规渠道进行环保处理的比例极小。

这正是该政策一直被业内称道的原因。

“它把原本会流入非正规渠道的废旧电子产品引到了正规渠道,通过专业公司进行环保处理,以减少电子垃圾污染。”唐爱军说。

但在她看来,该政策带来的更大意义在于让很多原本将废弃电子产品丢在家中的消费者自愿交出这些电子垃圾。因为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居民因对电子垃圾危害认识不足,很少会主动把废弃电子产品交出。

这一点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终止后的市场反应就能看出。“该政策取消后废旧电器回收量波动很大,下跌很厉害。”唐爱军说。

不过,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拆解企业并没有对废弃电子产品进行处理,而是将这些回收来的电子产品直接以高价送入二手市场流通,在骗取国家补贴的同时又通过倒卖获利。

随着“骗补”问题的日益严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2011年底终止。

“该政策虽被多数人看作是政府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举动,但其背后隐藏的用意是中国政府为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制度做的前期实验。”唐爱军说,其确实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补贴救活企业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终止后,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于2012年就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代表中国正式确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制度。

该基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缴纳,国家税务局征收,用于补贴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所产生的费用。

和家电以旧换新时期对于消费者、回收企业、处理企业三者进行补贴不同,2012年的基金补贴制度针对的补贴对象只有终端的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并不包括其他两者。

唐爱军对此的解释是,家电以旧换新时期的补贴对象太多,不利于政府监管,也导致了后来的“骗补”等问题,所以基金补贴制度选择单一的补贴对象,便于政府监管,也更能保证政策带来的效果。

而早在2009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处理企业的选择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每个省处理企业的数量要有合理规划;环保部要对处理企业的处理技术进行认证等。

在上述条例的明确限定下,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处理企业仅有上百家。相比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和数以万计的回收企业,处理企业显然更具针对性。

这种把处理企业作为补贴对象的方式也被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只要把处理企业这个口子管住,就能保证政策的执行不会出现问题。”唐爱军说。

当然,《办法》的出台对于整个市场而言,意味着政府在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上的制度设计已经完成,其中对于处理企业的单一补贴更让诸多处理企业看到了希望,更加积极地涉足这一领域。

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翔环保)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执行董事杨琴华向《瞭望东方周刊》坦言,“没有补贴的话,处理企业是亏本的,根本无法生存。”

她说,很多处理企业本身并无自有的回收渠道,只能被迫从回收经销商手中高价拿货,而这个价格往往高于废旧产品产生的实际价值,“企业根本赚不到钱。”

正是因为政府提供的资金补贴,伟翔环保才将废旧家电拆解发展成其主要业务,而在基金补贴制度确立前,这项业务所占比重并不大。

这一点唐爱军也深有体会。

以欧洲为例,许多国家要求民众义务上交电子废弃物,政府不需支付给民众任何费用,处理企业的回收成本为零。即便如此,政府仍要给予处理企业一定补贴,才能保证企业经营下去。

“中国的处理企业需要支付回收成本,甚至是高额的成本。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企业的经营压力更大,正常运转更难。”唐爱军说,基金补贴制度算是救活了一些处理企业。

入不敷出的矛盾

在该制度的刺激下,中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拆解率有了显著提高。“2012~2014年废旧电视机全部进入正规的拆解渠道,其他品类进入正规拆解渠道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唐爱军说。

唐爱军提供给本刊的数据显示,废旧电冰箱2012年的拆解率仅为60.27%,而2014年这一数字就攀升至97.4%;房间空调器2012年的拆解率只有12.31%,到2014年就高达78.6%。

《行业白皮书2014》显示,2014年,处理企业拆解的废旧电子电器数量达到7000万台左右,处理重量达到150万吨,共回收铁14.6万吨、铜3.06万吨、铝0.62万吨、塑料23.22万吨。

这种环保化处理带来的环境效果更加明显。按照中国家电研究院的测算,以200升电冰箱制冷剂平均重量160克计算,2014年拆解的110万台电冰箱可理论减少175吨电冰箱制冷剂排放,相当于减少近15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但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样,基金补贴制度在过去近4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被关注的是补贴资金的短缺问题。

唐爱军提供的数据显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总额在2012~2014年3年间由约18亿元增长至约29亿元。与此同时,下拨的补贴资金也在这3年间由约6.3亿元增至约57.4亿元,增幅远超前者。

2013年,基金征收和下拨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既已出现,当年的征收额为约30亿元的情况下,下拨额为33.1亿元左右。2014年基金的征收总额为29亿元左右,而下拨的总额则高达57.4亿元左右,为前者的近两倍。

也就是说,基金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且情况愈加严重。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专家向《瞭望东方周刊》分析称,这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补贴企业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取更多补贴,扩大处理量。

“但基金征收对象却基本没变化,甚至在减少。而且基金补贴标准在过去四年没有作过调整,使得不同补贴品类之间的差异扩大,出现‘该补的没补到位,不该补的一直补的尴尬情况。”上述专家说。

杨琴华也持相同观点。她说,享受补贴的企业在基金补贴制度实行的近四年时间由几十家增加到了上百家,“蛋糕就这么大,企业太多就会面临吃不饱的问题。”

“企业的利润在下降。”唐爱军说,单台废旧电器的利润在2012年能达到40元,但到2015年就只有5~8元了,“因为太多企业的参与炒热了市场,让回收价格不断抬高。”

一个废弃的21寸电视2012年5月的市场回收价是40~43元,但在2015年底回收价高达106元,“这种电视机都已经淘汰很多年了,本身价值也没有增加,但回收价格却疯长。”唐爱军说。

为此,她曾召集处理企业组织过一个行业联盟,希望统一行业回收价格。但这个联盟只坚持了几个月便瓦解了,“企业为了追求业务量,根本办不到。”

调整的必然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对实行近四年的2012版补贴制度进行首次调整。外界普遍认为,调整的原因正是前述专家所说。

新版补贴政策,将电视机、电脑的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型号从每台85元下降到60元或70元;洗衣机大部分型号上调至每台45元;对空调的补贴则由原来的每台35元大幅上调至130元;微型计算机下调至每台70元。

同时,新版补贴标准明确指出,对于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的调整是在考虑市场引导和企业成本的基础上作出的。”曾多次参与此次补贴标准讨论的唐爱军说,“调整后的补贴价格更合理,更接地气。”

在2012年版补贴标准出台前,唐爱军曾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对电视机的补贴价格作过测算,当时得出的补贴价格是每台60元,但相关部门为了让更多废旧电视进入正规渠道,最后在此基础上又加了25元运费补贴。

“所以这次将电视机的补贴标准下调到每台60元是完全合理的。”唐爱军说,废旧电视机在过去近四年的高额补贴中回收率非常高,如今市场上的存量也很少,完全可以把减少的金额补到其他品类上,比如空调。

新标准将空调的补贴价格从原来的每台35元大幅上调到130元。杨琴华说,这种调整是非常必要的,“空调此前每台35元的补贴曾让正规企业与个体商贩在争夺卖家时非常被动。”

空调的拆解工艺相对简单,稍微修补就可直接进入二手市场。个体商贩以每台高于35元的价格抢购废弃空调,然后再以200~300元的高价卖出,市场需求非常大。

“我们没法比个体商贩的价格高,根本负担不起,所以很多废旧空调都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杨琴华说。

在唐爱军看来,这正是调整空调补贴标准的初衷。“空调如果不经环保处理,可能产生氟利昂,带来环境污染问题。补贴标准的提高就是希望更多的空调能流入正规渠道,规避环境风险。”

但杨琴华仍然对这个调整额度不满意,“这个价格还是不能保证我们在跟小商小贩的竞争中占优势,还可以调整到更高。”

不过,让外界更为惊喜的是,与本次基金补贴标准配套调整的还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即将于2016年3月1日执行的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将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产品种类由之前的5种扩充到14种,新增手机、打印机、热水器、监视器、复印机、传真机等9大类别,其中手机被列入名单更是备受好评。

“补贴额度和品类的增加势必会起到一个很好的杠杆作用,让更多的废旧电子产品进入正规渠道。”唐爱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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