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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社如何继续担当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时间:2024-05-07

张磊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的方针,并对金融系统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县级行社(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农村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担当起支农主力军重任,更加有效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就应当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和破解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就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看,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设在县级的分支机构,以及县级行社和其他股份制银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兼顾公益性和盈利性,按说,完全可以满足各类“三农”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但实际情况是,县域信贷资金存在着严重的外流问题,县级行社“一农支三农”,心有余而力不足。以驻马店市某县为例,截至2015年底,全县8家银行业机构存款余额为1637899万元,贷款余额为606329万元,存贷仅为37.02%。其中,农信社的存款余额为698577万元,贷款余额为426289万元,存贷比为61.02%。农信社以42.65%的存款市场份额占据了70.31%的贷款市场份额。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没有真正坚持中央反复强调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一原则,把吸收到的存款,通过上存,70%以上流向了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这对县域经济发展来说,本来就十分短缺的金融资源,却得不到利用,无疑是“釜底抽薪”。

一直以来,在县级行社承担着支农、支小重任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县级行社是县域经济发展信贷资金供应的主渠道,而且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都难以改变这一状况。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以及许多“取之于民”的新农合、新农保等资金没有完全存入县级行社,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存款,也选择了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结算,使本该用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县级分支机构挪作它用了。由于在争取低成本对公存款中,县级行社处于劣势,对公存款在各项存款中占比较低,所以,造成筹资成本增加,而且组织资金工作也举步维艰,无形中放慢了存款的增长速度。以驻马店市某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2015年底与2014年底相比,存款余额增长14.21%,已较前5年平均放慢了10个百分点。今年第一季度,存款增长仍不理想,而且还出现了时升时降的波动态势。

多年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呼吁地方政府要对县级行社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但是,地方政府没有真正认清县域经济与县级行社是同荣辱,共进退的关系,没有真正理解支持县级行社发展就是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道理。地方政府只考虑如何从县级行社获得贷款,却很少认真研究如何支持县级行社的改革发展。地方留成的税收返还县级行社和减免各项收费项目的许诺只是说说而已,甚至连县级财政应该承担的部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也连续多年不予拨付。

社会信用意识淡薄,金融生态环境不良,信贷资金面临着一定风险,致使县级行社难免产生“惧贷”、“惜贷”心理,也是影响信贷投放的一大障碍。一些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实,贷款用途失真。不恪守借款合同,随意改变贷款用途,不按期还本付息。由于多种原因,乡村两级拖欠的大量不良贷款始终无法清收。一些借款人违背诚信原则,在县级行社贷到款后,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失去联系,造成县级行社讨债无门。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一些公职人员拖欠县级行社贷款,赖住不还,影响极坏。还以驻马店市某县为例,截至2015年底,尚有337名公职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党政干部)自贷、担保的4106万元贷款和19名金融系统职工自贷、担保的318万元贷款形成不良,多次清收未果,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削弱了县级行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极不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当前,一些县级行社出于对信贷资金安全的考虑,不再向基层分支机构授权发放贷款,而是把资金上收到县级机构,实行集中营销投放。有些县级行社建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有些行社尚未建立。即使建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如果信贷员不能深入下去,做到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农民要跑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到县城申办贷款,那要花费多少周折,克服多少困难!这就使小额农贷“额小、分散、分散”的普惠金融特点丧失殆尽。

事实上,农村金融体系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短板。为了补短板,在当前的情况下,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服务方式和服务产品创新,将更多的存款和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三农”发展的同时,县级行社必须继续担当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县级行社要经常向党政部门汇报国家关于扶持县级行社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和精神,以及自己的工作安排计划,尤其要重点汇报关于信贷投放规模、节奏、重点的安排打算。要组织客户经理,经常深入农村、农户和小微企业调研,了解农业生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规律和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短、小、急、频”的需求特点,掌握县域经济的发展走势,向党政领导提供经济金融信息,了解掌握县委、县政府发展经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部署,争取当地党政部门对县级行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特别要争取政府拿出优质土地和房产,用于置换县级行社历史上形成的不良贷款,帮助县级行社化解历史包袱,并积极支持置入资产的变现,防止造成资产二次损失。坚决果断地采取“三停五不”(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措施,清收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县级行社起诉的不良贷款案件,法院做到及时受理、审理和执行,并落实好诉讼案件费用减免等工作。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骗贷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努力净化信贷环境。

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针对目前农村资金不足和资金流出的现状,为加大县域信贷增量,将农村存款和更多金融资源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政府部门要会商有关部门出台政策,采取措施,限制资金外流。对存贷款流向进行合理引导,把财政性资金和新农合、新农保基金存到县级行社,动员企事业单位到县级行社开立账户,帮助县级行社增加对公存款,降低筹集成本,壮大资金实力,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同时,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落实的职能作用,银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组织农业发展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农业银行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三农”金融产品创新和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力度;邮储银行努力打造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设在县级的分支机构要提高对“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执行力,尽量做到资金不外流,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旺盛需求。县级行社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更是责无旁贷。

发挥好县级行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县级行社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宗旨不动摇,首先就要制定实施“一揽事”组织资金工作措施,建立存款持续快速增长机制。这些措施包括提高文明规范服务质效,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精品网点,展示良好形象;做好农民金融自助服务工作,站稳并巩固农村阵地;细化客户市场,实施差异化、个性化营销,培育黄金客户群体;搭建以贷引存、以卡增存、结算吸存“三个平台”,提高客户留存率;加大攻关力度,确保对公存款占比稳中有升。

县级行社在实现各项存款快速增长,资金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要锐意创新,力挺支农支企。

一是创新信贷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央行配套出台的“两个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两权”抵押贷款。推广应用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拓展信贷业务发展空间。针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变化,不断研发适销对路贷款产品。根据小微企业的风险水平,资金成本,管理成本和收益目标等因素建立健全科学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实施差别化贷款利率,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提高服务的竞争力和契合度。

二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市场调研,编制县域市场情况动态报告,列出“保、控、压”行业和客户名录,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突出对农业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重点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持续保持着涉农贷款“三个不低于”。强化小微企业经济档案、评级授信机制和高效审批机制建设,完善营销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申贷获得率和综合金融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企业,由县级行社班子成员“一对一”对接,提供“一揽子”服务,有效满足其信贷需求。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型和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保污染少的小微企业发展,严禁向产能过剩行业新增授信,严格控制向房地产开发投放贷款,支持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是持续推进“三大工程”,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把“三大工程”建设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稳固基础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来抓。全面推进农民金融自助服务建设,做好已开通网点的网络维护和业务开展工作。提高特约农户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自助机具布放,实现农村金融自助服务全覆盖。着力建好信贷业务公示制度,对新发放贷款实行操作流程公开化、透明化管理,推行阳光办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创新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返乡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系列产品,开办住房、家电、子女上学等消费贷款和民生金融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群体金融服务需求。

四是加强信贷队伍建设,打造优秀客户经理团队。在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守纪律、敢担当、肯吃苦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信贷岗位上来。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培训信贷制度流程、贷款审查要点、贷后管理方法技巧等业务知识和操作实务,提高他们的服务本领。教育他们领会掌握国家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明确信贷支持重点。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三农、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建立动态化的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度,保持客户经理队伍的纯洁性。

积极推进信用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信贷支农支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平台,既是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慢、贷款贵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选择。事实上,县级行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投放贷款的力度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贷款投放的安全性。为此,在全民认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为了增强个人和企业的诚信意识,优化信用环境,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就要形成以党政部门为主导,以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为核心,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以司法部门为保障,以新闻媒体为监督,由各经济实体、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创建格局,齐抓共管,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信用创建工程。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审程序,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一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对评定的信用企业和信用户,推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质措施,把无形的信用意识转化为有形的信贷资金。用信贷资金杠杆推动企业和农民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养成恪守借款合同的良好习惯。把保证信贷资金安全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产生出同频共振,和谐“共赢”的良好效果,促进县级行社与县域经济共同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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