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基层干部“自愿捉前退休”需辩证看待

时间:2024-05-07

宛诗平

时下,延迟退休是社会热议话题。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但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上述现象的出现,与机构改革、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因素息息相关,对干部队伍建设带来的影响十分微妙。

基层干部“自愿提前退休”现象早已存在,以往人们在分析其原因时大都把之归结为“公务员队伍过于庞大、人浮于事”等,认为这种提前退休的做法虽然签的是“自愿报告”,行的却是强令辞职的“被离岗”,明显有悖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个人意愿,容易造成间接的“吃空饷”,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也造成了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不过平心而论,公务员提前退休或离岗,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既是一种过渡,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一味地批评而不加以辩证分析,也会有失公允。对于提前退休的动机,除了“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原因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权力重叠、职能交叉,使得部分人员吃皇粮不干实事的现象普遍存在,“提前退休”不过是权宜之计。同时,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待遇偏低、工作强度过大,也是造成“自愿提前退休”现象增多的重要原因。因此,对公务员普遍提前离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竿子打死,也不能举双手支持,其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不容忽视。

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本来体现着党和政府对特殊工种以及遭遇特殊困难者的人性化关爱。用好管好这个政策,不仅关乎公务员正常福利,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笔者建议,对基层干部“自愿提前退休”现象要辩证看待。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把干部提前退休的政策关、程序关,既防止一些不敢作为的干部钻了“提前退休”的空子吃空饷,又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强令干部“提前离岗”的行为。另一方面,从制度层面讲,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机构改革力度,理清部门权责关系,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各种待遇,让基层干部有为有位有实惠,才能真正将提前离岗所带来的问题给解决好。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