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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延期博士生培养管理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时间:2024-05-07

刘宁

摘 要: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历来受到各国高度重视,但是在博士研究生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各类与之相关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我国亦不例外,因此完善和改革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的呼声日益强烈。聚焦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博士研究生延期问题,重点介绍了日本的博士学位设置,延期博士生群体现状、成因及相应管理模式,并尝试提出其在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日本;博士研究生;延期;培养管理;启示

日本博士学位设置

要了解日本延期博士生的教育和管理,首先要明白日本独特的博士学位设置。日本的博士学位有课程博士和论文博士两种。“课程博士”与我国现行的学位授予制度较为接近,在研究生院读完博士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并考试及格,即可被授予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则不需要在研究生院修课、考试,直接提交博士论文,通过大学评议会审查,即可被授予博士学位。在日本,完成博士课程但未提交博士论文,虽不能获得博士学位,但可以正常毕业。只要在进入研究生院十年之内(包括两年博士课程或硕士课程),可以随时提交课程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课程博士学位。十年以后,提交课程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课程博士学位的资格将会丧失,但仍可以提交论文,只不过只能转为申请论文博士学位了。不难看出,在日本,延期的情况只可能存在于课程博士中间,而不存在于论文博士之中。

日本延期博士生群体现状

1.规模扩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两次倍增计划,即2000年研究生达到20万人,2010年达到30万人。2010年,日本文部省发布信息,共授予博士学位478,945个,硕士学位1,641,939个,实现了倍增计划。仅2010年就授予博士学位16,760个,其中课程博士14,002个,约占83.5%,论文博士2,758个,约占16.5%。 [1]随着博士研究生基数的扩大,延期博士生的数量也在不断上涨。

2.延期普遍。据文部科学省调查,虽然日本课程博士的一般学制是3年,但日本完成博士学位的平均时间为3年~5年,延期情况非常普遍,其中人文、社会专业延期情况最为严重,农学、保健专业延期率最低。 [2]文部科学省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日本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中发生延期的比例达到46.7%,人文、社会专业延期比例高达84.9%和68.2%。

3.学位授予率低。日本课程博士学位授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人文、社会、教育领域学位授予率仍不足50%,在正常学制内能够获得博士学位的比例更低。

4.经济来源少于正常学制内学生。第一,助学金。日本博士生贷款主要来自日本学生支援机构,贷款分为有利息和无利息两种,主要针对日本学生,但只能在标准就读年限内获得,延长在籍时间的博士生无法申请。部分民间团体或地方公共团体设置的助学贷款允许延长在籍时间的博士生申请,但数量较少。第二,奖学金。日本的研究生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主要由政府、大学和民间及地方公共团体支持。以庆应大学为例,学校出资的研究生院奖学金只能发放给标准就读年限内的博士生;绝大部分指向性非常明确的社会捐赠奖学金可以评给延长在籍时间的博士生,但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往往存在发放给标准就读年限内博士生的倾向;在庆应大学公布的2013年民间团体设立的35项奖学金中,有18项明确要求评给标准在读年限的研究生。[3]第三,科研经费。来自中央政府的科研资助是日本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中主要而稳定的核心部分,其中PD (post-doctor )除了资助修完博士课程学分毕业的人员外,对于博士课程已修完一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资助时间一般为两年,可以推算延期博士基本无法获得。DC(doctor)是指博士研究生特别研究员制度,资助时间为3 年,延期博士生也无法获得。助教(TA)、助研(RA)制度是为优秀研究生在读期间担任助教或辅助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而支付一定报酬的制度,大部分学校允许延长在籍博士生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延期带来的经济压力。此外,日本已有超过20%的研究生院在内部基础资金的基础上额外引入外部资金来多元化TA、RA资金来源。

日本博士生延期原因

1.因循守旧的观念。日本社会普遍认为博士学位不应当轻易获得,特别是社会学等文科类的博士学位,如果没有完成重大的成果或著作,就不应当获得博士学位。在博士三年的学习时间里,不仅要完成课程和学分要求,还要发表有分量的文章。有些学科基于本身的学科特点,学术成果完成的周期较长,这些都无形中延长了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

2.教授个人原因。日本大学博士的全程培养都由教授自行决定,由于完成博士课程后毕业就可以留校任教,而不是必须取得博士学位才能留校任教,所以教授中很多人都未必取得博士学位,其授予他人博士学位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

3.授予学位要求高。日本的博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不具有直接关系,修完博士课程就可以毕业,但毕业不等于取得学位。博士生毕业并拿到学位需要经历论文选题、最终考试、论文审查、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多个环节,这些都不只是形式上的过程,其要求非常严格。以发表文章为例,虽然毕业前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1篇~3篇,但由于日本的学术刊物在数量上和登载文章篇数上都远远少于中国同类刊物,同时学术质量很高,所以发表文章非常困难,这也为获得博士学位带来了更大的困难。日本学位授予极其严格,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还要在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苦干几年,拿出确实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才行,这也是日本课程博士学位授予率低的主要原因。

4.等待就业。2004年—2013年,日本博士就业的比例一直在55%~65%之间浮动,其中还包括一些临时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可见日本博士就业与中国一样面临较大的压力。很多博士通过延长在籍时间来等待工作机会的降临,待确定工作问题解决后才选择毕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日本博士延期。

日本博士生培养管理经验及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1.合理对待博士种类,明确不同对象培养目标。应当看到,日本博士生培养与我国博士生培养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博士种类的设置。日本表现为一种博士的双重结构,论文博士与课程博士相得益彰,前者可以极大降低博士生在校期间的时间成本,不需要修习课程,直接关注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毕业论文,没有固定的学习年限,因此也不存在延期之说。相对于日本,在中国,无论是在职还是全日制博士生,都需要修满规定内的学分以达到培养要求,博士生在前两年基本上无暇顾及论文。特别对于在职博士而言,除了修满学分,还要兼顾工作,能够在标准年限内毕业的人只占很小一部分。

仔细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和日本不同的培养模式在结果上造成的差异。如果我们假设中国的在职博士类似于日本的论文博士,中国的全日制博士类似于日本的课程博士的话,可以清晰地得出一个结论:日本两种博士最后的毕业门槛没有差异,在日本推行高等教育制度前期,论文博士的美誉度甚至一度高于课程博士;对日本的论文博士而言,他们用前期宽松的时间和对学分的无要求换取了结果的高水平、高质量;而中国则不尽然,在职博士相对于全日制博士在毕业论文的质量上有着显著劣势,可以认为是通过前期较为严格的时间控制,通过并不严格的毕业门槛。由此,对中国博士生培养制度而言,如何合理地对待在职与全日制博士之间的“天然鸿沟”就值得思考。我们也许不应当通过降低在职博士的比例来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避免过多的博士延期的现象,而是应当更加灵活地制定在职博士的学分和课程要求,降低延期在职博士在教育资源和财政上为学校带来的负担,最重要的是提高在职博士的毕业门槛,保证培养质量。

2.毕业与学位分离,无学位入职环境宽松。由于日本独特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使得日本推行了毕业与学位分离的制度。而且日本的用人单位非常理解在日本取得博士学位的难度,对于那些论文尚未提交通过、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应聘者,都能够一视同仁地对待。博士生没有必须完成论文才能毕业的制度限制,也没有拿不到学位在社会上会遭到歧视的现实压力,所以当他们能够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时,他们会选择先行毕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延期的比例和平均延期年限。中国的博士毕业生则与此不同。正常毕业包含修完学分、论文答辩通过等多项要求,未达到毕业的全部要求,则称为结业、肄业。结业、肄业的毕业生走上社会,要面临各种质疑和由此而来的心理压力,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延期情况的加剧。当然,我们并不希望盲目地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对待结业、肄业的宽容态度,因为是否获得尊重应当取决于个人踏入社会时的综合实力。在博士论文确实能够较好地代表和反映博士科研水平的时候,盲目宽容只会降低社会和个人对培养或成为高质量博士的要求。而如果博士生的日常培养足够扎实,使其在未完成毕业论文之时,已经具备了充分服务社会的能力,社会观念才应当、也会随之转变。

3.论文提交时限长,给予校外申请学位的机会。“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未达标”是我国博士延期毕业的最主要原因。以北京大学学籍管理系统为例,74.9%的人在申请延期时填写的原因与“论文”有关。在中国,结业后两年内申请博士论文答辩且通过者也可以换发毕业证书。但是,日本毕业的博士在离校后,只要是在其“开始攻读博士学位的十年内”均可以提交论文,申请课程博士学位,即便错过了这个“十年”,还可以转而申请论文博士。国内两年的时间较日本的“十年”甚至论文博士的无限期,仍显得较短。况且,结业后的两年一般是刚开始入职工作、需要奋斗表现的两年,很少有人能够工作学业兼顾。在中国,也许正是因为结业、肄业就意味着永远拿不到学位,很多博士生会选择坚持在校园内达到毕业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延期毕业生的比例和平均延期年限的增加。如何定位授予博士学位的初衷和标准,充分而合理地发挥论文在博士学位评定中的角色和作用,也许是我国在博士生培养中可以探索的一条新路径。

4.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学生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只有选拔进来的人员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质,才能通过制度和方法的改善,保证其顺利完成博士学位。日本对于这一点的认识非常清晰。日本博士生的入学条件非常严格,选拔过程和基本要求包括:笔试,口试(包括面试),学位论文或相当于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学业成绩或就业经验,研究计划等。在日本,越是优秀的大学,越是本着宁缺毋滥的精神来对待博士招生。以东京大学为例,研究生每年实际录取比例一般在70%左右。其中本校毕业生录取占申请比例的84%,外校录取占申请比例的47%。 [4]

5.注重灵活与多样性,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日本政府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在课程博士的教育中,积极改变传统的师徒制培养模式,统筹考虑了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建设,并且越来越重视跨学科知识的习得。除课程设置外,日本在课程博士科研训练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第一,针对不同学科采取差异化课题研究方式。在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强调进行独立科研,大部分导师并不给博士生制定科研题目。相反,在自然科学等实验性分支领域,博士生围绕讲座主任教授建立了一个系统的和指导周密的训练系统,学生参与导师承担的比较大的科研项目的一部分,大的科研项目被系统地分成各种小题目,指定给不同的实验小组。第二,为了弥补讲座制规模普遍小而不利于正规科研训练实施的缺陷,研究生会参加一些全国性的学术团体。此外,研究生经常组织他们自己的学习小组(seminar),一般是在系里,有时是跨系和跨学校的组织。我国的博士生教育可以适当取其所长。

此外,日本工业企业的科研以及训练均要胜于大学,人才培养移位于工业。一些日本企业一般更喜欢在企业范围内部提供同等的研究生训练,让年轻的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业和政府的科研项目中学习科研的方法和培养科研的能力。日本“产、学、官”合作的创新模式,究其根本,是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构成的国家创新体系。这三者结合起来不仅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起了较大的作用,最基本的是可以给博士生科研提供制度、设备、资金、平台保障,使其科研能够尽快见到成果,并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6.完善博士生奖助体系,增加奖助中的社会资本。用有限的资源尽量满足那些正在标准就读年限内攻读的博士生,这一点在中日两国并无明显差异。但是,我国博士生培养机制中,对博士生实行全面的“托管式”的负责制,在学习、生活、科研上实行全员补贴,由此给学校的财政和教育资源带来了较重的负担。对我国而言,可参照日本的博士生奖助体系,增加各类资助中社会资本的比例,学校只关心学生学术活动的经费支持,而不再负担学生的生活成本,改由地方政府或企业、机构来提供支持。当然,也应当看到,中日两国在财政问题上的国情不同,社会资金的管理和引入需要谨慎地对待,但显而易见的是,我国高校的“重负”亟待减轻。

本文系2013年度“北大研究”重大课题“北京大学博士生延期毕业成因与管理机制改革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日本高等教育局大学振興課:《平成22年度博士·修士·専門職学位の学位授与状況》.[EB/OL].http://www.mext.go.jp/component/a_menu/education/detail/__icsFiles/afieldfile/2013/08/26/1299723_06.pdf.

[2]日本大学学科分类为人文、社会、教育、理学、工学、农学、保健七类.

[3]庆应大学官网:http://www.keio.ac.jp/ja/education/life/scholarship.html.

[4]刘献君.发达国家博士生教育中的创新人才培养[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134.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于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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