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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教学成果”值得提倡

时间:2024-05-07

胡华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类,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持有省内首创、经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省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次共550项,每项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个人获得的奖金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的综合素质、活力、创新精神等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兴衰,无论怎么重视都不为过。然而,如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激发教师的活力、增强教师的創新精神,却是摆在教育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教师对教育教学失去了最初的激情,活力减退,失去创新精神和意识。奖励“教学成果”无疑能激活教师的内在驱动力,唤醒教师沉睡已久的激情,就如同一颗石子落入湖中,荡起层层涟漪。

时代在发展,追求富裕美好的生活是每个新时代公民的权利,也是个人能力和人生价值的体现。重奖教学成果有影响力的教师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是打破常规、树立典型、盘活教师队伍的重要且有效方式。

就笔者看来,奖励“教学成果”可以激发教师的活力。一所学校办学的成败好坏关键在教师,教师处于不同的心情,活力是否得到有效释放,每天是否能元气满满、充满激情地忘我工作,其教学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奖励“教学成果”必然会促进教师的成长,这不单单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和对个人价值的认同,更使普通教师有了盼头,有了积极向上的源泉动力。

教师的工作在于教书育人,但怎么教书育人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年复一年地重复昨天,还是通过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反思总结,直至形成个人的教学成果,这其中的差距不言而喻。大多数教师都不会甘于平庸,但为什么会越来越缺少活力呢?除了缺少自身的内在驱动力之外,更重要的是缺少外部刺激。奖励“教学成果”是必不可少的外部刺激,教师有了实现人生价值的渠道,就能激发出教师的部分活力。

奖励“教学成果”还可以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有影响力的教学成果不可能凭空想象和捏造出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在教师经年累月、不断开拓创新下才能自然而然地形成。创新是一件费时费力、极其耗费脑力和精力的事情,如果没有坚定的决心和外部的刺激,很多教师没法一直坚持下去。奖励“教学成果”则是恰到好处的外部刺激,能有效激发起教师的创新意识,对教师的创新发展起着添加剂的作用。

奖励“教学成果”也可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师要有终身学习的理念,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随着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广泛,教师要有一桶水的提法已经远远不够,教师需要时常充电才能满足“传道授业解惑”的需求。很多教师在参加工作后,就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自身已有的知识储备,殊不知“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更何况教学理论、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手段等日新月异,如果教师还是一成不变地抱残守缺,那必将面临迟早被淘汰的尴尬境遇。这样,教师在外部环境的刺激下,要想出教学成果,不学习肯定是不行的。教师主动学习,主动提升自己,定将事半功倍。

奖励“教学成果”有利于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很多基层学校的教研活动看似热闹非凡,实则效果寥寥,多数教师是带着完成学校教研任务的心态来参加教研活动的,也就是说“出工不出力”。听课的教师多,评课的教师少,或者只拣好听的说,大家其乐融融。但仔细一想,这样的教研活动并不能使教师的教育教学得到有效提升。华而不实的教研活动既浪费了教师的宝贵时间,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奖励“教学成果”则可以有效改变这种现状。教师为了真正得到提升,获得教学上的不断进步,在教学上取得成果,就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和同事不断交流、借鉴教学经验,这样才能促进自己取得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奖励“教学成果”能促使学校形成浓郁的教研氛围。

奖励“教学成果”为激发教师活力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等起到了非常好的激励作用。但笔者认为,奖励“教学成果”要想真正取得实效,还须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注重实效。教育教学不能闭门造车,坐在办公桌前苦思冥想出来的教学成果,即使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看起来也具有可行性,但不能想当然地就认为可行。教育教学必须要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才知道是否有效。教学成果必须要确保学生能从中受益,不能为了评奖而评奖。

注重普及。教学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同一个教师在不同的教学环境、不同的学情中使用同样的教学方法,所取得的教学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在个别班级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还必须通过更大范围的验证,否则只适用于少数班级的教学成果,其价值必然大打折扣。教学成果的价值就在于能有效提高某个地区、某省市乃至全国范围的教学质量,注重其是否能够普及运用。

注重推广。教学成果的取得是无数教师呕心沥血的结果,如果仅仅为了评奖,颇为可惜,更不能起到提高整体教学质量的作用。因此,经过省级评审的教学成果必须要大力推广,除了在省内,还要向省外推广,使其价值最大化。

注重完善奖励制度。教学成果的评审必须要公平公正,尽量避免人情等外部因素的干扰。如果在评审环节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必然会极大地挫伤教师的积极性,而且评审出来的教学成果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必要时可以引入回避制度,实行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实地调研等机制,确保评审出来的教学成果经得起考验、能够服众。

奖励“教学成果”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对推动教育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为了使“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惠及更多教师。

(作者单位:陕西省紫阳县毛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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