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雷杰能
2016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同江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措施,也是我省走在全国前列的一项重要改革。当前,我省正在有序推进《实施意见》的试点工作,2017年在南昌市青云谱区、高安市、萍乡市经开区、婺源縣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试评工作。
省教育厅原总督学汤赛南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快实现我省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再次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了解到,其实,县委书记、县长都具有把当地教育办成最好的愿望和情怀。《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更好地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办教育的责任,推动形成关注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工作合力。
汤赛南说,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人民群众期盼孩子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好的教育。人民群众的期盼,应该成为各级党政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实施意见》的出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将强有力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摆在更为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各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促进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汤赛南介绍,《实施意见》是在广泛调查研究、集中民意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借鉴了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据悉,《实施意见》明确了督导的对象、原则、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过去教育部门单独考核变为教育部门与组织部门共同考核,由只考核政府变为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并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教育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既督政、又督学,既督事、又督人,既督责、也问责,特别是提出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抓住了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关键和重点,有利于增强教育改革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了解到,我省在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采取数据监测、公众满意度调查和实地督导的方式进行。每年对各县(市、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数据监测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并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3年内实地督导实现全覆盖。
汤赛南介绍说,公众满意度调查采取委托专业第三方的形式开展。实地督导程序分为县(市、区)自评、设区市复评与省级考评3个环节。督导评价内容为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等4个方面。督导评价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未被抽取进行实地督导的县(市、区),按照数据监测80%、公众满意度调查20%的权重确定得分;被抽取进行实地督导的县(市、区),按照数据监测40%、公众满意度调查20%、实地督导40%的权重确定得分。督导评价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据了解,我省明确规定,四种情形一律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教师、学生在D级危房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二是学校及周边发生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是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四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
汤赛南强调,《实施意见》重在建立新机制,通过制度引领充分激发县级党政办教育的积极性。根据督导评价结果,我省将对优秀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表彰,对不称职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约谈问责。
汤赛南最后说,2016年我省教育督导工作领导魄力大,上下干劲高,建了一条金道,铺了一条银路,开了五朵鲜花,结了一个硕果。接着,他对这句话进行了注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政积极努力,组织部门大力支持(“金路”:联合考核领导干部教育履责),财政十分给力(“银路”:专项经费+工作奖补),建立了“责任传导、经费激励、培训提高、过程推进、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五朵金花”),全省42个县(市、区)一次性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硕果”),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一再给予高度肯定,由此对教育改革发展产生了综合推进效应。我们将进一步欣喜地看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督促和激励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有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实施意见》将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在新时期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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