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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广告要有边界

时间:2024-04-24

叶竹盛

假如我们看到这样的广告——“我们生产的奶粉不含三聚氰胺”,“我们生产的食用油不含地沟油”,或是“我们生产的月饼是今年的”,我们最多就是笑一笑,不置可否,然后继续感慨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实在太严重了,连这些最基本的生产标准竟然也可以拿出来当广告吹嘘了。

但是面对“我们不含转基因成分,我们更健康”这样的广告词,我们会有什么反应呢?这些年来,围绕着转基因食品的争论已经从科技、经济、政治领域延伸到了广告领域。据新京报10月15日报道,继10月9日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发布微博称,禁止使用“不含转基因成分”以及“效果更好更健康”这类误导性的广告词,近日农业部新闻发言人也称,把“非转基因”作为卖点的炒作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规。

一般明星传出绯闻时,许多人便猜测这可能是炒作,该明星可能要出新电影或是复出了,而绯闻本身到底是真是假并不重要。此次农业部发言人使用“炒作”这个词,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商家可能并不在意非转基因食品是否真的更健康更安全,而只是为了制造噱头,以抬高非转基因食品的方式,变相贬低转基因食品的质量,以吸引更多消费者。这的确涉嫌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条款。

然而,问题可能没那么简单,比如我们经常会见到航空公司打出这样的广告词——“飞机更快更安全”。潜在意思很清楚,就是“贬低”其他交通方式。但是我们一般不会觉得这样的广告有什么问题,因为常识告诉我们,飞机的确要比火车汽车更“高大上”。广告法也不把这种“合理的比较”当做“恶意贬低”,因为的确有切实的研究结果支持飞机速度更快安全性更高的结论。

那么“非转基因更安全更健康”的问题出在哪里呢?主要原因便是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科学验证。目前并没有广泛接受的科学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在营养方面存在危险。当然,目前似乎也没有科学结论可以确保转基因食品没有长期的危险性。但是就像我们不能将“我不保证你明天还能活着”等同于“你今天已经死了”,科学上不能确认一样东西的安全性,并不等于这样东西就是危险的。

假如我们同意禁止在广告中使用类似“非转基因更健康”的话,是否意味着其他言论场域也不能使用同样的说法?例如某知识分子写文章支持这种观点,法律也可以禁止发表此类言论?农业部新闻发言人说,此类广告词“加剧了公众对于转基因技术的恐慌情绪”。发表和广告词观点相同的言论也有加剧公众恐慌的效果,是否也要禁止呢?

商家做广告与个人发表言论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受管制的言论场域,因为广告言论有相对方,也就是消费者和商家的竞争对手,这两者权利的边界就是商家广告言论的边界。但是个人面对的却是相对开放的言论场域,除了涉及具体个人和极少数情况下,个人言论不应为言论的内容受到限制。因此同样是“非转基因更安全”这样的话,商家不能放在广告上,却不能禁止个人写在文章里,发到微博、微信上。

实际上,科技本身也是一个开放的场域,基于非科学和伦理的原因反对和干涉科学研究,不利于科学发展,不利于人类福祉。例如,现在有关人类基因研究的论文经常发表在最权威的学术杂志上,但前苏联一度禁止开展此类研究,使得苏联的人类基因学研究一度销声匿迹。

总而言之,净化“非转基因”广告的同时,也要确保转基因言论场的丰富性,这才是真正有利于转基因科研事业发展的做法,才是真正根除民众恐慌的周全之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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