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为全球粮食安全、贫困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70年中国农业发展,尽管艰难曲折,但在实现有限资源基础上养活、养好中国人的任务和目标上,同样成就卓著。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随之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实行了平均地权的土地改革,由此形成了土地私营私有的经营方式和基本经营制度。
1953-1956年,中国开始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转为私有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在1957-1978年的人民公社制度中,则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工分配劳动成果的经营形式,并由此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壮举。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进而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业增长中,约50%的增长源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改革初期的粮食增长中,约35%的粮食单产增长源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巩固和完善为中国农业发展注入持续的动力。进入21世纪10年代,为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适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和农业规模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央提出并确定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本方向,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更为重要的是,“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展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報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随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确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可见,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所释放的显著制度绩效。并且,在乡村振兴的宏大背景下,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能轻易动摇,要保持长久不变。
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组织形式的基础上,由于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承包地快速流转,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开始走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和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涌现,并逐步发展壮大,各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不断成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经历了由改革开放前的农民集体占主导的格局到改革开放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农民家庭占主导的格局的演变,再到现阶段的多元化经营主体并存、分工协作的格局的转变;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日益形成、不断健全。这既是农业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的必然,又是历史传承的结果。
改革开放前,农产品主要实行政府定价、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剩余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转移到工业,中国农业发展主要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以农养工”阶段,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很少,支持保护力度小。1952-1978年,国家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年均54亿元;而同期,农业向工业提供的资金支持达3915亿元,年均135亿元。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完善和创新发展,国家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具体看,包括通过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对重要农产品实行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等价格支持,完善农产品收储制度等,不断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优化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2003年,我们在玉龙饭店成立了北京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我是小组成员之一。不过,半年后,北京就决定自2004年起全面停征农业税,农业税处也在2004年上半年宣告解散。”原北京市地税局农业税处副处级调研员徐慧卿坦言,停征确实是减轻了广大农民的负担,是历史的选择。
通过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改革创新农业投融资方式等,不断优化完善农业投入政策;通过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取消农业税、逐步加大涉农税收优惠、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不断优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通过构建农民收入补贴制度、农业生产性补贴制度、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贴制度、农业防灾减灾保障制度等,不断优化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等,不断完善、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政策,拓展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空间。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农业产业仍然沿袭农林牧渔业原始产品生产为主的传统格局。设施型农业微乎其微,休闲农业等农业多功能性利用产业的产值也很小,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比较缓慢。改革开放后,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发展、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极大地突破了传统的农林牧渔业原始产品生产的范畴,新产业新业态蓬勃涌现。特别是21世纪以来,农业新产业新業态加快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和新动能的重要来源。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兴起。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类经营主体达33万家,从业人员900万人,年接待游客22亿人次;经营收入由2014年的3000亿元逐年快速增长到2017年的6200亿元,年均增长28.33%,带动700多万户农民家庭就业和增收。
由此可见,中国农业已经实现由纯粹农业原始产品生产向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共同发展,由单纯的农产品生产功能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旅游体验等农业多功能开发利用的双重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产品贸易规模极其有限,农业对外开放基本上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WTO以来,农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全面推进,从大规模“引进来”到大踏步“走出去”,一跃成为世界农业对外开放大国,开放质量大幅提高。
农产品贸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由1995年的254.20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2013.90亿美元,增长6.92倍,年均增长10.64%。
农业“引进来”由引资向引技、引智领域不断拓展,成效显著。1997-2016年,农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呈现增长趋势,外资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分别由1997年的6.28亿美元、125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18.98亿美元、814亿美元,年均增长8.08%、12.04%,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242.78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5192亿美元。在引技、引智方面,通过实施一批重大联合项目,引进了大量农业种质资源、技术、农机装备、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
农业大踏步“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势头强劲。农业对外投资流量由2004年2.90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32.87亿美元,年均增长33.43%;投资存量由2004年的8.34亿美元扩张到2016年的148.85亿美元,年均增长30.13%。截至2016年底,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超过1800亿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农林牧渔类境外企业1300多家。
邓小平1993年指出: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技术,这在以前、现在乃至未来,都是如此。科技创新是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支撑。改革开放前,农业科技极为落后,农村普遍存在“靠天吃饭”现象。改革开放使农业科技创新迎来了春天,国家高度重视、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对农业生产力解放、提升和农业生产关系变革、重构的驱动作用。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统计数据显示,国家对农业的科技投入(S&T)由1978年的7.2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50多亿元,增长了75.39倍;其中,农业研发投入(R&D)由1978年的1.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60亿元,增长了184.71倍。
农业科技投入的持续增长和农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方面,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实力、活力和能力稳步提升。近年来,中国在生物育种、转基因新品种培育、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遥感和信息化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在全国各地大范围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0%,比2012年(53.50%)提高了4个百分点,比2005年(48%)提高了9.5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另一方面,农业科技创新对农业转型升级、农产品供给优化、新动能培育和农业增长的贡献日益彰显、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并且日益成为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为全球粮食安全、贫困治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杜志雄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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