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文/江苏省无锡市金星中学 朱陈凤
近几年,议题和议题式教学已经成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的热点话题。简单来说,议题式教学主要采用“议”的形式来帮助学生分析并解决问题。议题式教学可以理解为,以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遇到的具有思辨性、开放性、指向性的问题为抓手,以系统化的学科知识为依托,通过组织社会实践、合作探究等形式,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方法。
2019年3月18日,***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思想政治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作用不可替代。
2022年4月2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情况。新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包括道德与法治学科在内的16个课程标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中明确提出了“议题式”的教学方法,并有这样的表述:“要积极探索议题式、体验式、项目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参与体验,促进感悟与建构。”由此可见,在思政课教学中应用议题式教学是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必然趋势。目前,议题式教学以其相对新颖有效的特点,为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提供了有效的实施路径。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新课标均列示了议题,并对一线思政教师提出了进行议题式教学的建议。议题式教学与初中法治教育相互融合,对培育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具有积极作用。因为相比传统的教学方式,议题式教学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与思辨兴趣,有利于构建有深度的思维课堂,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的同时,使其于法治教育主题学习中更有成就感、获得感。
开展议题式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辩论会、情景剧、角色扮演、走访调查、社会实践、征文比赛、专家讲座等,凭借其灵活、开放、可操作性强的特性,思政课从此“活了起来”,不但帮助学生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议题式教学应用于初中法治教育课堂,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搭建起有深度的思维课堂,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新课标将一年级到九年级分为了四个学段,并就课程内容列出了各自学段的学习主题。初中年龄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其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正在不断发展,情绪波动大且可塑性强,因此,在第四学段(7—9年级)中,新课标设置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五个学习主题。本文将以初中法治教育主题为例,探索议题式教学在思政课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教师在选取议题时,要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始终,再结合中学生的学情,考虑其切实感受,尊重其主体价值,通过开放式的议题,激发他们的学习与思辨兴趣,由此增加课堂的趣味性。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三课的第一框题“公民基本权利”为例:
新课标要求学生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因此教师除了向学生介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外,可以“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议题,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交流、自主探究,帮助他们了解在现实生活中如何维护自身民事权利和尊重他人民事权利。
教师可在课前对学生进行分组,请他们分别去了解民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中涉及的民事权利法条内容,走访、调查父母、邻居对民法典的关注程度等。
同时,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教师还可从近期的社会新闻中搜集一些有关用民法典维权的案例,比如:
小王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就其所购车的名称、型号、颜色、数量、车价、优惠条款、成交价格、定金及交车日期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小王按照约定支付了购车定金26,000元。交车日到后,小王若干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联系的方式,要求汽车销售公司尽快交车,但汽车销售公司一直未能按照约定交车。双方合理协商了两个月的顺延期限,但汽车销售公司仍未能按约定交车。无奈之下,小王将汽车销售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并判令汽车销售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规定,法院判决解除小王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汽车销售公司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52,000元给小王。
这是一个经典的民事纠纷案例,教师通过创设情境、设置“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议题,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本案,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间掌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一知识点。
议题式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禁锢,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的思维跳出课本、走向社会,由此,激发其学习兴趣,调动出参与讨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法治教育的育人效果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新课标的施行,为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注入了新的动能,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为例:
新课标要求学生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因此教师可以“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议题,引导学生探究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相关规定。围绕这一主议题,教师还可以设置相应的子议题,例如:国家机关有哪些职权?权力是否是把双刃剑?国家权力需要在什么范围内行使?在这些子议题的帮助下,将课程内容层层推进,抽丝剥茧,学生能够深刻领会到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性。在探究过程中,教师可播放新闻报道片段或者机关单位人员采访视频,带领学生切身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学生通过分析归纳,能够明白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关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法定程序行使公权力;等等。
学生通过深度学习、理性思考,总结议题探究成果,明确了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加强宪法监督是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的需要,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议题式教学作为当下最为新颖的教学方法,发挥着其独特的优势,能够让更多的时事政治、热点问题进入课堂,锻炼学生的思考辨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2021年11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等。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法治观念将极大影响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图景,将法治纳入义务教育教学体系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议题式教学作为帮助学生掌握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工具,让他们摆脱了“唯知识论”的传统教学理念,让结构化的法治知识既能在其内心扎根,也能作为武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为例:
新课标要求学生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教师可以“远离违法犯罪”为议题,让学生了解校园暴力和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引导学生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围绕这一议题,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角色扮演活动、演情景剧等,在情境中,让学生代入角色,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核心素养。
情景剧可改编自真实案例,这样更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以笔者所在学校上演过的一部法治情景剧为例。在演出前,教师邀请四位同学饰演剧中角色,分别为:路人甲、乙、丙和法官。情景剧的法治内容为:
甲(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乘坐乙的摩托车回家,途经某镇时,看见丙站在路边并朝他们喊了一声“站住”,甲和乙停下摩托车,一起对丙实施殴打,致使丙重伤。案发后,乙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甲虽不满16周岁但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所以也要负刑事责任。
情景剧表演结束后,教师向学生提问:甲、乙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什么特点?青少年应该怎样远离违法犯罪?
通过问题,教师可引导学生把握议题的设置初衷,明确未成年人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要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要从小事做起,不要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在议题式教学中,教师以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演绎,既为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机会,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也让他们对于法治知识的学习与运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应用议题式教学的思政课堂是提升学生道德品质、法治意识的强有力平台,可以不断优化初中法治教育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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