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聂智,施婉仪
(湖南工商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研究与传播中心,长沙 410205)
随着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速,5G网络、云计算平台、大数据技术等飞速发展,数字社会进入飞跃发展的阶段。快速迭代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算法等技术,逐渐成为构建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撑,也成为重构新闻生产实践和理念的主导力量。在新闻传播领域,这些数字技术与新闻产业也正呈现交互融合的态势,不断重塑新闻生产主体、客体及其所形成的生产关系。新闻生产是新闻实践的关键环节,在全社会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其传统生产模式在新兴数字技术的驱动下也发生了转变。技术可供性赋能各类生产主体实现新闻生产壁垒的突破,又赋予受众获得更多进行自我呈现的可见性,传受界限变得模糊。因而,从新闻生产变革的底层逻辑出发,结合其面临的隐性壁垒制约纵深融合发展、平台自媒体乱象频生和“内容搬运”泛滥等现实困境及成因,探讨传统新闻生产通过生产理念重塑、生产流程再造、建立兼备开放共享与专业纠偏的生产机制的优化进路,以融入一场全新范式的新闻生态改革趋势成为当前学界研究的重要议题。
广义上的新闻生产,是指包括新闻素材采集、新闻把关、新闻分发以及市场与受众反馈在内的完整新闻生产过程,从实践操作的层面来看,它一般指的是媒体机构对新闻事实的选择、加工与传播这几个主要环节。在传统新闻采编中,新闻内容的生产主要依赖从业者根据个人的新闻敏感和机构的价值取向作出判断和筛选,报刊、广播和电视是新闻分发的主要渠道,囿于媒介技术发展水平和版面、黄金时段等资源限制,由媒体机构所生产的新闻具有大众普遍关心、契合媒体宣传需要的特点。而随着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平台企业迅速崛起并嵌入社会治理体系,传统新闻生产的单向线性模式被消解,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开始呈现出多元主体共竞与人机协同转向的图景。一方面,移动社交媒体的普及,将人们空前地连接起来,打破了主流媒体和政府部门垄断话语权的传播格局,为许多非主流的、边缘的议题提供了公开讨论的场域。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新闻生产,借助算法推荐等技术参与到新闻生产过程中,以争夺稀缺的注意力资源、提升自身的用户粘性,形成“万物皆媒”的互联网现状。另一方面,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不再单纯依赖人工的采编与把关,无人机、传感器和大数据技术被运用到信息采集环节,“人—技术”协作大大提高了新闻生产效率。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新闻呈现,使得新闻产品也趋向智能化,为受众带来更丰富的临场体验。可以看出,从信息采集到内容分发,数智技术介入新闻生产的各个环节,重塑了传统新闻生产的关系和模式,推动新闻业态不断更新发展。然而,数字时代变革传统新闻生产模式的同时,也对新闻专业主义、媒体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其中的典型表现包括:融媒体建设过程中,由于广泛存在的组织僵化、平台垄断而形成的信息壁垒、数据壁垒等隐性壁垒,限制了新闻生产的纵深融合发展;平台流量与平台监管相互掣肘,带来屡禁不止的自媒体乱象,使得理性化的公共领域变为失序的舆论场;内容生产转向多元主体共竞局面,加之平台与媒体在新闻把关上的双重缺位,“内容搬运”带来了许多新闻价值失范问题。因此,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践,如何优化数字时代新闻生产的变革进路,成为值得探讨的重要议题。
在开放共享的信息环境中,新闻生产的渠道和样态从单一走向多元,传统的传受界限变得模糊,其背后的传受主体也得以“破壁”。促使新闻生产发生变革的关键原因,一是技术可供性的不断增强,同时促成平台可供性的生成,为“液态化”的新闻生产环境创造条件;二是受众可见性不断增强,满足了多元生产主体突破圈层、协同共生的需求。
美国学者吉布森从生态心理学角度提出“可供性”概念,强调可供性作为一种特定环境中潜在的行动可能性,当它可被主体察觉和感知时,才可能转化为真正的实践,并且必须通过具体实践发挥效用;这种实践的结果反过来也会影响、修正主体的信息感知和使用行为,并促成新的可供性生成[1]。从可供性视角探寻新闻生产变革逻辑,可以形成技术可供性和平台可供性两个聚焦点,这两种可供性不断增强,源于数字化技术提供的潜在行动可能性,赋能各类生产主体实现新闻生产壁垒的突破,用户的反馈又不断探索和完善新闻生产的流程、产品与服务,以达成维持新闻生产与数字社会的协调。
在技术可供性层面,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数字基建,为打破数据的区隔、海量数据的挖掘与连接奠定了基础。通过大数据的精准运算对用户的行为及偏好进行“画像”,形成可视化的用户前馈更有利于内容的高效率生产与分发。新闻生产的一个新方向,就是利用数据分析进行新闻选题策划、效果评估,数据新闻、可视化新闻等也成为重要的新闻形态[2]。再加上 VR、AR、MR、传感器技术等丰富的技术呈现手段,通过对新闻现场的真实还原,拓宽了人对新闻场景的多重感知边界,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新闻“真实”与“虚拟”的界限。此外,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具有可定位、跨媒介性等可供性,也为突破传统采编的物理空间局限提供了条件。例如,如今人们都拥有便携的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可以随时随地参与新闻的生产和加工。相较而言,传统媒体虽然在大众传播市场占有方面独具天然的优势,并且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各种数字技术不断嵌入新闻生产链条中,崛起的自媒体和平台借助技术开始争夺受众的注意力,原有的新闻生产边界发生位移,如果传统媒体不变革生产方式,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在平台可供性层面,各种社交媒体平台日益深度渗透、融合并影响人们的生活,开启了人际间信息传递的新纪元,也为突破新闻生产的渠道壁垒提供了条件。这些平台企业通过汇聚用户信息与提供公共服务,拥有越来越大的平台权力,对网络社会的秩序乃至现实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3],也改变了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及新闻样态和业态。同时,平台具有信息生产可供性、社交可供性和想象可供性等特性,不同特色的平台,能够广泛吸引不同类型的媒体和用户参与内容生产和内容搬运,平台的想象可供性则在技术导向作用下,最大程度满足其创造性和能动性,而平台的社交可供性则赋予了生产内容被转发和分享的可能性,关联其他内容或其他用户,进而促成更大范围内行动可能性的发生[4]。由于平台可供性的凸显,传统的新闻生产观念被颠覆,基于平台的内容生产也催生出许多新的新闻生产模式,如在门户网站或社交平台,涌现出由新闻从业者和用户协作完成的“众包新闻”、现场追踪式报道的“慢直播新闻”等。
在以传统媒体为主导的大众传播时代,新闻生产基本遵循“线索——采访——编辑”的线性模式,受众无法看到新闻是如何生成的,更无法参与到新闻生产的过程中。数字时代,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主要生活状态,即时信息共享与实时互动使得社会成员广泛连接成为可能,也使得受众的可见性不断增强,受众影响或参与到新闻生产的过程或结果已成现实。
法国传播学家戴扬认为,“可见性是每个人的权利,它包括被看见的权利、以自己的方式被看见的权利、赋予他人可见性的权利”[5]。国内学者周葆华认为,舆论可以被理解为可见性与注意力分配的社会过程,可见性与注意力本身构成了一种极重要的社会资源[6]。过去,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获得更大可见性的主要是精英意见领袖,大众媒介形塑了“多数人看少数人”的可见与注意模式,使得特定议题、事件与人物被公众相对集中地看到,并有其固定的时间节奏[6]。媒体机构作为“集体注意力的授权管理者”,“是赋予事件、人物、群体、辩论、争议和叙事以可见性的机构”。而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只有通过主流媒体的报道,才有机会获得可见性,并且可能会被动地受到议程设置、新闻框架的限制,被大众传播形塑着观念和意见。
数字技术的发展全面改造了传播环境,技术可供性和平台可供性的增强,为受众提供了更多的从“后台”走到“前台”的渠道。不仅可见性与注意力的分配不再被大众媒体垄断,而且互联网空间的匿名性表达大大降低了内容生产和传播的门槛,普通用户可以运用直播、拍摄短视频等方式进行自我呈现和他者曝光获得可见性。此外,网民们的分享与转发,则体现了普通用户被“赋予可见性的权利”,进一步增强了受众可见性。以国内“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和美国“弗洛伊德之死”的新闻生产为例,事件的舆论爆发都是源于网民拍摄的一段短视频,随后关于“铁链女”“警察跪压黑人”相关话题在社交媒体平台被广泛推送和热议,并在短时间内迅速达到舆论高潮。从一个短视频演变成社会舆论危机,社交媒体与网友们赋予的可见性,不仅给弱势群体带来“被看见”的机会和力量,而且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新闻生产流程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种可见性的增强,带来的是新闻生产主体破圈——传播者与受传者的既定边界被打破,大众传媒在新闻生产中的一元化主体格局发生改变,新闻内容与非新闻内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愈加模糊,形成了众声喧哗的互联网景观。在这样的内容生产趋势下,受众从间接影响新闻生产转向直接参与新闻生产环节,多元的新闻生产者格局也衍生出公民新闻、用户新闻和参与式新闻等新闻样态。
由于技术可供性和受众可见性的增强,新闻生产的技术壁垒被打破,生产主体的传受界限变得模糊。然而,新闻生产主体在实现了物质层面“破壁”的同时,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也面临着新闻价值失范的困境,重要性、真实性等传统新闻价值取向被弱化,传播隔阂加剧、平台乱象频生等新问题层出不穷,新闻专业主义权威遭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消解。
虽然在技术可供性的赋能下,多元新闻生产主体得以突破传统新闻生产的传受边界,大众传媒主导的一元化主体格局被改变了,但实质上,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流程和机制背后仍存在内在的、外生的隐性壁垒,主要包括组织僵化形成的信息壁垒和平台垄断带来的数据壁垒,阻碍了新闻生产的纵深、创新发展。
在融媒体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机构媒体存在层级发展不平衡、内部呈现组织僵化的“堵点”,新闻生产面临着不同层级媒体之间、受众与地方媒体之间难以消解的信息壁垒。近年来,随着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传统主流媒体开始加速推进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四级发展布局,媒体融合逐渐进入“深水区”。尽管全国范围内的地市级媒体先后积极开展向互联网阵地聚合、向移动端倾斜的实践探索,拓展新闻生产的渠道与平台,打造了全媒体传播矩阵,但部分地市级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尚未突破传统组织机制与生产惯习,在新闻生产流程中没有融入平台思维与用户思维,其新闻产品与信息服务仍显滞后,使得脱离群众的地方媒体与受众之间产生了信息壁垒。例如,不少重组建轻融合的政务新媒体长时间运营僵化,沦为“僵尸账号”,没有利用“融媒体+”的优势凸显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能力,加深了地方媒体与基层群众特别是信息弱势群体的传播隔阂。此外,主流媒体与政务新媒体“各自为营”的状态依旧明显,在热点事件回应公众关切方面,不少主流媒体常常沦为官方通告的“转发机器”,缺乏多元主体联动纠偏与主动反馈,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信息传递失真。
目前,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等数据资源已经成为数字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依赖不断扩张的用户规模,集聚大量数据资源,逐渐占据市场寡头地位,并且形成了高度集中化的市场区隔。同时,平台通过数据收集隐蔽化、平台数据产权化和数据利用黑箱化等手段,形成了超级平台数据垄断问题[7]。在此基础上,一些超级平台可以通过掌握用户数据资源等方式垄断新闻生产的数据来源,以及利用算法推荐等技术优势操控内容的分发渠道,限制不同平台间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甚至在资本与技术的介入下,不同类型的新闻事件被强行赋予不同程度的可见性,新闻生产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互通、统筹联动。
基于去中心化的信息生产环境以及话语权下放,互联网催生了平台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景象。然而,用户话语权的下放并不意味着话语平机,自媒体因其具有低门槛、草根性和强交互性的特点,能够迅速制造与融入热门议题,往往能充当互联网意见领袖的角色。一方面,平台需要依靠来自各个领域自媒体流量的引入,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从而吸引更多用户、商家的入驻;另一方面,平台由于自我监管不足或“唯流量”运营,对于大规模扩张的自媒体账号存在不少监管漏洞,使得资本卷入甚至操纵舆论、网红无底线博流量等行为屡禁不止,平台流量与平台监管出现相互掣肘的局面,导致自媒体乱象频频发生。
随着直播等新业态的涌现,自媒体的传播渠道和形式变得更加丰富,准入门槛变得越来越低,同时这也让平台和自媒体的新闻生产更容易陷入“流量至上”的陷阱。其中,平台的自媒体乱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媒体通过编造虚假新闻事件违规盈利。在短视频平台上,部分网络主播以臆造事件原因、细节或结果的手段,编造悲情式虚假新闻事件,以进行兜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骗取众筹。例如,2023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直播间“苦情戏”骗局,指出这些情感主播们编排着帮助解决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的剧本,诱导老年人消费具有“神奇疗效”的伪劣产品。二是自媒体通过假冒、仿冒官方机构账号进行虚假宣传报道。这类自媒体通常在账号名称或头像中使用与官方媒体、地方机关和专业机构相似的标识,借公共政策、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恶意营销、散播谣言。三是自媒体通过杜撰“标题党”“鸡汤体”文章,歪曲事实真相或刻意造谣,甚至这类自媒体还形成了机构化运营。其典型代表有“咪蒙”公众号,这类自媒体所生产的内容,通常具有明显的煽动性和主观臆断性,挑拨公众敏感神经、煽动社会对立情绪成为了它们的“流量密码”。种种“乱象”背后的原因,离不开注册操作简易、平台流量加持等平台可供性为新闻生产提供的更加开放自由的条件,当平台自身不加以规范、监管不到位时,便会助长虚假信息和对立情绪在互联网空间反复性、大范围的滋生蔓延,在众声喧哗之下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原本应是提倡理性讨论的公共领域变为情绪的宣泄场,随之而来的则是舆论失焦和舆论场失序。
以“BATT”(即百度、阿里、腾讯、头条系)为代表的平台企业都拥有基数庞大、高粘性的用户基础,吸引传统主流媒体们纷纷入驻这些平台。由于传播者与受传者的既定边界被打破,用户逐渐从被动式浏览的信息消费者转变为主动参与生产的“产消者”,普通用户所生产的内容也成为主流媒体生产新闻的重要素材来源。因此,在技术可供性和受众可见性增强的基础上,新闻素材“一次采集、多次生成”的应用变得更加广泛和便捷。与此同时,主流媒体、自媒体与用户之间进行“内容搬运”的现象也变得更为普遍,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也正面临着新一轮新闻侵权、原创难和专业把关缺位等专业主义危机。
相较于要经过获取新闻线索、深入采访和事实核查等严格流程的新闻生产,“内容搬运”则侧重于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而往往忽略了新闻事实核查这一关键步骤,具体表现为新闻生产主体未获授权转载原创内容、未经核实刊发原创内容和断章取义转载原创内容。最常见的一些以二次转载和洗稿为盈利手段的自媒体——网络“营销号”,已经成为网络谣言和虚假新闻传播的主要推手。然而,“内容搬运”不仅流行于自媒体与普通用户之间,在主流媒体之间也屡见不鲜。例如,2023年2月1日,“澎湃新闻”等58家主流媒体未经核实转载了西方媒体关于“伊朗情侣公开场合跳舞被判10年”这一新闻事件,并迅速在国内社交媒体平台掀起热议。而随后“伊朗驻华大使馆”发布官方声明,澄清并证实该新闻为转载自西方媒体的“移花接木”式谣言。数字时代“内容搬运”的流行,一方面源于平台的新闻生产流程弱化了新闻把关的功能,平台的后台审核机制较为单一,即使是智能筛选识别也难以达到专业编辑对新闻要素进行逐一核实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源于“内容搬运”的低成本、低门槛,不仅搬运的内容面临着溯源难、侵权追责难的困境,而且搬运者本身所需担责的成本低,一旦涉及负面舆情,删帖、屏蔽评论成为其常用的避险手段。由于数字时代的内容生产转向多元主体共竞的局面,新闻生产的传受界限变得模糊,加上平台与媒体在新闻把关上的双重缺位,同质化严重、注重求新求快的“内容搬运”现象已成泛滥之势,主流媒体在舆论场的话语权威和公信力都遭到一定程度的消解。
技术驱动新闻生产变革已成定势,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难以适应数字时代的需要,新闻价值失范的现实困局也亟待突破,从新闻生产理念、生产流程到生产机制的重组与优化出发,可以探索出新闻生产的优化进路。
社会加速数字化转型、平台深度渗透日常生活,改变了人们对信息的创建、接受与解释方式,既带来了新闻样态的不断更新,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新闻内容生态。不同类型的平台,厚植了不同爱好偏向与价值倾向的用户群体,而自媒体所生产的“用户生成内容”(UGC),也成为各大平台实现价值转化与变现的重要资源。特别是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平台通过提供互动场景和公共讨论空间,每个用户成为内容生产与传播的节点,在社交连接的作用下新闻生产的速度呈现空前增长之势。数字时代新闻生产的主阵地开始向互联网平台转移,普通用户也可以直接参与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共同形塑社会意见和大众观念,而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政务新媒体,都难以避免因新闻生产理念滞后而形成“各自为营”“僵尸化”运营等传播隔阂。因此,新闻生产理念的重塑,关键在于将平台思维与用户思维融会于新闻生产过程中。
如今,建设平台型媒体已经成为国内外主流媒体转型的一大趋势。为适应媒介技术和市场环境的深刻变革,平台型媒体需要融合信息服务、移动社交等功能,建设兼具开放性、专业性和聚合性的“生态型媒体”。除了在网络超级平台上打造联动互通的融媒体矩阵之外,还要通过自主建设平台,融合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媒体平台,打造集聚生活服务类、地方资讯类和主流资讯类等内容版块的生产体系,从而形成高粘性、高活跃度和多元性的用户群。同时,在平台型媒体自主建设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开放用户二次生产和再传播的端口,增强平台与用户的连接。例如,作为传统媒体转型平台型媒体的初步探索,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打造的国内首个国家级5G新媒体平台“央视频”,在新冠疫情暴发初推出的《疫情二十四小时》慢直播,累计在线观看量突破1亿人次,媒体与受众共同参与到方舱医院“云监工”的过程中,创造了新闻“在线生产”的现象级传播纪录。
随着媒体融合的纵深发展,平台与平台之间应当建立起常态化的联动与共享机制,媒体与用户之间的互动反馈机制也应当借助数据化的手段予以革新[8]。在新闻生产变革的过程中,应将平台与用户思维融会贯通于新闻生产理念。一方面,不同媒体、不同平台之间需要打通渠道,瞄准不同平台的特色定位,输出具有独特性和深度价值的内容。同时,突破对商业平台与传统媒体的路径依赖,搭载兼具社交属性、信息服务属性的自主性平台型媒体,提升平台影响力与引导力。另一方面,对受众可见性的挖掘和用户反馈加以重视,利用智能监测与人工把关结合的方式,精准捕捉用户的反馈,通过社交连接参与到与受众的互动中,从而突出内容生产的指向性和专业性。
传统的新闻生产,要经过媒体机构对新闻进行加工和分发的固定流程,较高的新闻生产门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新闻专业主义,但由于无法获取及时、动态的反馈,新闻生产始终难以突破自上而下的“传—受”隔阂。在数字时代,从信息采集到新闻分发与呈现,都体现了数字化技术介入、改造传统新闻生产过程,再造新闻生产流程,既要把握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矫正传统新闻价值取向被弱化等失范困境,又要善于借助数智化技术,充分挖掘多角度、多层次新闻叙事策略,以回归与延伸新闻价值。
首先,在信息采集层面,媒体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并从海量的互联网信息中采集新闻线索,通过垃圾信息过滤、语义识别、特征提取等数据挖掘手段,提取有效信息,在避免信息过载的同时,有效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充分发掘新闻线索,以及时掌握社会舆论新动向,保证新闻生产的时效性。同时,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行为进行追踪记录,构建用户画像等模型,为新闻前馈提供数据支撑,为“一次采集、多次生成”的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极大便利。基于此,媒体、政府与平台应打造开放共享的案例库与资源库,为内容生产与信息溯源提供强有力的动能。其次,由于受众可见性不断被挖掘和关注,利用短视频、社交平台进行自我呈现成为普通用户们有力发声的手段,并且其所提供的新闻素材更能凸显新闻的接近性、显著性价值。在内容生成层面,一方面,借助大数据技术和可视化技术,构筑以党媒为主导的“媒体—平台—用户”区域性生产协同网络,积极发挥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互补优势,打通过多层级和组织僵化带来的信息壁垒。另一方面,注重利用热值分析、情感分析等算法对热点话题和潜在话题进行深度挖掘与实时监测,凸显内容生产的深度和温度,再塑立足当地、辐射全国的融媒品牌。再次,在内容分发层面,以算法推荐为主导的智能分发已经成为新闻分发的主要模式,这种分发模式能够基于用户的自身偏好和所形成的溯源社交网络进行二次过滤,实现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信息推送。人与移动设备形成“相互绑定”的状态,每个人得以实现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与他人及时互动,“算法+社交连接”的分发模式更是加速了新闻分发的效率。因此,要在增强平台型媒体社交属性的基础上,形成专业把关与算法分发的深度协同模式,基于受众的日常场景进行内容分发和推送,不仅要满足受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还要在信息服务中构建想象性场景与创造情感连接。最后,在新闻呈现层面,通过地图、图表、动画等可视化、数据化工具呈现新闻内容,更有利于增强数据新闻的易读性和交互感,有助于消弭传播隔阂。此外,依托VR、XR等扩展现实技术,媒体对于新闻产品的开发也趋于场景适配化和虚拟现实化,如《纽约时报》首部VR新闻纪录片《流离失所》、Contrast VR制作的沉浸式报道《也门的恐怖天空》等新闻作品。在新闻呈现方面,媒体可以借助扩展现实技术,通过转变新闻叙事视角,全景式呈现新闻现场,为受众带来沉浸式报道,让传统的新闻价值范畴得以延伸。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随着元宇宙场景的普遍应用,新闻产品的深度开发和消费模式将变得更加丰富。
进入数字时代,大数据与算法深度嵌入信息环境的建构,人们之间的联系方式、接收和传递信息的行为模式随之发生了改变,这也成为新闻生产机制变革的重要驱动力。过去,新闻生产要经过媒体机构调查采访、专业编辑的把关与核查,再将新闻信息分发给受众。现今平台的开放连接准则打破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线性生产模式,占据市场寡头地位的平台企业不断深入公共治理领域,可能会使得新闻业与主流媒体遭遇公共价值危机。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平台会通过推出流量助推、现金奖励等“创作激励计划”,如抖音的“二创激励计划”、头条号的“千人万元计划”,鼓励用户生产优质内容,吸引更多的内容创作者入驻平台、参与新闻生产;另一方面,这样的新闻生产模式容易引发“内容搬运”泛滥、自媒体乱象频发以及假新闻与谣言滋长等问题,给网络舆情管理带来许多风险和挑战。更加开放、广泛的互联网连接已成趋势,平台、自媒体与用户在参与新闻生产过程中挑战新闻专业主义权威也难以避免,因此构建开放共享的专业新闻生产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优化新闻生产机制,实现多元主体联动的新闻生产专业纠偏,需要将专业媒体、党政机关、权威自媒体以及用户等新闻生产主体,一起纳入新闻生产的链条中,使之共同参与信息采集与存储,并且可以在新闻生产机制中引入区块链、隐私计算技术等核心技术,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优势,将整个内容生成的过程节点化、透明化和开放化。打通新闻生产过程中各个媒体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还需要建设智媒联盟的共享数据库与联合审查机制。以代表性党政机关媒体等政务新媒体为第一梯队,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主流媒体为第二梯队,重要自媒体或关键意见领袖为第三梯队,梯次组建主流智能媒体联盟,同时在后台构建分布式、开放型数据库,做到资源共享、层层把关和优化分发,呈现立体化布局、多主体参与和透明化监管的媒体运作机制,从而达到增强核心竞争优势和共同规避风险的作用效果。其中,主流媒体、党政机关和自媒体要充当新闻生产的重要节点,各个节点通过共享区块信息,形成分布式传播和存储,搭建去中心化、多方共享与信源可追溯的信息网。可分布式记账的区块链技术则保障数据库中链式数据结构的完整性、可溯源性和不可篡改性,在新闻生产主体实现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数据互相流通的同时,做到增强身份认证、数据保护和新闻内容版权维护,让生成的内容有源可溯、有据可依,也为打击虚假新闻和遏制谣言扩散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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