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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关系”视阈下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思想及其对生态危机的阐释

时间:2024-04-24

张宁,杨瑞琴

(1.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00;2.中央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206)

对自然概念的合理阐释是理解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理论前提。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基于实践维度、历史维度、辩证维度对自然概念作了总体说明。在实践维度上,自然不是脱离人类生存视野的先在自然,而是被人类纳入生产活动并作为实践对象的人化自然。在历史维度上,自然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的更替不断生成、演化、流变,人对自然的意识形式和自然本身物质性的存在样态都发生了二重性变化,即自然是历史自然。在辩证维度上,自然不是被动的为我之物,而是会积极地反馈来自人的主体力量,人与自然始终处于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辩证运动中。但是,由于人化自然、历史自然、辩证自然概念极强的哲学意蕴使其仍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抽象性。因此,如果将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仅仅停留在人化、历史、辩证的哲学范畴内,就会忽视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具象性特征,进而遮蔽其政治经济学维度。实际上,在摒弃了旧哲学在自然概念上形而上学和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后,马克思对自然进行了具象化形态的演绎,即用土地、商品、机器等感性意象表征自然,进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象化为人与土地、人与商品、人与机器等具象自然的关系。在马克思的文本和语境中,土地是人类最重要且最具普遍性的物质生产资料和劳动实践载体。因此,“人地关系”视阈是研究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一个新的切入点。同时,以“人地关系”作为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研究的新视阈,会使人与自然这一哲学命题进入政治经济学领域。如此,我们在分析生态危机时,就不会像西方主流环境主义、深生态学和生态浪漫主义一样,将当代社会的环境问题仅仅归结为启蒙理性所诱发的征服自然、主客二分、人类中心主义等,进而企图通过反对物种主义和提倡生物圈平等主义等纯粹的伦理说教和价值批判来消除生态危机,而是从扬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雇佣关系、价值逻辑入手,通过变革人对自然的实践类型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历史和解。

一、马克思“人地关系”视阈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流变

无论是在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是在成熟时期的《资本论》中,土地,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制、土地生产方式等,都是马克思尤为重视并进行过大量描述和论证的概念。马克思将抽象的自然概念置换为人化的土地意象,从而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地具象化为人与土地的关系,进而以“人地关系”的历史性变化为切入点,考察不同所有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特别是对封建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人与自然关系进行了异质性分析。

(一)马克思考察自然使用的具象性的土地意象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立足于人的生存和解放的实践哲学,他对自然的研究旨在通过考察自然来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之间的辩证作用,进而理解人的存在问题。因此,马克思对自然问题的研究通常基于唯物史观的内在规定和对人类首要的实践活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考察。在他看来,自然不是某种抽象的意识形式,也不是人类视野之外的自在之物,而首先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1]428,也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2]48。质言之,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自然是人类全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原始载体。而土地则是表征这一载体最常见的具象化意象之一。马克思认为:“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物,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3]208-209“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3]209因此,作为人类最重要且最具普遍性的物质生产资料和劳动实践载体,土地被马克思当作抽象自然的具象化形态就具有必然性。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土地毕竟是一种普遍的自然要素”[4]180,并且“全部财富被归结为土地和耕作(农业)”[4]180。他在这里揭示了土地作为一种普遍的自然要素对于财富的贡献,同时也驳斥了那些认为马克思忽视自然内在价值的荒谬言论。在《哲学的贫困》中,他将土地和自然并列使用,“租使土地所有者完全脱离土地,脱离自然”[4]643。同样,在《资本论》中,他在界定劳动概念时将土地视为自然的最初形式。“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3]207-208,同时,这个“劳动过程最初只是发生在人和未经人的协助就已存在的土地之间”[3]215。此外,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也写道:“正像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是自然存在一样,他的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表现为自然,土地,表现为他的无机体。”[5]138他在这里同样将土地等同于自然最普遍的存在形式,称其为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在这部手稿的另外一处,马克思写道:“他把一定的自然(这里说的还是土地)当作是自身的无机存在,当作是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6]482类似于上述将土地和自然并列使用或者将土地视为自然普遍要素的范例,在马克思的经济学文本中随处可见。总之,通过阐明马克思语境中尤其是经济学文本中土地与自然概念的同质性,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被合理地理解为人与土地的关系。马克思正是通过揭示不同土地所有制下“人地关系”的生成流变来说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特征。

(二)马克思对原始所有制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

马克思以“人地关系”为视角,通过历史考古学的方法对前资本主义特别是原始所有制的人与自然关系进行了考察。他认为,亚细亚的所有制下,“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当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5]124。这是人类历史上“人地关系”的最初形态之一,也是人与自然最原始、朴素的交互模式。毋庸置疑,当人把土地当作共同体的财产时,人与自然是蒙昧主义的内在统一关系,人对自然的实践同时是自我生产的行为。古代的所有制下,“土地本身,无论它的耕作、它的实际占有会有多大障碍,也并不妨碍把它当作活的个体的无机自然,当作他的工作场所,当作主体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生活资料”[5]126。可见,在古代所有制下,人把土地当作自身机体的延伸,当作人类的无机自然。马克思强调,尽管这种所有制形式“曾经在地域上、历史上等等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它也要以共同体作为第一个前提”[5]126,但是古代所有制表征了人与土地的共同体特征,从而体现了人与自然原始的“温情的关系”[2]43。在日耳曼的所有制下,“公社财产本身只表现为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所占有土地的公共附属物”[5]133,即土地表现为公社财产本身,人对土地的所有权表现为公共所有权,自然对人而言表现为共有。总之,在原始所有制中,“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当作自己的财产;这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5]122,从而也是作为劳动主体的人与作为劳动实践载体的自然的天然统一。

马克思通过考察亚细亚的所有制、古代的所有制、日耳曼的所有制的“人地关系”,揭示了原始所有制中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特征。其一,人与自然普遍具有共同体关系,尽管是以狭隘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二,在劳动过程中,“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看作是使自己的主体性得到自我实现的无机自然”[5]134。这深刻地揭示了人、自然、劳动三者之间的原始统一,这种统一与资本主义生产中人与自然相分离的情形截然不同。一方面,人对自然的占有仅仅是自我实现、自我表达的途径。另一方面,自然是作为人的机体向外延伸的无机自然而存在。其三,在原始所有制的不同劳动形式中,“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经济的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5]134。显而易见,人对自然的实践活动在原始所有制中是为了获取表征使用价值的实物财富,这种“人地关系”与追求交换价值和货币财富的资本主义“人地关系”不同。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交换逻辑、价值体系进行了批判。

(三)马克思对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人与自然关系的异质性分析

除了对原始所有制“人地关系”的历史性考察,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人地关系”作了异质性分析,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历史性流变。

马克思强调,尽管“封建的土地占有已经包含土地作为某种异己力量对人们的统治”[4]150,但是土地此时还不具有资本的增殖属性,也不承担生产资本的职能。对于封建领主而言,“占有者和土地之间还存在着比单纯实物财富的关系更为密切的关系的外观……土地仿佛是它的领主的无机的身体”[2]41。因而人与土地之间仍然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人把土地视为自身无机的身体,“人们对待这块地产毋宁说就像对待自己的祖国一样”[2]41。对于直接劳动者即农奴、佃农而言,基于传统习俗和封建王权的人身依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他们必须向领主提供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产品。然而,与现代雇佣工人的异化劳动相比,农奴、佃农的劳动过程具有温和的一面。由于与土地的直接联系(这个过程通常发生在农奴、佃农为自己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内),农奴、佃农在劳动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中,不论是封建领主还是作为直接劳动者的农奴、佃农,他们与土地保持着独特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就是他们与生产和繁殖的客观条件保持了统一。因而人与自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原始的统一,并以共同体的交互模式共存于地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统一和共同体关系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即“劳动本身……都被作为生产的无机条件与其他自然物列为一类,即与牲畜并列,或者是土地的附属物”[5]139。因此,尽管奴隶制和农奴制之下人与土地(自然)保持着统一,但是人对土地(自然)的关系“不再是亲身劳动的个人对劳动客观条件的关系了”[5]147。在此意义上,我们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古代朴素的天人合一理念。

资本的原始积累打破了人与土地的温情,这首先表现在“劳资分离”上。在资本的暴力和强迫之下,“劳动者被赶出土地,然后羊进去了”[3]495,劳动者失去了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土地,土地失去了纯粹地提供实物财富(有用物)的功能,成为服务于价值增值的生产资本。换言之,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土地的剥夺,形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基础,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分离,这个过程同时也是劳动发生异化的历史前提。随着土地的商品化和资本化,“个人一方面可以作为自由和平等的主体相互面对……另一方面,他们也失去了与土地的直接联系”[7],人与土地的分离使人与自然失去了原始的统一。资本的原始积累破坏了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也破坏了人与土地(自然)的结合,它用契约关系取代了人身依附关系,使人“与土地的荣誉联姻必然被利益的联姻所代替,而土地也像人一样必然降到交易价值的水平”[2]42,也使人对土地的劳动逆转为异化劳动。此外,资本主义的土地制度以对农民土地的剥夺为前提,“为的是把土地转化为纯粹的商品”[3]832。因此,资本主义的土地制度在破坏人与自然原始统一的同时,将人对自然的需求从使用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从产品转化为商品、从实物财富转化为货币财富,最终使被赋予资本属性的自然参与到资本循环运动中。总之,人类历史上的“人地关系”问题是透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棱镜。

二、马克思“人地关系”视阈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定因素

不同土地所有制下,“人地关系”呈现出不同样态,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表征为原始所有制下的“共同体”、封建所有制下“密切的关系”、资本主义所有制下的“劳资分离”“主客二分” 等异质化特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具体形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一)生产方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晚年在批评阿道夫·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经指出:“在一个学究教授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人处在一种对作为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但是,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他们首先要满足基本生存,也就是说,并不‘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8]显然,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理论关系”的生成是以人的生存实践特别是人类的衣食住行等现实活动为根基。没有人类为了满足“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4]531的物质生产活动,就没有人对自然的神话意识、宗教意识、商品意识、共同体意识等不同形式[9]。换言之,人的生产活动本身及其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特定类型,同时也“决定了我们如何阐释和看待自然”[10]。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和历史辩证法对不同所有制的“人地关系”进行了异质性分析,证明了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对“人地关系”或人与自然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原始所有制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资料匮乏,人对土地(自然)的开发能力也极其微弱,只有凭借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和公社成员在社会生产中的团结协作,人们才能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因而人与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分配中具有平等关系,每一个人都是作为共同体的一员占据土地及其附属产品。原始所有制的“人地关系”正是从这种公有制和共同体的生产方式中诞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原始的规模小的印度公社,就是建立在土地共同占有”[3]413的基础之上。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封建时代的“土地所有制和束缚于土地所有制的农奴劳动……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的”[4]523。封建社会表现为地域化的、相互隔绝的、自给自足的生产形式和“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3]872的生产关系,这就决定了人对土地的依赖性以及人对人的依附性,从而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狭隘统一。随着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地产这个私有财产的根源必然完全卷入私有财产的运动而成为商品”[2]42。资本改变了地产的历史,以彻底的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关系取代了前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生产方式,使土地获得了资本职能,使劳动力获得了商品属性,最终使人与土地(自然)的关系表征为对抗。

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活动及其生产方式既决定了人与土地的交互模式,也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的存在状况。正如马克思所说:“肥力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是一种天然素质,它和当前的社会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块土地,用来种粮食可能很肥沃,但是市场价格可以驱使耕作者把它改成人工牧场因而变得不肥沃。”[4]646因此,土地的肥沃与否或者说自然的存在状况与社会关系密切相关。可以预想,建基于公有制和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必将实现历史上的两大和解。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同质性

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反映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人的社会矛盾的折射。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二者具有同质性。当人与自然取得某种亲密和统一的关系时,人与人的关系也必定是和谐的。反之,当人与自然处于紧张和对立的关系时,人与人的关系也必定是不和谐的。原始所有制下,人把土地当作生产使用价值和实物财富的公共财产以及人类机体向外延伸的无机自然,因而人与人在生产中“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5]123。公社成员在政治上表现为权利对等,在经济上表现为财产公有,在劳动中表现为集体协作。封建所有制下,劳动者与土地之间存在着比单纯实物财富的关系更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即使农奴屈从于领主的支配,其存在已沦为生产本身的客观条件,但是领主对农奴“具有直接的政治性,同时又有其温情的一面”[2]41,农奴对领主“保持着尊敬、忠顺和纳贡的关系”[2]41,人与人之间被“罩上浪漫主义的灵光”[2]42。资本主义所有制下,由于土地的商品化,人与土地的荣誉联姻被利益联姻所代替,人与土地的原始统一也随着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所导致的“劳资分离”现象而崩溃。资本主义不可修复地破坏了人与土地、人与自然的统一,造成了“人地关系”的失衡。与这种“人地关系”相对应,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在此意义上,恩格斯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在人与土地还保持着原始统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奴隶的生存至少会因为他的主人的私利而得到保证,农奴也还有一块用来养活他的土地,二者都至少还有不至于饿死的保障”[4]430。但在人与土地(自然)分离的现代社会,“无产者……只要能够在短期内勉强活下去,就算幸运了”[4]430。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辩证性

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辩证性是指这两种关系互为因果、互相决定,即“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11]。但这种互为因果、互相决定只是从一般意义上而言。实际上,二者的主导地位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具有差异性。马克思认为:“人们先是在一定的基础上——起先是自然形成的基础,然后是历史的前提——从事劳动的。”[5]148在自然形成的基础上从事劳动的阶段主要是指人类社会的初民时代,这个时期人类只能在既定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下被动地开展实践,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极其微弱,总体上“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4]555,交换主要发生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具有决定性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开始在历史的前提下从事劳动,“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4]540。这种历史的前提包括人类积淀的物质财富和生产关系、分配关系、统治关系等社会性内容,后者决定了人类实践的具体形式。尤其是人类社会进入“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6]107阶段,人们“受劳动产品的支配”[4]555,交换主要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导致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占据主动。总之,人类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越靠前,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对于人与人的关系而言就越占据主导地位。反之,人与人的关系相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就越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在资本逻辑宰制的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各种矛盾实际上是人与人的矛盾。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生态危机)就必须首先将其理解为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从人与人的关系及对“全球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进行重新分配”[12]的角度寻找化解危机的策略。

三、马克思“人地关系”视阈下生态危机的本质阐释

《资本论》关于人与土地物质变换断裂和英格兰掠夺爱尔兰土地肥力的论述为我们理解生态危机提供了独特视角。通过对物质变换裂缝现象和生态帝国主义行径的揭示,马克思提出了以变革资本主义制度为前提、以联合生产为基础、以转换人对土地(自然)的实践方式为手段、以弥合人与土地(自然)的物质变换断裂为目标的生态解放之路。

(一)人与土地的物质变换断裂是生态危机的主因

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断裂的外化形式。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是人类生活的一般前提。但是,“资本主义生产通过破坏这种物质变换的纯粹自发形成的状况”[3]579,同时破坏了劳动力和自然,使得“在社会的以及由生活的自然规律所决定的物质变换的联系中造成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13]919,最终造成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物质循环、能量循环的失衡。物质变换断裂现象尤其集中发生在人对土地的农业实践中。马克思写道:“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3]579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对于今天的环境问题仍具有极强的解释力。一方面,越来越难以处理的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着城市的环境;另一方面,森林、土地、渔场等自然资源被掠夺式开采却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和归还,从而造成环境的退化。此外,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必须通过劳动实践的中介来完成,即“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3]56。因此,地球的生态面貌与特定社会的实践方式密切相关。换言之,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人与自然异化实践的结果,是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结果,在直接形式上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断裂和代谢交换失衡。

(二)资本主义的价值逻辑是生态危机的根源

人们时常将生态危机归咎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认知谬误。实际上,随着理性觉醒而产生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征服自然理念,仅仅是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方式在人类观念层面的表征。这种极端的意识形式有其生成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尤其是根植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体系和追求交换价值的生产逻辑。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旨在获取可以兑现为货币资本的交易物而非实物财富,因而自然及其表征的使用价值仅仅是财富的物质承担者,商品及其表征的交换价值才是生产的真正目的。这就必然导致人们在获取使用价值上不择手段,忽视商品物质载体的自然容量、生长周期、可持续性,造成人对自然的无情掠夺和破坏,形成对自然生态功能的漠视以及自然普遍商品化、资本化的趋向。此外,科学技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往往受资本逻辑宰制,被工具理性原则统摄。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科学技术的运用对于缓解人与自然的异化关系和生态危机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成为加速危机的工具。对此马克思强调:“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3]579-580总之,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体系及其内在的价值逻辑是现代社会生态危机的始作俑者。对此马克思告诫我们,人类越是以资本逻辑、大工业和商品生产作为自己发展的基础,人对自然的破坏过程就越迅速[3]580。

(三)生态帝国主义加剧了生态危机

尽管阿尔弗雷德·克罗斯比在1986出版的《生态帝国主义:欧洲生物扩张900—1900》一书中才提出了“生态帝国主义”的概念,但是,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已经对掠夺他国生态资源的生态帝国主义行径作了相关论述。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了爱尔兰由于英国殖民主义而出现的土壤枯竭问题。他指出:“英格兰间接输出爱尔兰的土地已达一个半世纪之久,可是连单纯补偿土地各种成分的东西都没有给予爱尔兰的农民。”[3]808这使得爱尔兰的土地肥力不能得到补偿和恢复,“使许多土地荒废,使农产品大大减少”[3]808,最终使爱尔兰原本适合种植小麦的土地除了种植青饲料外别无用处[3]819。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土地肥力的破坏,欧美国家在19世纪发生了严重的土壤危机。同时由于农业化学家证实了鸟粪对土壤养分的恢复具有重要作用,导致鸟粪自19世纪中期以来便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欧洲、美国等先后对秘鲁鸟粪展开了掠夺,使后者“陷入环境退化、债务危机和资源匮乏之中”[14]。因此,生态帝国主义必然会加剧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断裂,加速环境的恶化。20世纪以来,生态帝国主义还产生了向他国出口有害垃圾,将危害生态和破坏环境的污染企业向他国转移等新形式。因此,我们不仅要杜绝产业链前端国家对我国原材料的生态掠夺,也要警惕生态帝国主义的新形式。

(四)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关键

西方主流环境主义、深生态学和生态浪漫主义等都试图在资本主义框架内进行生态改良,但是 “如果缺乏马克思所深刻阐释的瓦解资本逻辑的视角,那么生态危机的克服就只能是痴人说梦”[15]。对生态危机的考察必须深入到具体的社会生产方式中,对此马克思强调:“蒙古人根据他们生产即放牧的特点把俄罗斯弄成一片荒凉,因为大片无人居住的地带是放牧的主要条件。”[5]21以交换价值为导向、以资本增殖为目的、以货币财富为追求的资本主义生产具有与生俱来的异化性和反生态性,因而绿色资本主义和生态资本主义只能是无法实现的幻想。

马克思的“人地关系”理论及其表征的人与自然关系思想,则在正确揭示生态危机本质的基础上为化解生态危机找到了一条可行路径——以联合生产为基础,有意识地控制人对土地(自然)的实践方式,根本上扭转土地(自然)的资本职能和牟利属性,有效地弥合人与土地(自然)的物质变换断裂,使人与土地(自然)的代谢转化趋于合理,最终实现人与土地(自然)的和谐共生。正如马克思所说:“联合一旦应用于土地,就享有大地产在国民经济上的好处,并第一次实现分割的原有倾向即平等。同样,联合也通过合理的方式,而不再采用以农奴制度、领主统治和有关所有权的荒谬的神秘主义为中介的方式来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的关系,因为土地不再是牟利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个人财产。”[4]152“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3]928-929“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3]97,人对自然的关系才会极其明确且合理。

联合生产即“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1]233,只能在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开展。而土地所有制的改变必然涉及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换言之,要改变人的实践方式和人与自然的代谢形式就必须变革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上层建筑。在此意义上,必须唤醒工人阶级的生态意识和环保主义者的革命意识,通过“红绿融合”的方式实现社会革命和生态革命的统一。因此,马克思的生态思想内蕴着社会主义倾向和社会革命策略,既是生态批判与资本批判的统一,又是生态革命和社会革命的统一,“没有马克思的生态学在最后是特权阶层的生态学”[16]。马克思生态思想鲜明的阶级性和革命性是它区别于西方绿色思潮的特征所在。总之,将生态运动融入社会主义运动实现“红绿融合”,通过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实现人对自然的联合生产,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合理化,人与人关系的平等化,从而完成人类历史上的两大和解,是马克思人与自然关系思想为化解生态危机提供的根本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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