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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之动力解析

时间:2024-04-24

禹竹蕊

(四川行政学院 党建教研部,成都 610000)

勇于自我革命,使中国共产党虽饱经苦难沧桑、历经风险挑战,却越挫越勇、生机勃发。制度建设重在立规矩、固根本、利长远、促发展,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进程中,其发挥了激励、引导、规范、保障等重大作用。***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1]党的二十大也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回顾历史,重视制度建设是党在自我革命过程中探索形成的重要宝贵经验,而强调制度规范体系化则是党在自我革命进程中发掘的一块管党治党瑰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经历了循序渐进、层层深入的历史嬗变过程,呈现出鲜明的特征,即党从政治、思想、行动等三维多向驱动,聚合形成强大动力,推动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助推党清除危害自身的各种病毒、补齐自身的各种短板,推进党不断与时俱进谋求自身的变革和创新、实现自身的突破和超越。

一、政治之维:党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的政治自觉

崇高的政治理想、高洁的政治品质、严明的政治纪律,使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具备了令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相形见绌的强大政治魅力。先进性和纯洁性是这种政治魅力的集中体现。纯洁性是先进性的前提和基础,先进性是纯洁性的体现和保证,两者相待而成共发展、相倚为强促提高,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基业长青的源头活水。纯洁性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身处历史的洪流之中,无论顺势还是逆境,始终信仰坚定、党性坚强、队伍纯洁、纪律严明,要求党组织和全体成员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清风峻节、奋斗不息。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内强健自身、提升能力水平的首要条件。而先进性则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社会发展同频,不仅要顺应客观发展规律,保持与时俱进、走在时代前沿,还需纲领明确、创新理论、政策科学、路线正确,始终成为人民的领路人,积极推动人类历史进程。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外赢得人民支持、建立政权乃至巩固执政根基的首要条件。

我们党的缔造者胸怀国家民族大义,反思中国屈辱与抗争交织的近代史,检视早期各种救亡图存运动失败的原因,不断在学习比较中探索救国救民之道,最终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党一经成立,就立志拯救国家于黑暗、拯救民族于危难,并时刻警醒全党,要想赢得革命胜利,必须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做最先进理论指导的政党,做目标高远、一心为民的政党。在与国民党的各种论争中,在与侵略者的不屈斗争中,党从中国革命实践的角度出发深层次思考如何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以先进的理论和英勇的行动引领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用实际行动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政治纲领、奋斗目标,证明党的深明大义和无私无畏,赢得人民认可、支持和拥护,成为历史和人民的不二选择。全面执政之后,党积极探索执政规律和自身建设规律,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2]。党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用最先进、最能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理论指导中国建设实践,凝聚领导人民,一步一步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与此同时,党深刻认识到,只有长期执政,才能彻底、全面地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而只有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生命线,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才能筑牢长期执政根基。这就必须加强全党党性修养、提升全党思想觉悟、规范全党言行举止,以自我革命确保党的纯洁性,确保各级党组织在治国理政中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确保全体党员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这一切,需要用制度去引导和规范。简言之,一方面,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自觉,根植于党的红色基因和血脉,激励着党一路前行;另一方面,党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一个融会贯通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不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更重要的是价值统一,体现了党的政治本色、政治原则,体现了我们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在政治上对全体党员提出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体现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源于党永葆先进性的政治自觉和制度需求

一个政党是否优秀,应多方面考察,善于把握时代脉搏是其中一项衡量指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是优秀政党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深谋远虑、磨砺以须。这就必然要求政党自身要具备先进性,在不间断的学习中进步,在不停歇的实践中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与时俱进的开放体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强调自身“新陈代谢”[3]。中国共产党恪守这一优良传统,将先进性作为政党建设的永恒课题,永葆纯洁性的同时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这是党被历史选择、被人民拥护的根本原因,也是党能够长期执好政的根本原因。历史经验、实践探索和时代演变都催人深思,党围绕自我革命开展制度建设的宗旨到底是什么?如果仅仅围绕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建章立制,对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制度需求预估不足,导致提前预留的制度空间不够充裕,就不能确保全党在时代变迁中与时俱进地学习各种创新理论、进行知识迭代,以致党的先进性日渐减弱、党的引领力大大降低。为此,党围绕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两个基本要素双管齐下,从预防、改正、根除、提升、促进等维度出发,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中更好地体现自我革命的初衷与目标。

恩格斯主张通过学习来保持和发展政党的先进性,并提出“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4]。据此,中国共产党经由延安整风运动的总结和反思,创造性地将集中学习教育确立为了一项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党内不同问题,通过全党集中教育进行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①。新时代,党深知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容易产生倦怠和松懈心理,他们能否架得住形形色色的“围猎”,能否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重大课题。除了集中开展主题教育,党将推动党员终身教育作为迫切任务来抓,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教育成果得到巩固、教育实效大幅提升;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坚持自我革命的主体意识,教育党员干部增强自我更新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5],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辨明世情国情党情,鼓励党员干部了解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前沿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三力”、提升斗争本领,通过党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沿,领导中国式现代化跃升发展。

(二)源于党永葆纯洁性的政治自觉和制度需求

在全面洞悉党的建设规律、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长壮大,乃至执政后巩固政权和执政根基,其最大的动力以及最大的危机,都源于自身而非外部因素,需警惕理想信念的淡化、规矩意识的虚化、服务意识的弱化、斗争精神的减化、不良作风的泛化,一旦出现苗头就要勇于自我革命匡谬修正。换言之,强烈的自我净化精神、远大的自我完善抱负、果敢的自我革新特质、过硬的自我提高本领,正是党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党清醒而坚定地认识到,保持自身纯洁性是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强大内生动力。这就要求全党上下恪守党的纲领和奋斗目标,不在低谷时丧失斗志,不在成功后丢失信仰,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在各种考验面前,理想信念弥坚,斗志士气昂扬。百余年来,党从未忘记也从不曾背离建党的初衷和目标,无论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根本宗旨写入党章,还是将“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路线写入党章,将“初心使命”写入党章,都是党通过管党治党总章程为全党立规矩,明确自我革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自我革命就是要永葆党的纯洁性,坚持人民立场、坚守初心使命,恪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以往鉴来,良好的政治生态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生机活力的根本条件。唯有把政治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机制,才能有效防范信念动摇、理想丧失、精神懈怠、经济贪婪、作风腐化、道德败坏,才能净化政治生态、优化政治环境,保证党团结统一、坚韧不拔、纯洁如初。牢牢锁定纯洁性这一目标,党始终高度重视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剑指自我革命的方向,高瞻远瞩地戟指自我革命的效果。百余年来,党制定一系列规范制度,从粗放写意到精细勾勒,从“一事一制”到体系建构,以越来越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制度规范确保政治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革命时期,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明确政治纲领、阐明政治主张;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净化政治思想、严肃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本色。新中国成立后,党制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等规定,在整风整党的同时,重点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增强党内团结。改革开放后,党出台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系列规定,从领导体制上完善民主集中制,发扬革命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新时代,党将政治建设确立为根本性建设,以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为自我革命指明根本政治方向,确保党经由自我革命的锻造邪尘不染、纯洁不变、初心不改。回溯党的建设历史可以看出,党在推动自我革命的进程中,立场坚定地将政治建设确立为核心命题,并将制度建设作为一种话语表达和路径选择,围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不断地创立和完善制度,为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革新提供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这既体现了党永葆纯洁性的价值规训和政治自觉,也揭示了党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目标导向和动力之源。

二、思想之维: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思想自觉

批判和革命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6]。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革命与其他革命不同之处就在于经常自己批判自己,包括批判自己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7]。无产阶级政党只有经历内在的革新、斗争,才能够发展壮大起来。不可否认,作为行为的先导,思想认识尤其是革命自省,是启动、推进和发展自我革命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思维,革命自省构成自我革命的重要场域和先导要素,直观地表现为自我革命的辩证探索和思维动力,集中地体现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思想自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运用唯物辩证法,围绕历史经验、实践探索和发展趋势,在管党治党的过程中基于政党本色、政治属性、使命任务而作出的主动反思和积极调适。

批判性和革命性使我们党拥有了优良的政治基因、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批判性和革命性需要反思,而这种基于思想自觉的反思本身应该具有一定的深刻性;否则,自我革命将是不彻底的。从古田会议纠正极端民主化、非组织化等错误倾向,到遵义会议结束“左”倾教条主义在中央的统治;从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肃清王明右倾错误,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纠正“文革”错误,再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皆是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思想自觉的生动外化,也是党基于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高度保持革命自省、深刻自我反思的生动体现。历史清晰地证明,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决策上一度出现的重大失误,党皆是凭借深刻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彻底加以纠正,使党的事业和发展重回正轨,在自我革命中涅槃,在自我革命中前进。改革开放以来,关乎道路选择的问题,党从来政治坚定,没有出现全局性、系统性、颠覆性的失误,但因为现代化建设经验不足,政策制定也出现过偏差,党通过民主、法治建设,确保在思想上坚决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在制度上更好实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进入新时代,作为执政党,加强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谋大局、把方向、促改革、制政策、抓落实等方面[8],出现失误必将波及治国理政。为防止决策失误、前进受阻,党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贯彻到底。同时,通过制度建设,党针对性、系统性地建立诸多机制,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落到实处,从容不迫应对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再创辉煌。

(一)源于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思想自觉和制度需求

对待错误,有的政党勇于承认、主动改正,有的政党则百般抵赖、狡辩遮掩,不同选择注定了其不同的发展走向和最终结局。列宁指出:“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9]党的自我革命,核心就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确保党的大政方针正确,才能确保党始终代表和捍卫人民根本利益,始终被人民信赖、支持和爱戴。长期以来,党致力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与创新理论、建设制度、开拓道路的有机统一与耦合发展,及时把创新的理论、实践的经验转化为系统科学的制度成果。正是因为坚持革命自省的思想自觉,具备高度的制度建设自觉,我们党才彰显出卓越的治理能力,在不断壮大发展自身的同时,推动中国之治从成功走向辉煌。

遵义会议之决议,指出我们党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注意从自己所犯的错误中学习并汲取教训[10]。革命受挫,促使党积极总结和反思,并深刻认识到必须摒弃教条主义、从国情出发开展革命。党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并将“批评和自我批评”写入七大党章③,作为“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11]。新中国成立后,面对西方国家的否定和质疑,党始终信念坚定、目标明确,坚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治国理政,绝不复制照搬所谓西方模式。虽然世情国情形势复杂多变,加之国家建设过程中无法借鉴所谓现成经验,以至出现某些失误,一度遭遇挫折,但党基于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思想自觉,依靠自我革命修正错误,及时重新回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上,并将深刻反思体现在后续的系列制度建设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党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写入十二大党章④,也写入现行《宪法》序言⑤,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⑥,并延续至今,有力地加强了自身建设,也推动了国家改革,推动治国理政取得非凡成就。进入新时代,党更加认识到,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12]。要不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合理、有效的制度,确保以制度的教育警示时时提醒党保持革命自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适时果断启动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为了人民利益和民族复兴勇往直前。党围绕自我革命,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巡视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供制度保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党成立以来通过的三个历史决议⑦,一脉相承地彰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思想品质和精神内核,总结经验、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明方向,确保党想人民所想、忧人民所忧、乐人民所乐、盼人民所盼,确保党始终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始终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

(二)源于党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思想自觉和制度需求

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批判与革命的宏大叙事中,注重从丰富的实践运动出发,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地更新和完善自我认知,因事制宜地创新和发展革命理论,确保理论的开放性和正确性。随着革命实践的积极推进和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性认识也随之深化,其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坦陈,《宣言》的一般原理至今完全正确,但因为历史条件、政治形势发生转移和变化,有一些地方(表述)已过时,有一些措施不再有意义[13]。列宁也曾主动对自己以往不够准确的描述进行修正,并公开予以说明⑧。这种自我批判、自我否定、不断提升、不断改进的勇气和胸怀,生动彰显了无产阶级革命家自我革命的崇高境界,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一以贯之的坚持和要求。

我们党对自己包括领袖人物的失误和错误历来采取郑重的态度,一是敢于承认,二是正确分析,三是坚决纠正,从而使失误和错误连同党的成功经验一起成为宝贵的历史教材[14]。党深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关键,体现了一个从发现到承认、从分析到反思、从改正到提升的动态过程,更实现了从自我否定到自我净化的闭环管理。党一方面通过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发现错误、纠正错误的政治觉悟;另一方面则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起能够及时发现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体制机制,促使自我革命的内生动力与外部规范日益深度融合,推动“自律”与“他律”齐发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升党的政治品格。建党伊始,党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了巡视制度、纪律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这些制度随着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从艰苦奋斗的岁月到创新发展的今天,为党及时发现自身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提供了制度保障。更重要的是,党借由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力建设民主集中制,有机统一党内民主与正确集中,确保在重大决策的酝酿和民主讨论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经由党的七大写入党章,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被确立下来。新时代,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蓬勃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因事制宜,及时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申和坚持这一方针,并从制度层面积极拓展其内涵和要求,使其从单纯的纪律建设工作原则跃升为党内监督的一项工作原则。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继续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发展这一方针,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立足于早、立足于小,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惩治更好地相与为一,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仅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原则,也成为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与此同时,党积极推动分析研判、集体议事决策、组织实施、联席协调、评估反馈等机制的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⑨,注重将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回应机制,及时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进行梳理并作出回应,敦促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更快更好地纠正错误。党还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加强问责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回应《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要求。上述制度建设,聚焦党的建设存在的长期性、顽固性“疑难杂症”,注重问题牵引、精准靶向治疗、细化责任担当,确保有错就改、避免讳疾忌医,真刀真枪地刮骨疗毒,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确保中央决策和政策到了地方不走样、不变味,确保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顺利推进。

三、行动之维:党不断将自我革命经验制度化的行动自觉

马克思主义重视经验和理性,提倡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15]。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和重要特征。基于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强调在实践中把握事物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客观条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归纳事物固有的客观规律,并在后续的实践中加以证明和修正。运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已知中探索未知,经由严谨的推演和论证,判断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大致方向,并通过实践的验证达到对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进而创立科学的理论,再以推动治党经验制度化的行动自觉,积极创设合理的章程制度,指导和规范自身建设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却从未将其视为形而上的教条和学说,而是秉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形而下的实践中反复去探索和证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世界观和方法论,并通过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检验真理,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内涵外延,为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科学武器。从历史的视角审视问题、分析问题,从历史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继往开来,是党无往不胜的一大原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党认识到一切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都需要制度作保障,这一认识是被实践检验所证明的真理,是可靠有效的经验,需要长期坚持也必须长期坚持。在党成长壮大的各个时期,制度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规范和指引党和国家事业蒸蒸日上,激励和引导中华民族奋勇向前。党高度保持自我革命经验制度化的行为自觉,不仅重视制度规范体系化这一方法论的创新,还重视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一脉相承,对那些相对比较成熟的、在自我革命进程中得到反复印证的、能广泛适用的经验,不断加以总结、归纳、提炼,科学上升为制度规定,为深入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全面向、全领域、全过程的制度支撑。

(一)源于党自我革命的方法论创新

唯物辩证法,是理论认识方法和革命实践方法相统一的科学的方法论。百余年来,党劈波斩浪、迎难而上,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运用,同时也积极推动方法论的创新。党基于政治自觉,直面问题、谋求突破,不仅将自我革命作为一项长期而基础的工程,而且注重结合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不断创新自我革命的理念、思维、手段、方式,推动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拓展。错误是怎么产生的,根源在哪里、问题在哪里、分歧在哪里,应该用怎样的视角去审视、用怎样的理论去分析、用怎样的方法去化解,对于自我革命的深入推进至关重要。我们党既有正视自身问题的勇气,也有推动自我革命的智慧。在多年管党治党的实践中,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党深刻认识到,自我革命不仅要靠教育、劝导、动员,还要靠规范、约束、惩戒,在一以贯之坚持思想建设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思想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促进两者耦合释放最大的效能,最终通过制度为自我革命提供规范化程序和手段,完善自我革命的法规机制,也通过制度立规矩,明确自我革命的行为规则。这是党顺应时代发展、接续深化自我革命的一种方法论创新。

自我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的各项建设相辅而行,方能取得实效。党一经成立就非常重视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提出要从机构建立上加强组织建设,也明确规定“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党组织日益壮大后,党员成分日渐复杂、水平参差不齐。党将思想建设提上日程,以《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等制度,有序引导全党上下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原理,凝聚人心、团结一致、昂扬斗志,最大程度保证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了强化作风建设,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号召全党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全面执政后,为防止某些党员骄傲自满、止步不前,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强化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的作风,确保党掌稳政权。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党逐渐认识到制度建设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成为其他各项建设的助力与支撑。改革开放初期,党更为强化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等制度,正风肃纪的同时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稳扎稳打推进自我革命。长期执政条件下,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16],党中央以全面从严治党开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1]。党的使命担当以及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与首要方式,必须在中央战略牵引下,整体、系统、持久、高标准地推进,才能砥砺深耕、踵事增华。***指出,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17]。党加快制度建设步伐,通过制度建设助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一是在“全面”上铆足劲儿,紧紧围绕“领域过程对象全覆盖、零禁区”这一主轴线,抓好抓稳“全面”这项基础工程,从整体和长远入手,运筹决策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立体性、系统性、全面性。二是在“严”上接续发力,抓实抓牢“严”这项主干工程,将“教育先行、制度跟上、监督补位”的理念贯彻到实践中,使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桴鼓相应、多维联动、体系推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严肃性。三是在“治”上施谋用智,狠抓真抓“治”这项核心工程,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靶向性、实效性。

随着制度建设质效的提升,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坚持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自我革命的方法论,体系化建设不仅可以增强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衔接性,还可以确保制度之间的统一性、融贯性,有助于提高制度的整体权威、增强制度的整体效能、强化制度的整体合力。党始终站在面向过去、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的高度,总结过往执政经验教训、分析当下执政新环境、展望未来执政新局面,从成立的初心、肩负的使命出发,从严谨的逻辑关联出发,从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出发,从人民至上和胸怀天下相统一出发,赋予众多制度规则同一的价值选择,使构筑整个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价值得以贯彻,形成逻辑自洽的闭环管理。总之,党以自我净化作为核心命题贯穿制度建设始终,秉要执本地强调党的政治理想,纲举目张地强调党的政治品质,旗帜鲜明地强调党的政治纪律,为防范理想信念动摇、思想作风懈怠而建章立制,围绕巩固和提升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形成一整套以党内法规为主干,以规制自我革命主体、客体、行为、程序和监督救济保障机制为目标的制度规范体系,并在体系化建设中遵循自我完善的本质要求而不断调适制度规范,依循自我革新的发展轨迹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自我提高的动态过程提供制度支撑,进而确保自我革命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

(二)源于党自我革命的制度经验总结

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与经验总结。列宁强调,应该研究实现党的任务的一切步骤,“使之系统化,用更广泛的经验来检验它,并且定为法规”[18]。自我革命强调“当下改”,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必须立即整改。而制度建设重在通过立规矩“管长远”,立足当下梳理问题、吸取经验教训,靶向编织高质量的制度之网,从而有效防范风险、预防反复犯错。革命性锻造是一项动态的、长期性工程,中国共产党不仅自我革命的步伐从不停歇,还反复梳理管党治党的经验,不断总结不断提炼,将其及时转化为相应制度并加以运用,这是党持盈守成的重要保障。

跳出历史周期率,才能使党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管党治党上下功夫,在民主监督上见成效,在自我革命上出真招。自我革命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全面性、延续性、复杂性,力求全方位全过程全阶段,更求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自我革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自我革命就很难持续推进。前文已述,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把自身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发扬民主监督的前提下,大刀阔斧地进行自我革命,并不断对民主监督、自我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加以总结,将经由实践检验值得长期坚持、应该长期坚持的经验,逐步转化为制度规定,再结合时代发展逐步加以改良和完善。新时代,党不遗余力推进自我革命,不断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归纳和总结经验,深入思考“怎样管”才最科学有效、“怎样治”才最触及灵魂,深入思考构建什么制度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什么制度才能达致防控一体结合,系统地、全面地从宏观和微观、党内与党外等多层面进行制度建设,不仅充实和完善了以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的制度体系,还促成和领导了《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的出台和实施,使党的制度和国家法律在衔接协调的基础上逐渐耦合,构建起全面支撑党持续进行自我革命的制度基础⑩和执行体系[19],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动真格、出成效,确保自我革命见真章、增实效。

结语

中国共产党基于马克思主义原理构建的新型政党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先进性、纯洁性、开放性、人民性、批判性、革命性等特征,使我们党的执政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党不仅是人民意志的引领和代表主体,也是国家意志的实施和运行主体,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在本质上高度统一[20]。党的领导是国家稳步发展、顺利前进的坚强保证,是集举国之力办大事的坚强保证,是中国之治的坚强核心。与此同时,党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所面临的风险、挑战、考验和困难,要比西方的政党更多、更难、更复杂,党的治理本身也存在一定短板。新时代,党秉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理性看待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和不足,认识到如何看待自身的失误、如何对待自身的问题,是决定政党前途命运的关键。因此,党在坚持人民监督的同时,提出“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一重要论断,开启了执政党主导下的“行动性治理”,积极克服自身的问题和缺陷,并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自我革命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对传统党的建设的超越,确保党的执政能力稳步提高、党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确保中国之治一往无前。对自我革命而言,勇气、定力、魄力当然至关重要,但智慧、方法、工具也同等重要。当今世界政党林立,却并非所有政党都敢于自我革命。优良的自我修复基因,长期的斗争历练与制度建设,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演进逻辑[21]。在接续奋斗的岁月中,党深刻认识到,党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工程,是实现自我革命的中枢驱动,是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关键节点,是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保障。党从政治之维、思想之维、行动之维汇聚磅礴动力,建构纵横有序、条块结合、逻辑严密、科学严谨、价值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角度、宽领域地为党深入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依循,辉映历史、呼应当下、映照将来,勾勒出共产党人孜孜探索执政规律和自身建设规律的鲜明轨迹,铺陈出共产党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锦绣前程。

注释:

① 从解放战争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相继开展了“三查三整”整党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党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② 新时代,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有效加强了政治建设。

③ 《中国共产党章程》(1945年6月11日中共七大通过)规定: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的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反对那种自高自大、害怕承认自己错误、害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绪。

④ 《中国共产党章程》(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⑤ 《宪法》序言规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第一条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始终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建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⑦ 分别是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⑧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的增补中指出,他在本书的俄文版中,对荷兰共产党在国际性的革命政策方面的行为描述得不够准确,并主动将俄文版所用的“荷兰论坛派”一词改为更为准确的“荷兰共产党的某些党员”。参见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98。

⑨ 2016年,党中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⑩ 包括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系列制度,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皆是从根本入手、从长远出发,紧抓问题导向和靶向治疗,不断以制度建设激发自我革命的活力,以制度建设确保自我革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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