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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的路径探索

时间:2024-05-07

祝丽娟

(1.内蒙古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2.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5)

近年来,国家和高校都非常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劳动教育,强调将法治文化融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应当认识到的是,法治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融合至关重要。2022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指出,今年城镇新增需要就业劳动力预计将达到16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076万人。初入职场、欠缺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的高校毕业生,往往因其对劳动法律规范的不了解而陷入纠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关乎国家就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将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有利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的理论依据

(一)法律依据

宪法中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高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劳动教育的根本依据。劳动权的实现,不仅需要劳动者通过自身积极参与就业,也需要国家、政府、企业和高校的协同配合,为劳动者实现劳动权提供充分的保障。劳动法是劳动关系领域的基本法,以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的运行管理为主要规范内容。就业促进法是为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规定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法律。社会保障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待遇。宪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高校劳动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政策依据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设置劳动教育课程”“除义务劳动教育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7月,教育部发布《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劳动教育的“理论学习重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创造世界’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主张以及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为行动的指南。”2020年7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学校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将宪法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

二、法治教育与高校劳动教育的逻辑关联

(一)教育目标的互补性

法治教育与高校劳动教育在目标上有一定互补性。现阶段,高校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是确立正确劳动观,使学生在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同的基础上,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劳动方法和技巧。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应用法律的能力。高等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既包括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劳动素养,也包括法律素养。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首要阵地,将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之中,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可以知法、懂法、守法,符合高等教育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性人才的教育目标。

(二)教育方式的共通性

法治教育不等同于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教育学生知法,以法律法规所构成的法律制度为主要内容。法治教育包含法制教育、法理教育和法治思想教育[1]。法治教育尤其是法治思想教育,不仅要求高校积极开展法治理论教育,还要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教育。高校劳动教育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让学生在形成正确劳动价值观、学习劳动技能和知识的同时,实际参与生产劳动,让学生在践行劳动行为的过程中,体会劳动创造财富的过程,提高对劳动价值的认知,提升劳动能力。法治教育和劳动教育都需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育的统一,在教育方式上存在共通性。

(三)教育效果的互济性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法治的护航。自古以来,勤劳节俭的精神就牢牢地根植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之中。无数先贤纷纷从不同的角度,规劝人们远离不劳而获,坚持脚踏实地。因此,培养和提高公民的劳动法治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应有之义。在此过程中,将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动价值的阐述,是让高校学生正视劳动所得,明确劳动和义务的关键。为此,高校在实施劳动教育的同时,应注重法治教育的一体化,使学生掌握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所蕴含的价值观传递给大学生,形成自觉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价值理念,积极培养大学生的劳动法治素养,通过法制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融合,培养新时代劳动者。

三、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的现状

(一)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中缺失法治内容

自2020年以来,虽然高校已经普遍开展劳动教育课程,但课程主要集中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意识、劳模或工匠精神等方面,较少涉及劳动法治教育。即使一些高校在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了一些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但大多只是简单地介绍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规范,或者通过一些案例提醒学生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真正达到劳动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将法治教育混淆为法制教育

一些高校意识到劳动教育中不能缺乏劳动法规范教育,却忽视了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区别,只将法制教育融入课程设置中,而不是法治教育。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知法、懂法。除了法制教育。法治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律精神、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只有对大学生进行真正的劳动法治教育,才能使学生从思想上理解国家倾斜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律信仰,才能使劳动法律规范成为学生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维权武器。

(三)劳动实践活动中未引入法治元素

目前,高校开展劳动教育课程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即便将劳动法律法规纳入劳动实践课程的高校,也并未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部分院校将模拟劳动仲裁、走访劳动仲裁机构、旁听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等作为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活动,但仅从专业实践的角度出发,并未将这些活动纳入劳动教育的实践形式。可见,高校劳动教育与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融合度相对较低。

四、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的实践路径

(一)树立正确的劳动法治教育理念

劳动教育不仅仅是劳动技术和能力的培养[2],劳动价值观、劳动态度和劳模精神也是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法治教育也不仅仅是法律规范教育,而应当是包含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教育。因此,在高校劳动教育中开展法治教育,要兼具劳动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特征,将态度、情感、意识、信仰也作为培育的内容。高校劳动法治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劳动法知识教育上,还要努力实现法制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和法律信仰教育的统一。高校劳动教育要以充分就业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高校承担着普及法律常识,培育法律信仰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高校要在有限的学制内,将大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信仰法律并能善用法律的劳动者。高校劳动法治教育的目标不应当仅是让大学生熟悉劳动法律规范,更要让大学生认同现行法律、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能准确地运用法律,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相信法律,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教育应当注重激发人们对法律的爱[4],从法律常识转变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程序正义的观念、权利意识的观念和法律权威的观念,使法律的威望成为学生心中无形的力量。

(二)劳动教育课程中融入劳动法治课程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融入是法治教育融入高校劳动教育最主要的实践路径。目前,高校大多将劳动教育设置为必修课程,在大学一年期或二年级的某一学期集中安排,课时基本为30—40学时。部分高校认识到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在劳动教育课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劳动教育必修课中安排6—8课时,由教师简要介绍劳动法律法规。部分高校将劳动教育课程和劳动法律法规课程分开设置,将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为必修课,将劳动法律法规设置为校内通识课,供各专业学生选修,但由于课容量较小,只有少部分学生能参加课程学习。有些高校将劳动法律法规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就业指导等公共课程的教学内容。较为单一且课时较短的课程设置,难以实现高校劳动教育的培养目标。高校应加强劳动教育的法治教育。他们要在劳动教育的必修课中讲授《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社会保险法》等部门法,让大学生从理论学到实践,从历史学到未来。与未来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一般法律知识有助于学生正确认识劳动权利与义务,以及劳动与管理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掌握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熟悉劳动关系的政策和运行机制,了解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树立诚实劳动、依法劳动、体面劳动的意识。高校开展劳动教育,要充分考虑大学生人才培养的特征和规律,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课程体系[5],高校要建设劳动教育课程群,并将法治教育类课程植入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劳动观与劳动意识、劳动关系、劳动法治可分学期分别开设,编制劳动法治教育教材。通过线上授课方式实现课容量的扩容,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确保学生接受完整、系统的劳动理论课程教育。

(三)在劳动法律规范教育中培育法律信仰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不是凭空产生的,法律信仰形成的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了解法律、认同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法律是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这一发展过程决定了劳动法治教育的目标也是递进的,学生在了解了劳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对法律的认同,对法律的价值目标和宗旨以及宗旨的实现途径有所认同后,才会从内心相信法律,愿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在守法、用法的过程中心理需求得到满足,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而法律信仰反过来又会指引人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在宪法劳动权的教学中,既要讲清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也要引导学生学习思考宪法中规定劳动权利与义务的立法目的,使学生体会到劳动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意义以及公民的使命,在作为未来劳动者的大学生心中树立宪法权威。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教学中,让学生掌握劳动者权利和用人单位义务、劳动合同的运行环节及法律责任,引导学生体会劳动法为什么是立足于社会本位,又是如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的,让学生信赖法律,感受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相信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劳动法的理念和精神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共鸣,进而认同法律。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具体权利和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能够促进大学生提升法律意识,服从并运用法律。法治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融入,不能仅仅是课程的融入、实践的融入,更应当是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的融入。

(四)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增加法治元素

法治教育离不开实践活动,法治教育融入劳动教育就更强调教育的实践性,传习劳动技能、践行劳动法治,需要高校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增加法治元素,使学生在劳动实践的同时,获得法治体验。高校开展的勤工助学、生产劳动、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是有效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而法治教育以模拟庭审、法庭庭审旁听、法治情景剧、司法单位参观等活动为有效载体。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增加法治元素,应当将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实践教学多样化、多层次化,开展丰富的劳动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类型的选择上,只有采取符合大学生心理特征,为广大学生愿意参与的方式,才是提升实践活动实效的有益方法。比如带领学生参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模拟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参观法治展馆,参与校园法律援助等。目前,部分高校将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的方式值得推崇,利用好第二课堂,有助于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普及劳动法律常识。应当鼓励学生创办或参与法律社团,把法治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6],开展与劳动法有关的专题讲座、发放海报或网络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举办法律援助、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等多种活动,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体验。劳动法宣传既可利用校园板报、橱窗、报纸等传统形式,也可以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学生广泛应用的网络平台,增强劳动法治教育的时效性与渗透性。

五、结语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时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推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劳动关系的依法有序运行。高校毕业生是全国新增劳动力的“绝对生力军”,通过高校法治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融合,有助于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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